回應者:Joyce
2008-05-12 23:52:59 IP:61.224.216.***
依大樓管理條例,需住戶住滿3分之2才能成立管委會(總共212戶),目前大約只住了60~70幾戶
===> 那不就要到140~150戶才有望成立管委會.
所以才要需要開住戶會議反應意見...
而且住戶越多,他們才會重視大家的心聲.
我上次参加二月底的住戶會議,人數不多.
只覺得問題仍是懸而未決...
希望這些問題能快點解決,拖久只是對住戶越來越不利.
若大家都能很有共識,理性把問題解決,
相信我們的社區也會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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