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小陳
2008-06-05 12:41:13 IP:59.120.175.***
這是小弟前些日子去縣政府陳情得到的回應....我覺得很無言
不過我還會繼續努力的.....
陳情主題: 消防巷道的規定
陳情內容: 您好
我們社區位在深坑鄉文化街84巷,由於巷道狹窄,路邊又雙向停放車輛...有妨害消防車進出,延誤救災的可能,巷道寬約4米,請問有強制力可以於巷道中單邊畫紅線嗎??
回覆內容: 回覆內容:依臺北縣政府人民陳情案件(案號:電0970513073)辦理。有關深坑鄉文化街84巷申請消防巷道乙案,目前本局係依內政部函「劃設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指導原則」之行政指導規劃禁停紅線,並不具有法律上強制力(參閱行政程序法第165條);另經轄區消防分隊現地勘查該巷寬約6公尺(含水溝蓋)不等,長約100公尺,係一無尾巷,依現況消防車輛可停於巷口部署水線(水帶一條20公尺,一台消防車輛至少配置10條水帶)及搬運器材(雙節梯、擔架)進入救災。感謝 台端關心消防縣政,特致謝忱。 承辦單位:災害搶救科 聯絡電話:22535110#6205 正本: 副本:
查詢網址:http://talk.tpc.gov.tw/search.jsp
臺北縣政府 敬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