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者:shinkyo
2008-02-04 22:59:51 IP:118.165.67.***
回覆 匿名 於 2008-02-01 16:35:14 的發文內容: 請住戶們注意下列問題:
(1)97年1月26日的會議記錄為什麼只有公告一天就拆下?
(2)會議記錄中的「如附件」,附件在哪兒呢?
(3)當天最後表決的結果是「座談會」,為何下次會議卻是「區分所有權人第二次會議」?
因為「區分所有權人第一次會議」都沒有召開,怎麼會有第二次會議?
(4)社區管理中心主任是記錄,其職掌應是「忠實記錄」,怎麼沒有經過當天選出的臨時代表確認,就公吿這種與事實結論不相符合的「會議記錄」呢?
(5)請大家吿訴大家,好好監督「會議記錄」。 | 附議這條.
此外, 我想會有這種堅持的理由與原因, 之前有聽說是不希望建商強渡關山, 造成管委會成立以概括承接建商的爛攤? 但我自己老實說也不是很瞭解這部份, 建商經驗豐富如何維護其自身的權益應該是駕輕就熟, 但我們大部份的住戶都是一知半解, 的確很容易就吃虧. 那天去了住戶討論會後發現社區有很內行的人在, 所以是否這些內行的先進能詳加說明理由, 以利我們這些不是很懂的人思考決定以免吃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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