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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討論版
手下不留情可是會得到反撲的
發起人 Lala      2008-07-30 10:26:18 IP:60.248.146.***
不知道是誰在這裡一直散撥不實謠言 (喔~是作夢阿!!)
也不知道是誰對管委會這麼不爽
不過,這樣咄咄逼人的住戶群們
你們的目的在哪裡?

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艘船的人
也不要不實的散撥謠言
這樣子不值得,住戶會得到什麼?
沒有人敢再為社區服務了吧?!

駭...單純的小鎮,不單純的社區
回應者:路人甲      2008-07-31 01:01:15 IP:122.116.128.***
要言之有理才會咄咄逼人~~~!
如果是謠言,因該第一個被你凸糟啊????
不然看你如此生氣,頭髮應該都站起來了吧!!
社區就要有敢言,可溝通的人才對吧??
駭......單純的社區,不單純的管委會

回應者:路人甲      2008-07-31 00:51:32 IP:122.116.128.***
水~~~~~~~~~~~~~!!!
您說得即是,叫他不要再用不同區的地方小代表來發言了~~!!
會議那麼懂不會去選立委哦~~!!
回應者:Lala      2008-07-30 23:06:43 IP:122.116.128.***
所以我說馬,這位看文章都看不清楚的網友

我 們 請 管 委 會 召 開 說 明 會 阿
用 不 著 召 開 區 分 所 有 權 人 大 會 阿 !!
上 文 說 的 很 清 楚 馬 !

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要至少101戶的人參加才能召開,
我們社區哪裡有這種空間?

具小道消息指出,管委會會召開各棟的說明會
回應者:COCO      2008-07-30 22:48:32 IP:122.116.128.***
開會不用花錢
在大廳或圖書室開就好了

環是你想拿禮物 吃點小零嘴吧

怕開會沒有不想去吧
回應者:COCO      2008-07-30 22:45:20 IP:122.116.128.***
我沒有含血噴人...這件事情有住戶當事人在場

http://myhome.url.com.tw/myhome/forum_show.php?cid=278&fno=71

難道這是假的嗎
回應者:Lala      2008-07-30 18:45:30 IP:122.116.128.***
說明轉換物業公司的程序緣由
我們就請館委會辛苦一點,分梯次或分棟別,
在社區裡辦說明會就好了阿!!!
有問題還可以直接發問,有必要這樣大費周章嗎??

我記得曾有住戶在這裡反映,要管委會不要亂花錢
還有委員一直叮嚀大家收入與支出需達平衡


需要召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嗎?
是之前那個...到鎮公所租借場內,發餅乾吃的那種嗎?

租場地要錢吧?!
還有阿,記得上次最後一次召開,
是因為上上次人數不夠,又重新召開的,
我當時還被警衛請去開會勒
請問,租一次場地多少錢阿???
開不成要不要再開一場?那場地費用要不要再付一次??
我們要嚴格把關我繳的管理費到哪裡去了,絕不能亂花!
回應者:Lala      2008-07-30 18:35:48 IP:122.116.128.***
明明經過上次住戶反應會議可否列席旁聽
管委會內部有檢討,已經公告
【住戶可列席旁聽管委會會議】沒有不准喔~

下面請不要含血噴人。

叫你們要看公告都不看的啦

枉費這些委員自己打會議紀錄,校稿,又要找各委員簽名
這麼費功夫,卻被罵不公告,卻被抹黑有黑箱作業
不值得的啦
天ㄚ,亂造謠會下十八層地獄唷!!
嘖嘖嘖...摳連...
回應者:COCO      2008-07-30 12:19:55 IP:118.167.0.***
當然有人建議主委招開阿
主委就是不開ㄚ
請求委員連署目前只有一位簽名
他就是不開 你能怎半

目前以達到70位住戶以上
已達必須開會之程序

現在是給主委..管委會面子 請她們自行招開
給臉不要臉 大家吐口水
做委員做到這窩囊 可憐喔


到時就是反撲 請主委下台 委員會重選
回應者:kyliechen      2008-07-30 11:29:13 IP:59.120.35.***
我是上一篇的人,剛剛忘記說明:

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可由主委招開,有沒有人建議主委召開一次會議來說明。上次7/17的會以我有去旁聽,主委技巧性的只留了最後15-20分鐘給住戶提供意見其實是不太夠的,這是我的感覺。

若要與住戶有良好互動,不是應該充分溝通嗎?
建議召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

ps.這篇文章的主題蠻適合給管委會的,目前住戶已經在反撲了,不是嗎?
回應者:kyliechen      2008-07-30 11:11:42 IP:59.120.35.***
要澄清很簡單

1.做的不好沒關係,但是要公開化,不要黑箱作業。
2.社區要換物業這樣的大事,每個月以後要支出近30萬,片面就決定新的物業公司。不是應該招開說明會和住戶說明嗎?
3.都已經有新的物業公司駐入,才公告得標廠商。這樣的程序對嗎?

回應者:COCO      2008-07-30 10:59:28 IP:118.167.0.***
各委員都是無給職,都是善良的,不過當時都是一面之緣所產生出來的委員,有些是不情願下產生的…做的心不甘情不願…

這陣子所有的原因,都歸咎於〝缺乏溝通〞不是管委會很忙就是對的,只是凸顯管委會老大心態,不然為何不讓住戶參加會議,不讓住戶發表意見,還搬出會議規則,這搞什麼東西阿…請解釋…

如果這是謠言,為何管委會不出面澄清,耳且不只一次不澄清,說這不是官方網站不澄清,那就招開說明會阿,也不招開,怕什麼…不然你就開阿,為何連署招開委員都不簽名要招開….請回答…

如果做的不爽..請自動下台…免得被罷免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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