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虎姑婆(版主)
2009-05-19 13:24:20 IP:122.124.66.***
已將違規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處理流程與辦法PO餘公佈欄
希望主委與社區委員就近來社區大樓一樓店面之廣告招牌作一個處理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第八條規定
第八條 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台及防空避難室,非依法令規定並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不得有變更構造、顏色、使用目的、設置廣告物或其他類似之行為。
住戶違反前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並報請主管機關依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處以罰鍰,該住戶應於一個月內回復原狀,未回復原狀者,由主管機關回復原狀,其費用由該住戶負擔
煩請主委與社區委員負起監督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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