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討論版 》 |
大家冷靜一下 |
發起人 趴趴走
2008-04-10 22:00:40 IP:203.79.252.*** 9號晚上有開一個臨時會議 會議中保持現況.要抽機車位及收50元的清潔費 何為(清潔費)就是維修費.當你我的汽機車在在地下室行駛時 一定會對柏油路面造成損耗.特別是坡道.轉彎處 而柏油路最怕機油.一但路面上有汽機車開始滲漏機油時.路面就開始被侵蝕而產生凹洞. 收這50元就是要以後要重新鋪設柏油路的費用.汽車也是如此 使用者付費 而且這筆錢是地下停車場的專用.並不和管理費混合使用 這一點已經在會議上有說明 另一方面這50元是往後要來支付籃球場旁空地的租金 因為機車的停車場不夠使用.必須向外靣來租空地 而且那塊空地也規劃為垃圾桶的停放位置.這樣大樓外就不會亂七八糟的 這樣解釋不知大家清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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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無言
2008-04-11 21:32:02 IP:59.105.49.***
電梯一事有發問券意見表我覺得很好 因為裡面的內容是採詢問投票的方式 但是機車停車位卻是採強制性質 這兩樣是完全不相同的 如果當時張貼機車位也是這種模式 根本也不會現在吵得這麼僵硬 如果您手邊有那一張傳單是否能仔細閱讀一下其內容 委員您有在做事我們住戶很感激 就如同角色對換換成您非委員 您也是會以監督方式來看 也會希望委員們能真的做為社區有幫助的事情 是不是呢? P.S 是閒閒在家中翹著腳還是悶悶的在公司裡 大家都是辛苦的,別為了此事傷了和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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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無言
2008-04-11 21:17:54 IP:59.105.49.***
而是在規劃後是否需強力執行 或是可以婉轉一點先試探性的詢問住戶們的意見 以及多方的採納意見 並且因涉及住戶們金錢方面的原因底下 在經過半數的住戶下同意再來執行 相信也不會有今天的對立 一開始我們是出自好意來架設這個討論版 甚至還廣發傳單讓各住戶瞭解有這一社區討論區 我並不是讓他成為現在拿來大搞文章的地方 或者以可以將他解讀為大家發洩、表達的一個好地方 相信您我都並非希望如此 不然就關閉起來算了 何需搞的大家都不愉快 我之前也說過了 我本身或是其他住戶有些是能力範圍以外 本身因工作關係沒有時間能加入管委會一職 並不是要在後面擔幕後扯後腿 我也不是第一天住公寓、大樓 如果要比我之前的大樓是好太多了 汽車車位維護費也沒收那麼多 機車不需繳交維護費 管理方面依舊沒問題 沒人愛去比較 只是一當有意見的政策實施下去然到就沒問題了嗎 您說200格機車位不可能 那我有沒有說要去做協調 在無計可施的情形下什麼方法都可以去試 以B1來說 可以多停的位子包含現在所停放的機車數就超過現在規劃的格數多了20幾台 那這些機車是怎麼相安無事停了一年呢 事情事有辦法解決的 有時間可以下去走走看一看 不是說我在後面光說而已 況且 如果您又說要規劃給腳踏車使用 那是否他們也需繳納使用費呢 如果沒繳那其他沒腳踏車的住戶們是否有會有聲音 停車場的地板不堪使用絕非單憑住戶們的緣故 上一次我還看到山貓在地下室載運廢棄物 建商的公務車、廠商的水電、裝潢....一堆 他們都是在使用我們社區的資產 如果說這些長期被使用後並且被破壞的維護費 您說是該向誰索討 如果在對我所說的有話有任何意見我都會虛心接受 因為我也只是出自熱心 跟我一點利益也沒任牽扯 頂多我就停騎樓也無所謂 但我相信問題如果是這樣解決後續的麻煩事一定不會比現在少 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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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SELA
2008-04-11 21:05:01 IP:59.113.19.***
抱歉 說話重了點 讓一些真正有在做事的委員們覺得很委屈 只是想說有在做事的委員固然辛苦 但要知道住戶要的是什麼 重點是什麼 就像電梯有發出問券不是很好嗎 起碼尊重所有住戶權益 如果有紀錄就貼出來反正就是公開公平原則 千萬不要意氣用事說什麼我們有時間上網沒時間當委員 民主本來就是如此 不然架設網頁就沒用了 將來你們退任也可以上網說自己意見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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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wonder
2008-04-11 20:58:36 IP:220.1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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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ill1023tw
2008-04-11 20:38:04 IP:61.62.183.***
所有事情不是主委說了就算耶!他還是要經過半數出席委員同意,會議記錄都有記載同意多少人反對多少人,而不是像你們說得甚麼黑箱作業,我們在繁忙的工作撥空參予,被你們這麼說,覺得非常不值,如果你們那麼不滿意你們出來擔任呀!我們可以退出,大家都說沒時間!有時間上網難道沒時間作委員嗎?不要人家很努在處理事情你們就否定人家,那麼有能力那你出來做就好ㄌ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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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SELA
2008-04-11 19:55:51 IP:59.113.19.***
不是多請一個主任要幫助住戶解決施工問題 我也聽主委親口提議繼續找現在的漢衛保全 我也聽主委親口說機車位抽籤是一定要的 也聽主委說電梯討論想簽十年約 也聽主委說要租一塊地來停車做回收 既然主委提議這麼多 就請您自行向住戶說明爲什麼 我們不希望誤會你 但如果無法講清楚說明白請自行下台 讓副委接任 畢竟我們需要一位有能力有擔當的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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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ill1023tw
2008-04-11 19:47:32 IP:61.62.183.***
為何要抽籤,是為了規範社區的制度,這不是透天房子想怎樣就可以怎樣做,大家都是為了社區好,有好的規範大家住的才會有品質,如果不規範大家,都亂停機車停車位,如果起爭執呢?或者亂停呢?人都 有習慣性,想停自己常停的位子,如果你常停的位子被停走了呢?一定都會開始幹在心裡,心不甘情不願的去停別的地方,那這樣有比較好嗎? 每位委員都很辛苦在幫社區爭取福利,在幫每位住戶設想所有的事情,有制度的大樓才會有好的品質,管委會不是只有在處理建商的事,還有一項就是規範這大樓所有制度,有住過大樓的都知道沒有大樓是讓機車亂停的,而且一樣都是要繳交管理清潔費,管理委員成立後當然有權利去規範本棟大樓的所有事項,大家還是要遵守,有的大樓規定不可架設鐵窗,就是不行裝,如果裝了管委會是有權力強制執行拆除,這就是住大樓所要遵行管委會所制定的規則,管委會就是有法律效應,建商協調方面就我所知已經都有在實行,車道鐵門也都裝設了紅外線感應,頻道監視器也已裝設完成等等..慢慢都已經在實行,所有的事情並不是一下子就能馬上全部處理完,請住戶了解!每個人都會有每個人的想法,有住戶說120個可以增加到200個,請問他有想到汽車車位出入的不方便嗎?機車車位是一定會重劃增設,但是無法到200位,車子需要倒車或者出入,如果位子劃得很擠請問你停機車會好停嗎?總有一天會被別台車的排氣管燙到,有的車還很大台,您叫他如何停進去,車位的長寬本來就是有一個規定在,只能盡量增設,而不是一定可以,汽車車位的人本來一次或二次就可以出入,結果因為太擠導致他們的出入不方便,機車族也不安全,下車時要擔心是否會被排氣管所燙到,有些地方還可以規劃機車車位是一定會規劃的,但還是有一小部分要挪用給腳踏車族專用的,所以要200個是不可能的,就算是沒給腳踏車專用也是不夠,有些地方是公共安全的部分所以也不可能規劃,如果有人會規劃200個位子,那煩請他出面規劃,這可能這是他的專長唷!如果那位住戶那麼會規劃大樓還有向建商申請一些福利事項,那就因該出來擔任委員呀,不要只在幕後..為什麼每個人都不想當委員,就是因為再怎麼做還是會有不滿的聲音出來,這是無法避免的,委員的所有規定和制度如果是對社區有益,能讓這大樓維持,品質,住戶的安全,整齊,清潔,氣質,公共管理基金正常運作,這是最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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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SELA
2008-04-11 19:41:17 IP:59.113.19.***
原本好好一個社區 被委員們搞得大家都不想住了 房子都已經買了 也不可能說賣就賣 委員們既然也很多人反對請問是不是主委堅持的 既然是大家選出來的主委或者是他自願擔任的 是不是在住戶有意見時請他上網說明或出面說明 而不是一句話自己沒上網就可以交代的 或許主委也說不是他決定的 那請你們把開會紀錄呈現出來 住戶有權利需要了解事實的真相 怎可每次開會結束 沒頭沒尾又強迫人接受 起碼要有會議記錄 主題是什麼 贊成幾票 拒絕幾票 連一些臨時有事沒空參加的委員都不知情 太離譜了 因連開會通知委員都是當天會議前幾小時臨時決定 沒參加就當他棄權 也不給他投票 真莫名其妙 難道你們這些贊成決議的委員 自行黑箱作業喔 讓一些委員無辜被罵 沒辦法對住戶交代 而且第一屆委員擔任重要的使命就是跟 建商反應工務疏失 這次不把握機會時機 就讓建商逃過了 無辜的是花銀子的住戶 其實委員們你們構想不是全都不好 而是當前之事不適合現在施行 或許這些案子等明年下屆實施也不遲 目前請你們針對公設與建商方面著手 不然大家沒有全體投票 是不會接受你們這些決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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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無言
2008-04-11 18:26:02 IP:59.105.49.***
是誰先提議這麼做的請他出來說清楚講明白 別鬧的大家都不愉快 大家現狀過的好好的 何需弄個執行政策鬧的人心惶惶 我所提議的意見(大家有默契的停放)您是否覺得是否可行 如果是主委比較強勢他說的算 那我直接聯絡幾個反對住戶當面去找他聊聊 畢竟我們都是花了大把銀子來定居的 不是辦家家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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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無言
2008-04-11 18:15:06 IP:59.105.49.***
是我們住戶比較軟弱呢 還是建商比較強勢 是先該要求建商處理呢 還是要住戶們先將錢準備好自己處理呢 住戶們要求的是公平、公正、公開 如果這幾點都做不到 相信也沒什麼好互相尊重的是不是呢 如果已經要求建商限期處理而又擺爛 那是不是可請由管委會發文建商採取公文形式來要求 明知是有瑕疵仍屬建商維護範圍內 怎會要住戶自行買單做善後處理 這應該不是我們住戶要成立管委會的宗旨吧 如果主委有偏向建商一方或圖利某廠商之嫌 屆時住戶要是聯合起來相信會鬧的更嚴重 您說是不是呢 謝謝。 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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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趴趴走
2008-04-11 18:07:19 IP:203.79.252.***
不是我說了算 我也曾經反對 對不起.我沒能讓大家滿意 我自己有二台機車.這件事已經困擾著我 為了這件事我搞的裡外不是人 對不起.......我好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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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趴趴走
2008-04-11 17:55:02 IP:203.79.252.***
已經有通知過建設公司 但無下文 我會繼續要求建設公司處理.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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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只想睡個好覺
2008-04-11 12:58:48 IP:59.105.49.***
現在是怎樣? 主委您們說的就算喔 這是一個共同的社區不是個體戶的生活 單憑您們幾個自己就算數的話那他們眼裡還有我們其他住戶嗎 原先一直要成立管委會是要跟建商要求改善目前缺失的地方 結果連一個影子也沒看到 現在又搞一些額外增加的東西 您說柏油路以後要重新鋪設那位什麼現階段不去要求建商 管委還沒成立前就已經多處不堪使用 原本就是可以講說偷工減料、不堪使用的東西 每次空屋售出建商在敲打磁磚等廢棄物都是先搬到地下室 結果造成地板嚴重的損壞 不信自己去看各個電梯出來的地板、柏油路面是不是都很棲慘 那這筆維修費是該向建商索討還是我們這些無辜的住戶 委員們是應該替社區向建商要求 而不是反倒要向住戶索取機車清潔費(維護費) 來編列以後維修的預算 並且這不是該冷靜一下的時刻 因為委員會根本不甩我們住戶的多方意見 一直頻頻在做些讓我們無法接受的行為 如果我們不吭聲那是不是等著讓人宰割 地下室機車位是規劃了120位沒錯 但你們是否有下去看其實能停放的位子遠大過於120格 許多平面式汽車車位前或是旁邊也都有空出來的地方 是不是能協調持有戶能將自己的機車停放在汽車車位多出的空間 這些你們有沒有試著去問、去規劃 機車位只要大家有默契相信戶戶都能停 因為我敢說裡面的空間能夠停遠超過200部的機車 哪有還沒停滿就要規劃位置、收取費用 連最離譜的租用市府土地來增設機車格的理由 為什麼在不景氣的時候還不會多替社區的住戶多設想呢 況且住戶率才約65%,要討論也該在滿住戶率或8、90%再來說 不要把我們機車族想成很死腦筋 我們機車族也是很聰明的 自己會找地方停放又不會影響其他人的權益 所以請委員們先停、看、聽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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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wonder
2008-04-10 23:43:15 IP:220.142.12.***
地下停車場機車位置凹凸不平~~ㄝ沒增加攝影機~~尚未見委員們與建商處理???? 另外應該不用再租地吧~~外面馬路可請市政府或交通隊來規劃機車停車格~~~ 至於要做環保問題~~是否利用C棟B1電梯對面空地~~整理整齊到時還有一筆租金可收~~之前曾聽說別的大樓ㄝ是利用地下空地做環保~~有配合的廠商付租金給大樓~~一個月約1500~2000元~不無小補~~我再找時間問問看是否有廠商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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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Sela
2008-04-10 23:37:03 IP:59.113.12.***
我覺得YANG說得很有道理 委員們不因想為而作為 根本不符合現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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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yang
2008-04-10 23:17:02 IP:219.86.84.***
回應對維修費的支應看法: 1.目前仍有約80戶尚未賣出(住屋率約61%),機車位尚可能滿足目前住戶之停放機車輛,為何需要在大家夠停車位之同時,再向市府租用籃球場呢?是否於住屋率約85%或停車位停滿110輛時再向市府租用籃球場呢?但另請了解目前籃球場於屬市場用地,非停車用地。 2.本棟地下各層瀝青混凝土地板厚度平均不超過2公分,就算刨除再加封每平方公尺(厚度2公分計)連工帶料也不超過160元;故請參照臺南市挖掘柏油路面修復代辦費收費基準表內容與市場訪價,預估一年維修次數與面積之作為編列預算依據,而非如同市場喊價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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