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chester
2009-12-06 13:47:49 IP:118.165.87.***
昨日(2009/12/05)星期六下午PM1:00 在一樓防災中心內, 監委林Sir, 財委Wilson, 元培委員等三人管委會特定功能小組聚集討論開會, 就現有的機電公設缺失(建商修繕應答函)再逐項審查, 對不合理的或不恰當答覆內容或聲稱已改善的地方, 準備請建商擇期再會勘.
除了機電公設缺失之外, 該小組也多列舉了其他數十項公設缺失(未列在原建商的應答函內), 祈能為社區的全體權益做好把關的工作.
其中之一例如, 垃圾冷藏室至今建商仍未能交由社區先試用確認功能是否無誤之後再商討點交事宜, 此舉恐怕有違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7條 確認其功能正常無誤後,移交之" 的立法精神,
且垃圾冷藏室在地下一樓, 無搬運車輛載運到一樓, 這是明顯的設計缺失, 若管委會不將之列入公設缺失請建商補添購的話, 管委會將被迫額外要多花全體區權人的錢(新台幣數十萬元)去購買.
就防災中心本身而言, 在建築規劃上是採密閉式室內空調空氣流動而已, 並無與室內外空氣交換對流之機制, 昨天俺路過剛進入後幾分鐘之後, 就覺得缺氧頭暈, 人多時(例如正式管委會會議及旁聽住戶)會耗氧更快, 若會議時間久一點, 人會因缺氧而感覺昏厥, 不但無效率, 判斷力也會減弱, 而想趕快散會.
另一方面, 防災中心若是處於密閉式狀態, 防災暨安全監控設備也處於較高的環境溫度, 機器設備易故障 (建商可能會以有會耗電的降溫空調設備運作為由抗辯).
所以, "無室內外空氣交換對流" 也是公設缺失之一.
其他眾多住戶所關心的休閒公設方面, 要求建商先開放試用"以確認功能再商討點交,非一次全部公設點交"的訴求, 聽說也在研擬交涉中.
總之, 感謝默默犧牲奉獻的管理委員, 正在為我們社區的全體權益嚴格把關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