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討論版 》 |
好的社區管理是對自己的家最好的投資 |
發起人 Yuan-Pei
2009-06-27 00:56:06 IP:61.231.153.*** 在下會努力在這一年扮演好為大家服務的角色,下面這篇文章,是在搜尋"如何與建商完成交接"的資料時所發現的,供大家參考~ 資料引用來源: http://blo 「崔媽媽」基金會呂民賓先生演講紀要 「社區就像是一個公司,主任委員是居民大會選出來的董事長,總幹事是總經理,還有其他的委員,負責財務、監察、行政、設備、環保……等工作,各司其職。」一個星期六的午後,崔媽媽基金會講師呂民賓向天母居民說明「管理委員會的組織功能」。 社區越老,問題越大 天母的社區、大樓、公寓林立,新舊並陳,但正式組成管理委員會的,並不多。一般而言,如果是新大樓或社區,建設公司都會依法組織好管理委員會,將各項設施點交給管委會,才算大功告成;然而在居民初來乍到,彼此不太認識的情況下,幾乎不可能自行組成管理委員會,自然會由和建商比較「友好」的住戶擔任主委等要職,在建商與管委會交接階段比較能夠「配合」。到了第二屆,就開始追究前任的疏失,糾紛於焉產生,財物清單不清、驗收不及格、帳目不清、保固合約失效……成為住戶、新舊管委會、建商之間彼此追究、推委的題目。呂民賓認為,一般住宅要到第三屆的管委會時,才會走上正軌,總要花上5、6年。 老舊社區、公寓的問題可能更麻煩,因為有些從來都沒有成立管委會,或是只有非常象徵性的管委會,根本不能發生解決問題的作用,軟硬體累積沈疴多年,也非一時之間可以解決,很多人就不願意管。最典型的例子是,老舊大樓外壁的二丁掛脫落,砸傷路人,路人當然向大樓索賠,但因為沒有管委會,法院只能把全體住戶列為被告,每家都要出庭,才是真正麻煩的不得了。幾年前,新莊一個老舊大樓的電梯年久失修,一位小女孩掉到電梯井中摔死了,整棟大樓住戶都成了被告,法院一個個傳,住戶不堪其擾,紛紛搬家,但法律責任未了,也沒有人願意搬進來住,整棟大樓就成了一座空城。 有管理和沒有管理的社區大樓差別很大。有管理的,生命財產與安全都可以受到保障,沒管理或管理不良的,居住品質必然低落,即使短期沒有問題,長期也肯定會出問題。很多人非常奇怪,寧可花很多錢、精神在室內裝潢上,但大樓整體的管理卻乏人問津,連自掃門前雪都懶得管。這也是台灣整體市容零亂,違章建築比比皆是,除了公權力不彰外,住戶自己更要負大部份的責任。其實住戶只要花一點精神,每月多出一點管理費,讓大樓管理上軌道,這個投資可以讓大樓立刻能夠增值1、2成,一戶2千萬的房子,立刻增值1、2百萬,自己住得更舒服安心,要賣要租,也有好價錢。可惜的是大多數人花了辛苦一輩子、一生的積蓄,好不容易買了房子,卻因管理不善,反而成了大錢坑,非常不值得。 用規約對付「奧客」 社區大樓中難免有一些「奧客」,沒有公德心還算事小,有些人把大樓共有的樑柱都打掉(雖然在產權範圍內,但樑柱仍屬共有產權),破壞建物安全結構,很可能會重演像東興大樓倒塌的悲劇,現在台北市已經開始訂定法規,室內裝修也需要大樓住戶管委會同意,確保不會損壞結構,才能施工;即使現行法規還未完備,住戶也可以透過制定《規約》的方式,防止這類事件發生。大到消防防災演習、電梯設備更新動輒百萬,小到衣服如何晾晒、寵物飼養,都是管委會可能要管到的範圍。呂民賓建議,社區一定要有管委會,可以依大小規模而不同,但是基本的功能一定要有,至少要有主委、財務、監察這三個職能,其他的還可以合併,如果社區夠大,可以委請專業的總幹事,現在已有大學有大樓管理相關科系,可以作為未來遴選的參考。 如有任何關於社區管理的議題,歡迎和崔媽媽連絡。 電話:(02) 2365 8140 時間:每週一∼週五,下午1:00∼5:00;晚上7:00∼9:00 |
回應者:shiu
2009-06-27 01:09:03 IP:58.114.241.***
謝謝元培及所有委員們願意出來為大家服務,希望透過所有住戶的努力和配合,能將「春城」建構成為理想的居家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