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cyliao1126
2009-05-14 10:39:47 IP:61.219.36.***
各位芳鄰,你收到5月份電費及繳費通知書了嗎?
其中有一項繳費內容“加減收金額”,經與台電公司洽詢係2月份公共用電分擔金額〈係棟別公共用電,不同棟別有不同加收金額〉
當月廣春成尚未交屋,就要負擔公用電費,不合理吧?! |
回應者:chester
2009-05-15 21:48:11 IP:114.44.40.***
回覆 ㄚ芳 於 2009-05-15 09:47:59 的發文內容: 這樣真的很不合理,我們4月中旬購屋5/8交屋,居然也要分擔以前的電費.... | 但當帳單上公電分攤戶數上是 2xx 戶時, 按各棟戶數來看,
A、B、F、G 棟各有75戶、C棟37戶、D棟94戶、E棟132戶
好像沒有一棟是超過200戶,
莫非是 D+E = 226 ? 但 2xx 好像還是比 226 還大.
所以才會推論是否 2xx 為當時的已過戶數 ?!
另一方面, 民法第四款不當得利 第179條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建商不會連這基本的法律常識也沒想到, 所以應會如mirage 所言建商將按比例原則將已先預繳款項退回各戶原設的帳戶.
稍後若發現退回款項不合理時, 再提起團體訴訟請其返還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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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mirage
2009-05-15 10:31:30 IP:220.132.125.***
這問題我也問過大廳櫃檯小姐
總公共電費應該是各棟不同
分攤戶數是每棟戶數
不是交屋戶數
像我在G棟
分攤戶數是72戶
而之後春城會依照交屋日
按照比例原則將房屋稅,水費(已預繳),電費退回各戶原設的帳戶中
給各位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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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ㄚ芳
2009-05-15 09:47:59 IP:59.124.124.***
這樣真的很不合理,我們4月中旬購屋5/8交屋,居然也要分擔以前的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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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chester
2009-05-15 08:02:06 IP:118.165.74.***
在公電分攤戶數上是 xxx 戶, 不是 544 .
其中 xxx 應是結算電費當時的已過戶數.
看來, 若一直還未售出的房子部份, 建商本身是不用分攤公電 .
僅由已過戶者去分擔所有全部的公電是否合理 ?
還是說, 台電的算法另有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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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shiu
2009-05-14 16:20:49 IP:210.64.14.***
回覆 cyrkchen 於 2009-05-14 11:25:18 的發文內容: 我有打電話給廣春成, 接電話小姐說, 要我們先行繳費,然後將帳單及收據訂好, 交給櫃台即可, 建設公司會依比例退錢 .....
給你們參考看看 .... | 今天問了秘書小姐,她說住戶將繳交的房屋稅及電費單據交給大廳櫃檯,建設公司會再結算。
我已經將繳交的房屋稅及電費單據交給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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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lisa96777
2009-05-14 15:43:26 IP:220.128.136.***
我也贊成樓上說法!
應該是它們付費再跟我們算吧!!!
先付的住戶又要怎麼跟他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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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cyliao1126
2009-05-14 12:26:27 IP:61.219.36.***
我也打電話問了廣春成,他們對於退還“加減收金額”一事,毫無所知。只說電費會按比例退還。
但“加減收金額”部分,住戶根本不應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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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cyrkchen
2009-05-14 11:25:18 IP:122.147.141.***
我有打電話給廣春成, 接電話小姐說, 要我們先行繳費,然後將帳單及收據訂好, 交給櫃台即可, 建設公司會依比例退錢 .....
給你們參考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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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小柯
2009-05-14 11:22:12 IP:140.129.106.***
這個很不合理! 另外電費名稱也不是住戶名稱 是建設公司負責人(王鼎然)為什麼要我們先付費再跟他請款...應該是它們付費再跟我們算吧!!! 先付的住戶又要怎麼跟他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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