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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D2、B6置放外樑的適法性問題
發起人 遨遊天際      2009-10-28 16:15:03 IP:114.36.219.***
下文是從管委會議中的法律見解附件中節錄下來的, 供各位參考

二、 B6與B7後陽台間《外露樑》上方的空間,係位於該棟建物外樑柱與B6、B7後陽台隔牆的中間,在外樑柱(含其左右牆壁)與後陽台之間則類似於「天井」的空間,而每層之《外露樑》則橫跨其間(D2與D1棟亦同)。從建物整體結構及其相對位置來看,該《外露樑》及其上下方空間,是位於「天井」內,應該不是前揭規定所稱之「建物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台」或「屋突」等處,故應無前揭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及本社區規約第5條第5項規定的適用。

=> 所以放在那個外樑是合法的


四、 如果有部分住戶因信賴管理委員會98年6月10日第3次會議決議,而將冷氣室外主機裝置於與D1、B7棟層相鄰之《外露樑》上,事後可否拒絕遷回?因為對於「約定專用」,管理委員會並無決定之權,已如前述,故前揭「決議」於法無據,住戶自不得引用「於法無據」之決議來做為拒絕遷回之理由,不過,管理委員會事後再變更決議要求其遷回,畢竟會對於已經安裝的住戶造成不便與浪費,因此,管理委員會同時決議負擔其遷移費用,在法律上應是不得已的補救手段。

=>這個法律論點有問題...因為當初管委會的決議是"允許D2、B6使用那個外樑, 並沒說那個外樑為D2、B6專用, 只要管委會也決議允許隔壁的D1或B7也可以擺放就好了啊...何來約定專用的是法性問題


所以, 可以知道, 管委會根本只聽某一方的片面說詞來作決議...這個問題依照法律上的 "信賴保護原則", 我們是有權不做變更的...別以為 "因為對於「約定專用」,管理委員會並無決定之權"...就可以規避法律上的 "信賴保護原則"...因為當時管委會的決議是允許我們使用, 並無決議允許我們專用...於法律上根本沒有 "對於「約定專用」,管理委員會並無決定之權"
管委會不努力協助協調, 讓鄰居們共同使用外樑, 只要也決議允許隔壁的D1或B7也可共用, 問題不就容易解決多了....結果管委會卻執意要如此便宜行事, 果真容易嗎???請三思...提醒一下...你們的決議上確實沒有 "專用" 這兩個字眼, 就沒有 "於法無據" ,就不能避免法律上的 "信賴保護原則"

回應者:遨遊天際      2009-10-29 18:06:14 IP:114.36.213.***
回覆 small真 於 2009-10-29 18:00:27 的發文內容:
Dear 楊先生,先說對不起喔(我是來插花的)~ 因為...我看到最後一段不小心笑出來了. 您真的可愛超幽默的啦.

哈...歡迎來插花...不打不相識...我還真由衷的感謝各位持續關心我的議題呢...刀射啦...
回應者:small真      2009-10-29 18:00:27 IP:118.160.178.***
回覆 遨遊天際 於 2009-10-29 17:50:23 的發文內容:
Dear Vivian,

謝謝您的善心...那根樑...哀...我後來才知道...
隔壁鄰居真的會很容易爬到我家, 所以我們後門總是上鎖的...不過, 同樣的我要爬去他們家...雖稍有難度, 但似乎還是可以爬過去...而我鄰居家裡算蠻富有的, 他們不常在家, 他們都不擔心我們闖他家了, 我們也不方便再做個什麼阻擋物的, 再說, 我擔心那又會被管委會說是有愛外觀的違建物...哀...我已經很不想再跟那些冷血的委員們溝通事情了...或許只有少數...但, 我不知有哪些委員真有熱心肯再幫忙, 我不想再自討沒趣...(他們看起來人真的很好...等他們搬家時, 我們再考慮把房子賣了吧...)

不過, 裝不裝冷氣主機在那兒, 都無礙於有心人士易於闖入我家...您說是吧???....不過...也沒辦法啦...如果遠雄蓋房子時不會幫要住的人多想一些, 而我們買房子時有沒多掌隻眼多注意些, 然後我們棟的羅委員又只私心的注意她想注意的事(她自己是我們隔壁類型的住戶, 應該也早知這樣的問題, 卻不曾看他有何熱心想幫忙對策)

哀...我這樣po照片上來, 會不會讓有心人真來試試...我家真的真的真的很窮...車子蠻破舊的, 車位也是撐到一直被開紅單才去租來的...真的真的真的很窮....
Dear 楊先生,先說對不起喔(我是來插花的)~ 因為...我看到最後一段不小心笑出來了. 您真的可愛超幽默的啦.

回應者:遨遊天際      2009-10-29 17:50:23 IP:114.36.213.***
回覆 Vivian 於 2009-10-29 16:50:32 的發文內容:
楊先生您好:

從相片來看,那根樑好像還蠻寬的,隔壁的人不會輕易地爬過那根樑,再順著天井格榨爬進您家陽台嗎?

您隔壁的鄰居入住了沒?也許現在的鄰居您認識,但是您能不能確保以後不會換新的鄰居?萬一換個不好的鄰居,您家的居家安全會不會受到威脅?

當然,能增加陽台的使用空間最好不過,但是假設相鄰兩戶經管委會同意共同使用那根橫樑,全社區共幾戶?每一戶的安全問題如何保障?

安全的問題和便利性,兩者能不能兼顧,建議您要再觀察一下。
Dear Vivian,

謝謝您的善心...那根樑...哀...我後來才知道...
隔壁鄰居真的會很容易爬到我家, 所以我們後門總是上鎖的...不過, 同樣的我要爬去他們家...雖稍有難度, 但似乎還是可以爬過去...而我鄰居家裡算蠻富有的, 他們不常在家, 他們都不擔心我們闖他家了, 我們也不方便再做個什麼阻擋物的, 再說, 我擔心那又會被管委會說是有愛外觀的違建物...哀...我已經很不想再跟那些冷血的委員們溝通事情了...或許只有少數...但, 我不知有哪些委員真有熱心肯再幫忙, 我不想再自討沒趣...(他們看起來人真的很好...等他們搬家時, 我們再考慮把房子賣了吧...)

不過, 裝不裝冷氣主機在那兒, 都無礙於有心人士易於闖入我家...您說是吧???....不過...也沒辦法啦...如果遠雄蓋房子時不會幫要住的人多想一些, 而我們買房子時有沒多掌隻眼多注意些, 然後我們棟的羅委員又只私心的注意她想注意的事(她自己是我們隔壁類型的住戶, 應該也早知這樣的問題, 卻不曾看他有何熱心想幫忙對策)

哀...我這樣po照片上來, 會不會讓有心人真來試試...我家真的真的真的很窮...車子蠻破舊的, 車位也是撐到一直被開紅單才去租來的...真的真的真的很窮....
回應者:Vivian      2009-10-29 16:50:32 IP:114.36.191.***
回覆 遨遊天際 於 2009-10-29 16:16:52 的發文內容:
再附一張從我家陽台拍出去的照片, 以免又有人來瞎說我造假....再有人胡亂扯, 我一定提告

我都一再說...只要管委會發文也同意我的鄰居擺放在那, 我就非常感謝了....我一直以來就跟我鄰居很好相處, 他們不敢一起放在那個外樑, 是因為管委會沒同意啊, 並非我認定那個外樑是我家專屬而不允許他們擺放...我從來不會覺得那個外樑再我家陽台外, 就要據為己有, 也不曾想過 "我家的隱私" 問題, 甚至也跟他們說 "熱風都往我家方向排放, 我也都可以接受" ...根本是那幾位住戶因為沒被允許擺放而心生不服, 後來我這樣的提議, 似乎讓他們拉不下臉來同意, 所以就執意的反對
楊先生您好:

從相片來看,那根樑好像還蠻寬的,隔壁的人不會輕易地爬過那根樑,再順著天井格榨爬進您家陽台嗎?

您隔壁的鄰居入住了沒?也許現在的鄰居您認識,但是您能不能確保以後不會換新的鄰居?萬一換個不好的鄰居,您家的居家安全會不會受到威脅?

當然,能增加陽台的使用空間最好不過,但是假設相鄰兩戶經管委會同意共同使用那根橫樑,全社區共幾戶?每一戶的安全問題如何保障?

安全的問題和便利性,兩者能不能兼顧,建議您要再觀察一下。
回應者:遨遊天際      2009-10-29 16:23:32 IP:114.36.213.***
回覆 jason 於 2009-10-29 15:33:59 的發文內容:
您錯了!
每一次您上委員會爭取的同時,坐在後方的住戶旁聽區都還有幾戶默默不作聲的B7、D1住戶,他們沒有當場跟您對嗆,只要求管委會重視他們的居家隱私權......那道樑更靠近他們,但他們沒有要求使用!
我無意惹您生氣,誰叫我雞婆想勸您勒!
您問我哪一派?---哈佛這一派啊!

口水戰無意義,建議您如Andy所建議,拍個照片PO上來就醫清二楚了!若是我誤解,我就道歉啦!

B7、D1的住戶仁厚,所以都不作聲,我言盡於此,也不再回應啦!我是不該雞婆!別生氣啊!Sorry!
還有...你說 "每一次"...也是胡扯...我只去開過一次會, 都那麼低聲下氣允諾可以將熱風往我家方向排放了, 還是不被接受, 還被一堆人七嘴八舌的嗆...後來我就不再去溝通了...何必沒趣的去被羞辱呢...

反正, 我從來都不覺得那個外樑是我家專用, 管委會發文也沒說讓我們專用, 你找你那幾位朋友討論看看, 看還有什麼辦法可以讓我屈服而移回陽台內吧


回應者:遨遊天際      2009-10-29 16:16:52 IP:114.36.213.***
回覆 遨遊天際 於 2009-10-29 16:05:38 的發文內容:
我家的狀況我會不知道...真是一派胡言...那個外樑完全位於我家陽台外(見附圖), 完全沒有一點位於B7的陽台外...你再混淆視聽, 我會考慮請律師對你的言論提出告訴...

默默不作聲???...那天我去開會要說明時, 結果根本他們早被通知, 4~5位同時對我嗆, 甚至我當時還說"那個陽台他們也可以使用啊" ....但他們根本完全不跟我溝通, 直接施壓要管委會做成"依照原決議" 為反對而反對...還說默不作聲...睜眼說瞎話...

你在這混淆視聽, 還假裝好心勸我...

如果我有說半具不實的話, 歡迎請委員或秘書出面來指控我
再附一張從我家陽台拍出去的照片, 以免又有人來瞎說我造假....再有人胡亂扯, 我一定提告

我都一再說...只要管委會發文也同意我的鄰居擺放在那, 我就非常感謝了....我一直以來就跟我鄰居很好相處, 他們不敢一起放在那個外樑, 是因為管委會沒同意啊, 並非我認定那個外樑是我家專屬而不允許他們擺放...我從來不會覺得那個外樑再我家陽台外, 就要據為己有, 也不曾想過 "我家的隱私" 問題, 甚至也跟他們說 "熱風都往我家方向排放, 我也都可以接受" ...根本是那幾位住戶因為沒被允許擺放而心生不服, 後來我這樣的提議, 似乎讓他們拉不下臉來同意, 所以就執意的反對

回應者:遨遊天際      2009-10-29 16:05:38 IP:114.36.213.***
回覆 jason 於 2009-10-29 15:33:59 的發文內容:
您錯了!
每一次您上委員會爭取的同時,坐在後方的住戶旁聽區都還有幾戶默默不作聲的B7、D1住戶,他們沒有當場跟您對嗆,只要求管委會重視他們的居家隱私權......那道樑更靠近他們,但他們沒有要求使用!
我無意惹您生氣,誰叫我雞婆想勸您勒!
您問我哪一派?---哈佛這一派啊!

口水戰無意義,建議您如Andy所建議,拍個照片PO上來就醫清二楚了!若是我誤解,我就道歉啦!

B7、D1的住戶仁厚,所以都不作聲,我言盡於此,也不再回應啦!我是不該雞婆!別生氣啊!Sorry!
我家的狀況我會不知道...真是一派胡言...那個外樑完全位於我家陽台外(見附圖), 完全沒有一點位於B7的陽台外...你再混淆視聽, 我會考慮請律師對你的言論提出告訴...

默默不作聲???...那天我去開會要說明時, 結果根本他們早被通知, 4~5位同時對我嗆, 甚至我當時還說"那個陽台他們也可以使用啊" ....但他們根本完全不跟我溝通, 直接施壓要管委會做成"依照原決議" 為反對而反對...還說默不作聲...睜眼說瞎話...

你在這混淆視聽, 還假裝好心勸我...

如果我有說半具不實的話, 歡迎請委員或秘書出面來指控我

回應者:jason      2009-10-29 15:33:59 IP:163.21.195.***
回覆 遨遊天際 於 2009-10-29 14:29:43 的發文內容:
Jason,

我不知你是哪一派的, 若不清楚事情的真實狀況, 卻在這假正義, 混淆視聽???

那個外樑根本完全位於我們(D2、B6)的陽台外側, 所以當初管委會才會決議允許D2和B6擺放, 當時D1和B7沒有人提出想擺在那個外樑, 所以管委會才會只決議給D2和B6擺放, 位置完全位於我們的陽台外, 我們當時會議中都完全同意那個外樑可以共用, 從來沒有覺得那個外樑是屬於我們專用...

我也從來沒說三房的將主機放在陽台外很不應該, 我只是說明, 那些投票決定的委員們, 既然都很樂於將主機擺在陽台外了, 卻缺少同理心, 不願幫我們想想辦法...這次律師也指出, 那個外樑是合法的, 只要不規定為某一戶專用, 根本兩戶都可以共用, 管委會委員們只聽信那位羅委員的說詞, 硬是要我們將主機移回陽台內...

既然那個外樑是被允許共用的, 那管委會就應該開放, 就如同他們當時開放了你們可以擺在你們的那個外樑, 這才符合公平原則

很多事情您如果要發表您的意見, 自由社會中我無權禁止, 但請您要確實先了解狀況再發言, 別再這ㄦ混淆視聽

您錯了!
每一次您上委員會爭取的同時,坐在後方的住戶旁聽區都還有幾戶默默不作聲的B7、D1住戶,他們沒有當場跟您對嗆,只要求管委會重視他們的居家隱私權......那道樑更靠近他們,但他們沒有要求使用!
我無意惹您生氣,誰叫我雞婆想勸您勒!
您問我哪一派?---哈佛這一派啊!

口水戰無意義,建議您如Andy所建議,拍個照片PO上來就醫清二楚了!若是我誤解,我就道歉啦!

B7、D1的住戶仁厚,所以都不作聲,我言盡於此,也不再回應啦!我是不該雞婆!別生氣啊!Sorry!
回應者:遨遊天際      2009-10-29 14:31:51 IP:114.36.213.***
回覆 jason 於 2009-10-29 00:34:35 的發文內容:
我同情您的遭遇!我也能同理您的怒氣!

我不是這四戶的住戶,不過,既然牽涉到另外兩戶--D1、B7--我認為也該問問這兩戶的意見吧!

這問題非關2房或3房,有些3房也沒有橫樑可外掛主機......

印象中,那道橫樑是D1D2、B6B7之間的隔牆延伸出去的,D1、B7的後陽台比您更靠近那道橫樑,管委會最後會決議請您將主機移回後陽台,他們的決議反覆是有可議之處,但肯定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不然他們為何要花錢做這種損人不利己的事?如果我是--D1、B7--的住戶,我應該不會同意,那個位置有點侵犯到我的隱私!

當初買房之前,我們就被告知冷氣主機要裝在陽台內,雖然有點不滿意遠雄不夠貼心與細心,事先幫住戶規劃好,但卻很認份,直到遠雄公告冷氣主機的擺放位置,簡直就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但隔壁大哥買的那戶可就沒有這麼幸運了,得將冷氣主機塞在小小的後陽台內....還是要認份,住在8百多戶的大社區,靠的是住戶的自律,自律......才能營造社區優質文化!

羅委員只是湊巧是B7的住戶,但委員會是合議制,當初強副主委在時,這個案子就被決議了,並非羅委員一個人可做的決定,這點......我覺得不可以污衊委員會!

當初在區權會會中就授權管委會處理冷氣主機、隔柵.......等一些住戶反應問題相關事宜,確實委員會是有權決定的!這可以從會議紀錄中查到。

至於為何李總幹事不再將您的案子排入議程?上次強副主委在時,曾在會議中說此事委員會不會再變更決定,建議您等第二屆區權會大會中提出表決,看能不能翻案......委員會已經授意李總幹事處理了!

我同意委員會就此事的決策過程是粗糙的,處理的也不夠貼心,讓人心裡不舒服。但想想......這麼多事要處理,凡事要做到盡善盡美.....很難!從五月到現在,有幾次旁聽,我都覺得累了!

我覺得所有的問題在於遠雄的設計,很多事我們也無能為力!我也不是管委會的一員,湊巧幾次開會我都在旁聽,知道來龍去脈!

希望這些說明您聽得進,我不代表委員會或任何人發言,只代表我自己,若有誤解請委員們指正!也請您別生我的氣,我真的很想幫......但無能為力!

我同情您的遭遇!我也能同理您的怒氣!

唉......
Jason,

我不知你是哪一派的, 若不清楚事情的真實狀況, 卻在這假正義, 混淆視聽???

那個外樑根本完全位於我們(D2、B6)的陽台外側, 所以當初管委會才會決議允許D2和B6擺放, 當時D1和B7沒有人提出想擺在那個外樑, 所以管委會才會只決議給D2和B6擺放, 位置完全位於我們的陽台外, 我們當時會議中都完全同意那個外樑可以共用, 從來沒有覺得那個外樑是屬於我們專用...

我也從來沒說三房的將主機放在陽台外很不應該, 我只是說明, 那些投票決定的委員們, 既然都很樂於將主機擺在陽台外了, 卻缺少同理心, 不願幫我們想想辦法...這次律師也指出, 那個外樑是合法的, 只要不規定為某一戶專用, 根本兩戶都可以共用, 管委會委員們只聽信那位羅委員的說詞, 硬是要我們將主機移回陽台內...

既然那個外樑是被允許共用的, 那管委會就應該開放, 就如同他們當時開放了你們可以擺在你們的那個外樑, 這才符合公平原則

很多事情您如果要發表您的意見, 自由社會中我無權禁止, 但請您要確實先了解狀況再發言, 別再這ㄦ混淆視聽


回應者:遨遊天際      2009-10-29 14:31:43 IP:114.36.213.***
回覆 jason 於 2009-10-29 00:34:35 的發文內容:
我同情您的遭遇!我也能同理您的怒氣!

我不是這四戶的住戶,不過,既然牽涉到另外兩戶--D1、B7--我認為也該問問這兩戶的意見吧!

這問題非關2房或3房,有些3房也沒有橫樑可外掛主機......

印象中,那道橫樑是D1D2、B6B7之間的隔牆延伸出去的,D1、B7的後陽台比您更靠近那道橫樑,管委會最後會決議請您將主機移回後陽台,他們的決議反覆是有可議之處,但肯定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不然他們為何要花錢做這種損人不利己的事?如果我是--D1、B7--的住戶,我應該不會同意,那個位置有點侵犯到我的隱私!

當初買房之前,我們就被告知冷氣主機要裝在陽台內,雖然有點不滿意遠雄不夠貼心與細心,事先幫住戶規劃好,但卻很認份,直到遠雄公告冷氣主機的擺放位置,簡直就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但隔壁大哥買的那戶可就沒有這麼幸運了,得將冷氣主機塞在小小的後陽台內....還是要認份,住在8百多戶的大社區,靠的是住戶的自律,自律......才能營造社區優質文化!

羅委員只是湊巧是B7的住戶,但委員會是合議制,當初強副主委在時,這個案子就被決議了,並非羅委員一個人可做的決定,這點......我覺得不可以污衊委員會!

當初在區權會會中就授權管委會處理冷氣主機、隔柵.......等一些住戶反應問題相關事宜,確實委員會是有權決定的!這可以從會議紀錄中查到。

至於為何李總幹事不再將您的案子排入議程?上次強副主委在時,曾在會議中說此事委員會不會再變更決定,建議您等第二屆區權會大會中提出表決,看能不能翻案......委員會已經授意李總幹事處理了!

我同意委員會就此事的決策過程是粗糙的,處理的也不夠貼心,讓人心裡不舒服。但想想......這麼多事要處理,凡事要做到盡善盡美.....很難!從五月到現在,有幾次旁聽,我都覺得累了!

我覺得所有的問題在於遠雄的設計,很多事我們也無能為力!我也不是管委會的一員,湊巧幾次開會我都在旁聽,知道來龍去脈!

希望這些說明您聽得進,我不代表委員會或任何人發言,只代表我自己,若有誤解請委員們指正!也請您別生我的氣,我真的很想幫......但無能為力!

我同情您的遭遇!我也能同理您的怒氣!

唉......
Jason,

我不知你是哪一派的, 若不清楚事情的真實狀況, 卻在這假正義, 混淆視聽???

那個外樑根本完全位於我們(D2、B6)的陽台外側, 所以當初管委會才會決議允許D2和B6擺放, 當時D1和B7沒有人提出想擺在那個外樑, 所以管委會才會只決議給D2和B6擺放, 位置完全位於我們的陽台外, 我們當時會議中都完全同意那個外樑可以共用, 從來沒有覺得那個外樑是屬於我們專用...

我也從來沒說三房的將主機放在陽台外很不應該, 我只是說明, 那些投票決定的委員們, 既然都很樂於將主機擺在陽台外了, 卻缺少同理心, 不願幫我們想想辦法...這次律師也指出, 那個外樑是合法的, 只要不規定為某一戶專用, 根本兩戶都可以共用, 管委會委員們只聽信那位羅委員的說詞, 硬是要我們將主機移回陽台內...

既然那個外樑是被允許共用的, 那管委會就應該開放, 就如同他們當時開放了你們可以擺在你們的那個外樑, 這才符合公平原則

很多事情您如果要發表您的意見, 自由社會中我無權禁止, 但請您要確實先了解狀況再發言, 別再這ㄦ混淆視聽


回應者:遨遊天際      2009-10-29 14:29:43 IP:114.36.213.***
回覆 jason 於 2009-10-29 00:34:35 的發文內容:
我同情您的遭遇!我也能同理您的怒氣!

我不是這四戶的住戶,不過,既然牽涉到另外兩戶--D1、B7--我認為也該問問這兩戶的意見吧!

這問題非關2房或3房,有些3房也沒有橫樑可外掛主機......

印象中,那道橫樑是D1D2、B6B7之間的隔牆延伸出去的,D1、B7的後陽台比您更靠近那道橫樑,管委會最後會決議請您將主機移回後陽台,他們的決議反覆是有可議之處,但肯定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不然他們為何要花錢做這種損人不利己的事?如果我是--D1、B7--的住戶,我應該不會同意,那個位置有點侵犯到我的隱私!

當初買房之前,我們就被告知冷氣主機要裝在陽台內,雖然有點不滿意遠雄不夠貼心與細心,事先幫住戶規劃好,但卻很認份,直到遠雄公告冷氣主機的擺放位置,簡直就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但隔壁大哥買的那戶可就沒有這麼幸運了,得將冷氣主機塞在小小的後陽台內....還是要認份,住在8百多戶的大社區,靠的是住戶的自律,自律......才能營造社區優質文化!

羅委員只是湊巧是B7的住戶,但委員會是合議制,當初強副主委在時,這個案子就被決議了,並非羅委員一個人可做的決定,這點......我覺得不可以污衊委員會!

當初在區權會會中就授權管委會處理冷氣主機、隔柵.......等一些住戶反應問題相關事宜,確實委員會是有權決定的!這可以從會議紀錄中查到。

至於為何李總幹事不再將您的案子排入議程?上次強副主委在時,曾在會議中說此事委員會不會再變更決定,建議您等第二屆區權會大會中提出表決,看能不能翻案......委員會已經授意李總幹事處理了!

我同意委員會就此事的決策過程是粗糙的,處理的也不夠貼心,讓人心裡不舒服。但想想......這麼多事要處理,凡事要做到盡善盡美.....很難!從五月到現在,有幾次旁聽,我都覺得累了!

我覺得所有的問題在於遠雄的設計,很多事我們也無能為力!我也不是管委會的一員,湊巧幾次開會我都在旁聽,知道來龍去脈!

希望這些說明您聽得進,我不代表委員會或任何人發言,只代表我自己,若有誤解請委員們指正!也請您別生我的氣,我真的很想幫......但無能為力!

我同情您的遭遇!我也能同理您的怒氣!

唉......
Jason,

我不知你是哪一派的, 若不清楚事情的真實狀況, 卻在這假正義, 混淆視聽???

那個外樑根本完全位於我們(D2、B6)的陽台外側, 所以當初管委會才會決議允許D2和B6擺放, 當時D1和B7沒有人提出想擺在那個外樑, 所以管委會才會只決議給D2和B6擺放, 位置完全位於我們的陽台外, 我們當時會議中都完全同意那個外樑可以共用, 從來沒有覺得那個外樑是屬於我們專用...

我也從來沒說三房的將主機放在陽台外很不應該, 我只是說明, 那些投票決定的委員們, 既然都很樂於將主機擺在陽台外了, 卻缺少同理心, 不願幫我們想想辦法...這次律師也指出, 那個外樑是合法的, 只要不規定為某一戶專用, 根本兩戶都可以共用, 管委會委員們只聽信那位羅委員的說詞, 硬是要我們將主機移回陽台內...

既然那個外樑是被允許共用的, 那管委會就應該開放, 就如同他們當時開放了你們可以擺在你們的那個外樑, 這才符合公平原則

很多事情您如果要發表您的意見, 自由社會中我無權禁止, 但請您要確實先了解狀況再發言, 別再這ㄦ混淆視聽


回應者:jason      2009-10-29 00:34:35 IP:61.224.30.***
我同情您的遭遇!我也能同理您的怒氣!

我不是這四戶的住戶,不過,既然牽涉到另外兩戶--D1、B7--我認為也該問問這兩戶的意見吧!

這問題非關2房或3房,有些3房也沒有橫樑可外掛主機......

印象中,那道橫樑是D1D2、B6B7之間的隔牆延伸出去的,D1、B7的後陽台比您更靠近那道橫樑,管委會最後會決議請您將主機移回後陽台,他們的決議反覆是有可議之處,但肯定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不然他們為何要花錢做這種損人不利己的事?如果我是--D1、B7--的住戶,我應該不會同意,那個位置有點侵犯到我的隱私!

當初買房之前,我們就被告知冷氣主機要裝在陽台內,雖然有點不滿意遠雄不夠貼心與細心,事先幫住戶規劃好,但卻很認份,直到遠雄公告冷氣主機的擺放位置,簡直就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但隔壁大哥買的那戶可就沒有這麼幸運了,得將冷氣主機塞在小小的後陽台內....還是要認份,住在8百多戶的大社區,靠的是住戶的自律,自律......才能營造社區優質文化!

羅委員只是湊巧是B7的住戶,但委員會是合議制,當初強副主委在時,這個案子就被決議了,並非羅委員一個人可做的決定,這點......我覺得不可以污衊委員會!

當初在區權會會中就授權管委會處理冷氣主機、隔柵.......等一些住戶反應問題相關事宜,確實委員會是有權決定的!這可以從會議紀錄中查到。

至於為何李總幹事不再將您的案子排入議程?上次強副主委在時,曾在會議中說此事委員會不會再變更決定,建議您等第二屆區權會大會中提出表決,看能不能翻案......委員會已經授意李總幹事處理了!

我同意委員會就此事的決策過程是粗糙的,處理的也不夠貼心,讓人心裡不舒服。但想想......這麼多事要處理,凡事要做到盡善盡美.....很難!從五月到現在,有幾次旁聽,我都覺得累了!

我覺得所有的問題在於遠雄的設計,很多事我們也無能為力!我也不是管委會的一員,湊巧幾次開會我都在旁聽,知道來龍去脈!

希望這些說明您聽得進,我不代表委員會或任何人發言,只代表我自己,若有誤解請委員們指正!也請您別生我的氣,我真的很想幫......但無能為力!

我同情您的遭遇!我也能同理您的怒氣!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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