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者:衛斯理
2008-06-01 03:06:33 IP:125.228.249.***
回覆 法蘭克 於 2008-05-09 01:20:01 的發文內容: 本標題是否該更正為:
北縣某社區泳池傳溺斃案 救生員判賠106萬之安全警訊
會比較不那麼令人有驚悚不安之感呢?
近來一看到此標題,害偶誤以為『本社區』哩!
不過這則新聞倒是給管委會與所有社區住戶一個扎扎實實的震撼教育,
願每一天都能風調雨順、家泰民安呀! | 其實小孩都很喜歡游泳,我們社區有游泳池,只要有小孩在泳池內,家長都要在喔,不要只有丟給救生員喔,還有我們家長可以互相支援喔,因為只要有一個發生問題,都是大問題喔,希望各位親愛的鄰居能好好互相照顧我們的下一代喔! 衛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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