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Amber
2007-07-04 10:44:24 IP:125.232.85.***
由於現在租的大樓管委黑ㄉ實在有夠讓人反感的~
好在已經在過年前買了.....到現在還沒交屋的法國賞~"~
將來的管委有賴各位住戶一起監督呢,維護好我們自己的權益^^
不要讓弊案進入法國賞~這樣大家就福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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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mbadan
2007-08-22 02:08:28 IP:61.219.84.***
回覆 xzzx 於 2007-08-12 15:26:35 的發文內容: 今天看到B2的停車位
有住戶可以把一個停車位停下兩台汽車
中間當然是有技巧性
當然也一定也超過停車格的範圍
也沒有用到車道的位置
這樣子還算是可以嗎
雖然沒有佔用到別人的位置
可以總有點覺得怪怪的
| 一台可以
以後大家就都可以
管理的好不好
就看這些規定
外人一看這些大概就知道大樓素質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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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nne
2007-08-21 10:26:23 IP:59.124.202.***
請教各位大大
我們的第一次管委會日期有確定嗎???
是住戶全都要參加????
內容是什麼??????????
可否先告知開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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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xzzx
2007-08-12 15:26:35 IP:203.79.252.***
今天看到B2的停車位
有住戶可以把一個停車位停下兩台汽車
中間當然是有技巧性
當然也一定也超過停車格的範圍
也沒有用到車道的位置
這樣子還算是可以嗎
雖然沒有佔用到別人的位置
可以總有點覺得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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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mber
2007-08-08 20:50:46 IP:125.232.66.***
將來如果我們大樓有一些工程或維修事宜~
能否優先由住戶報價承接~~公開透明也合理~
當然賺錢以住戶為優先~沒人承接再發包給外面
廠商~~這樣可以避免外面廠商報價過高也可杜絕
管委與外商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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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第一次買屋
2007-08-08 08:46:12 IP:125.225.64.***
回覆 ou2000 於 2007-08-07 23:17:37 的發文內容: 依小弟之前滴經驗~~~
建議社區可徵求以下熱心住戶:
1位主委/1位副主委-->代表區分所有權人,並可互為代理
2位監委-->負責監督支出
2位財委-->負責社區支出規劃/財務管理
機電組委員-->負責消防/發電機等機電設施管理,由其中1名擔任召集人
安全組委員-->負責保全/門禁/CCTV等安全事務管理,由其中1名擔任召集人
環保組委員-->負責社區清潔/園藝等事務管理,由其中1名擔任召集人
公關組委員-->負責社區活動辦理/住戶聯誼等事務,由其中1名擔任召集人
以上委員都經區分所有權人遴選,原則上每棟(共用電梯為1棟)可選2-3名
各位鄰居有以上專長或工作上有相關經驗者,再麻煩不吝為家園貢獻心力囉~~~ | 本人學財務的啦,可以幫忙記帳之類的,但是還是建議基金交給信託比較好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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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ou2000
2007-08-07 23:17:37 IP:61.231.45.***
回覆 yhs11111 於 2007-08-07 22:45:11 的發文內容: 我目前工作是稽核,帳務的監督或內部控管制度建立我可以出一些心力,比方定期跟不定期的查核,並將查核方式內容跟報告公告出來...
雖然目前我比較忙,但是再過一陣子我就會空些囉...
| 依小弟之前滴經驗~~~
建議社區可徵求以下熱心住戶:
1位主委/1位副主委-->代表區分所有權人,並可互為代理
2位監委-->負責監督支出
2位財委-->負責社區支出規劃/財務管理
機電組委員-->負責消防/發電機等機電設施管理,由其中1名擔任召集人
安全組委員-->負責保全/門禁/CCTV等安全事務管理,由其中1名擔任召集人
環保組委員-->負責社區清潔/園藝等事務管理,由其中1名擔任召集人
公關組委員-->負責社區活動辦理/住戶聯誼等事務,由其中1名擔任召集人
以上委員都經區分所有權人遴選,原則上每棟(共用電梯為1棟)可選2-3名
各位鄰居有以上專長或工作上有相關經驗者,再麻煩不吝為家園貢獻心力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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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yhs11111
2007-08-07 22:45:11 IP:220.139.187.***
我目前工作是稽核,帳務的監督或內部控管制度建立我可以出一些心力,比方定期跟不定期的查核,並將查核方式內容跟報告公告出來...
雖然目前我比較忙,但是再過一陣子我就會空些囉...
|
回應者:大衛
2007-08-07 21:13:12 IP:211.192.69.***
回覆 mbadan 於 2007-08-07 15:34:37 的發文內容: 好鄰居們誤會我的意思了
並不是給錢就可犯規
而是改變規定 讓大家遵守有據
我是指以以往經驗
人性是如此
你禁止
就一定有人死不聽
你處罰
就一定有人不服 給一堆理由
還得有人當黑臉執行
在無給職的管委制度
我猜想會很難落實
到時一定亂七八招 吵來吵去
與其這樣
不如給個"很麻煩"的規範方式
當然是以安全優先 再來整潔 方便住戶其次
所以我指要給個"規範" 以安全 大小 擺放方式 來要求
不要說不給方便 又沒人管理
我知道我們大樓的公設設計很差沒多少空間
但給錢多少可以請人解決點問題
遵守的住戶也不會有微詞
麻煩是一定要的 這樣要如此做的人一定會減少
在還不知住戶"素質" 的情況下
你禁止不如好好規範
並不是每個人都跟你講道理的
也並不是每個人都知道什麼叫公德心
管理是須靠智慧的
我也只是以經驗建議一下
我也不想幹管委
大家若有好方法大家一起提出來討論啊~
| 立意是不錯
但是這個"很麻煩"的規範方式,到底有沒有強制性?
"很麻煩"的規範方式,要適用到每一棟不同的LAYOUT,勢必又是更多麻煩,誰要去訂?誰說了算?
大小差個五公分,要不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無法很嚴謹的規範訂出來
只會讓有心人找更多漏洞來鑽
與其這樣,不如訂個最單純也最沒爭議的方式
所有樓梯間和安全梯絕對禁止擺放任何私人物品
為了我們的居住安全和品質
我建議第一次勸告,第二次警告,第三次丟掉
希望管委會能通過這個住戶規章
以後如果沒有人要當黑臉,小弟願意當第三次的搬運工
但是清運的費用會CHARGE到違規的住戶
|
回應者:Amber
2007-08-07 20:25:35 IP:125.232.93.***
回覆 mbadan 於 2007-08-07 02:31:24 的發文內容: 一開始就說啦
不是每個人都有公德心的
大家可以自掃門前雪對大樓來說就已經不錯
有能力的就再幫大家到處看看掃掃雪ㄌㄡ!~
我是相信
好的人性化處理方式比禁止有效
所以 若要在外設鞋櫃
與其一昧禁止
不如給個鞋櫃置外的配套方式 (尺吋 最大可用空間...)
然後管理費多繳xxx元, 畢竟掃地阿姨北北也得幫你清掃整理
不是處罰, 處罰讓人不服氣
真要說起理由 如房子不大 空間不夠等等
錢太貴買不起 家裡人太多 東西放不下 之前外面都這樣放習慣了 老子我爽 管我 我家小孩講不聽 我也沒辦法...
說不給方便 不透人情
說了警察不管 一周刊不拍 警衛沒空
管委會又沒領錢 要得罪人 要品德高不A錢 不拿廠商回扣好處 要不怕被鬥爭清算 要不怕鄰居斜眼相瞪 冷言冷語... 要當和事老 要公正要有閒 要有辦法幫大家爭取福利...
我不知道其他人 我是可以想到很多好好發呆閒晃的地方
將來還希望鄰居能互相守衛相助 互借醬油鹽巴衛生紙
就多繳錢吧
讓大家服氣 福氣
what's the answer for 99% of all the problems?
money
想省錢自然會有人只放裡面
要放外面妳得照公定規格方式 不然就天天"提醒"你
無奈基於某些因素沒辦法 至少可以請人"稍微"整理清理
說穿了也是多些方法讓她很不方便 但不是禁止
相同方式用於多數公設使用可以讓大家服氣 福氣
說到"使用清潔費"
金額設定又是得靠智慧
不過倒是所有問題最好解決方法
| 我是覺得公設部份都不要擺私人物品比較好,罰錢可能會破壞和諧,
與其這樣就統一規定不能把私人物品放在公設地區,也要大家配合,
如果能擺~那H1跟H2的住戶根本沒辦法.因為他們是L型門,開門都
會互撞了更別說擺鞋櫃.
所以建議大家還是不要擺..
|
回應者:arsene
2007-08-07 15:42:30 IP:61.222.92.***
回覆 阿興 於 2007-08-07 03:44:54 的發文內容: 您的見解好像很有道理
但是有些模糊焦點喔
能不能放鞋櫃仍應回歸是否造成公共危險或影響公共安全
日前因鞋子放梯間造成傷害的官司就是一個例子
這家建商的樓梯非常狹小---轉角平台還切梯!!! 28%的公設比竟還設計出這樣的樓梯-建築師真優秀!!!
如果地震...等須緊急用到梯間時安全考量才是重點吧
如果有錢就可犯規
那真是台灣的悲
怎樣教小孩公德心與守法的真諦?
直言之處 請勿見怪
| 今天下午 D 棟的電梯在維修.
我只好走樓梯下去~
走到忘記六樓還是七樓看到不但在門口消防箱前放鞋架,
鞋子也不放好.在地上亂放~
樓梯以經夠小支了還在樓梯上丟一包垃圾~
因為急著下樓還踢到那包垃圾..
差點沒給我摔死~
鄉親啊~真的要發揮公德心呀..
|
回應者:mbadan
2007-08-07 15:34:37 IP:61.219.84.***
好鄰居們誤會我的意思了
並不是給錢就可犯規
而是改變規定 讓大家遵守有據
我是指以以往經驗
人性是如此
你禁止
就一定有人死不聽
你處罰
就一定有人不服 給一堆理由
還得有人當黑臉執行
在無給職的管委制度
我猜想會很難落實
到時一定亂七八招 吵來吵去
與其這樣
不如給個"很麻煩"的規範方式
當然是以安全優先 再來整潔 方便住戶其次
所以我指要給個"規範" 以安全 大小 擺放方式 來要求
不要說不給方便 又沒人管理
我知道我們大樓的公設設計很差沒多少空間
但給錢多少可以請人解決點問題
遵守的住戶也不會有微詞
麻煩是一定要的 這樣要如此做的人一定會減少
在還不知住戶"素質" 的情況下
你禁止不如好好規範
並不是每個人都跟你講道理的
也並不是每個人都知道什麼叫公德心
管理是須靠智慧的
我也只是以經驗建議一下
我也不想幹管委
大家若有好方法大家一起提出來討論啊~
|
回應者:cute
2007-08-07 11:23:07 IP:59.120.12.***
我也認同呀...
若可以用錢來解決...那大家就更隨便了..
反正就付錢囉...
社區是大家共同維護的...
實在不該有如此的想法...
更何況現在景氣如此不好...誰受的了每次罰錢呀....
這是我個人小小的感受
|
回應者:黑夜星
2007-08-07 10:09:15 IP:210.67.175.***
若是有錢就可以不遵守社區規範
這樣的價值觀好像有點問題耶
我覺得應該嚴格禁止
不應該有第二套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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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阿興
2007-08-07 03:44:54 IP:59.112.102.***
回覆 mbadan 於 2007-08-07 02:31:24 的發文內容: 一開始就說啦
不是每個人都有公德心的
大家可以自掃門前雪對大樓來說就已經不錯
有能力的就再幫大家到處看看掃掃雪ㄌㄡ!~
我是相信
好的人性化處理方式比禁止有效
所以 若要在外設鞋櫃
與其一昧禁止
不如給個鞋櫃置外的配套方式 (尺吋 最大可用空間...)
然後管理費多繳xxx元, 畢竟掃地阿姨北北也得幫你清掃整理
不是處罰, 處罰讓人不服氣
真要說起理由 如房子不大 空間不夠等等
錢太貴買不起 家裡人太多 東西放不下 之前外面都這樣放習慣了 老子我爽 管我 我家小孩講不聽 我也沒辦法...
說不給方便 不透人情
說了警察不管 一周刊不拍 警衛沒空
管委會又沒領錢 要得罪人 要品德高不A錢 不拿廠商回扣好處 要不怕被鬥爭清算 要不怕鄰居斜眼相瞪 冷言冷語... 要當和事老 要公正要有閒 要有辦法幫大家爭取福利...
我不知道其他人 我是可以想到很多好好發呆閒晃的地方
將來還希望鄰居能互相守衛相助 互借醬油鹽巴衛生紙
就多繳錢吧
讓大家服氣 福氣
what's the answer for 99% of all the problems?
money
想省錢自然會有人只放裡面
要放外面妳得照公定規格方式 不然就天天"提醒"你
無奈基於某些因素沒辦法 至少可以請人"稍微"整理清理
說穿了也是多些方法讓她很不方便 但不是禁止
相同方式用於多數公設使用可以讓大家服氣 福氣
說到"使用清潔費"
金額設定又是得靠智慧
不過倒是所有問題最好解決方法
| 您的見解好像很有道理
但是有些模糊焦點喔
能不能放鞋櫃仍應回歸是否造成公共危險或影響公共安全
日前因鞋子放梯間造成傷害的官司就是一個例子
這家建商的樓梯非常狹小---轉角平台還切梯!!! 28%的公設比竟還設計出這樣的樓梯-建築師真優秀!!!
如果地震...等須緊急用到梯間時安全考量才是重點吧
如果有錢就可犯規
那真是台灣的悲
怎樣教小孩公德心與守法的真諦?
直言之處 請勿見怪
|
回應者:mbadan
2007-08-07 02:31:24 IP:61.219.84.***
回覆 scottraw 於 2007-08-06 20:08:31 的發文內容: 陸陸續續有人進住了,但是不合規定的情事也慢慢浮現...
說穿了,就是自私心作祟!!!
公德心不是人人都有,但權益卻是人人都會爭取.
想要提升社區生活品質,想穩住房價,就要有一個強而有力的管委會來運作!!
對於社區公約,一定要嚴格執行!! | 一開始就說啦
不是每個人都有公德心的
大家可以自掃門前雪對大樓來說就已經不錯
有能力的就再幫大家到處看看掃掃雪ㄌㄡ!~
我是相信
好的人性化處理方式比禁止有效
所以 若要在外設鞋櫃
與其一昧禁止
不如給個鞋櫃置外的配套方式 (尺吋 最大可用空間...)
然後管理費多繳xxx元, 畢竟掃地阿姨北北也得幫你清掃整理
不是處罰, 處罰讓人不服氣
真要說起理由 如房子不大 空間不夠等等
錢太貴買不起 家裡人太多 東西放不下 之前外面都這樣放習慣了 老子我爽 管我 我家小孩講不聽 我也沒辦法...
說不給方便 不透人情
說了警察不管 一周刊不拍 警衛沒空
管委會又沒領錢 要得罪人 要品德高不A錢 不拿廠商回扣好處 要不怕被鬥爭清算 要不怕鄰居斜眼相瞪 冷言冷語... 要當和事老 要公正要有閒 要有辦法幫大家爭取福利...
我不知道其他人 我是可以想到很多好好發呆閒晃的地方
將來還希望鄰居能互相守衛相助 互借醬油鹽巴衛生紙
就多繳錢吧
讓大家服氣 福氣
what's the answer for 99% of all the problems?
money
想省錢自然會有人只放裡面
要放外面妳得照公定規格方式 不然就天天"提醒"你
無奈基於某些因素沒辦法 至少可以請人"稍微"整理清理
說穿了也是多些方法讓她很不方便 但不是禁止
相同方式用於多數公設使用可以讓大家服氣 福氣
說到"使用清潔費"
金額設定又是得靠智慧
不過倒是所有問題最好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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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ou2000
2007-08-07 00:30:44 IP:61.231.33.***
回覆 scottraw 於 2007-08-06 20:08:31 的發文內容: 陸陸續續有人進住了,但是不合規定的情事也慢慢浮現...
說穿了,就是自私心作祟!!!
公德心不是人人都有,但權益卻是人人都會爭取.
想要提升社區生活品質,想穩住房價,就要有一個強而有力的管委會來運作!!
對於社區公約,一定要嚴格執行!! | 對於鄰居們的聲音~~
小弟深有同感~~~
穩定房價確實需要靠好管理~~~
因此~~一個健全的管委會真的非常重要~~~
這也需在一開始就要先把規矩制度訂定完善~~~
要靠大家提供經驗~~~並參考親朋好友成功社區管理案例~~~
順便提醒大家~~~
各戶分別驗收後~~~
重頭戲--->公設驗收
依目前建商服務態度~~~看來與建商免不了有一番交鋒~~~
尤其是一些設備-->如發電機/汙水處理廠/消防等機電設備...
以及公基金-->沒記錯除了我們每戶預繳的一萬元之外~~~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建商還需提撥一筆公基金給社區~~~
所以各位鄰居有財務高手/機電高手滴~~~
可以先了解一下目前社區的狀況~~~
到時提供給我們的第一屆委員參考--->當然出來當委員為大家服務更棒囉~~~
建商會幫我們辦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大會~~~
關於社區未來發展相關議題~~~
現在可以開始腦力激蕩囉~~~
|
回應者:scottraw
2007-08-06 20:08:31 IP:125.224.215.***
陸陸續續有人進住了,但是不合規定的情事也慢慢浮現...
說穿了,就是自私心作祟!!!
公德心不是人人都有,但權益卻是人人都會爭取.
想要提升社區生活品質,想穩住房價,就要有一個強而有力的管委會來運作!!
對於社區公約,一定要嚴格執行!!
|
回應者:scottraw
2007-07-24 14:32:54 IP:122.126.27.***
回覆 bowwow 於 2007-07-24 14:15:23 的發文內容: 九月是我的婚期..............昏倒。
不過看來垃圾子母車可能也會拖到9月份管委會成立後.....
只好辛苦點從公司趕回來倒個垃圾再回公司吧......... | 那個帖子,記得放一張給我喔!!
|
回應者:bowwow
2007-07-24 14:15:23 IP:60.248.18.***
回覆 scottraw 於 2007-07-24 13:57:31 的發文內容: 對呀~上次銷售中心是這樣告訴我的.
九月,我贊成!!(因為我八月出國去) | 九月是我的婚期..............昏倒。
不過看來垃圾子母車可能也會拖到9月份管委會成立後.....
只好辛苦點從公司趕回來倒個垃圾再回公司吧.........
|
回應者:scottraw
2007-07-24 13:57:31 IP:122.126.27.***
回覆 bowwow 於 2007-07-24 13:53:16 的發文內容: 剛剛得知第一次管委會(建商舉行)應該會在9月份。 | 對呀~上次銷售中心是這樣告訴我的.
九月,我贊成!!(因為我八月出國去)
|
回應者:bowwow
2007-07-24 13:53:16 IP:60.248.18.***
剛剛得知第一次管委會(建商舉行)應該會在9月份。
|
回應者:第一次買屋
2007-07-20 10:18:00 IP:125.225.75.***
回覆 arsene 於 2007-07-19 17:19:11 的發文內容: 我是不知道信託要多花多少錢啦~
但是如果沒太誇張,
多花一點小錢總比將來被不肖的管委 A 走好吧~
| 讚成
|
回應者:arsene
2007-07-19 17:19:11 IP:61.222.92.***
回覆 第一次買屋 於 2007-07-19 16:35:36 的發文內容: 如果信託是個好方法的話,花點錢是值得的,總比以後花更多的律師費啊
| 我是不知道信託要多花多少錢啦~
但是如果沒太誇張,
多花一點小錢總比將來被不肖的管委 A 走好吧~
|
回應者:第一次買屋
2007-07-19 16:35:36 IP:125.225.67.***
如果信託是個好方法的話,花點錢是值得的,總比以後花更多的律師費啊
|
回應者:bowwow
2007-07-19 15:46:56 IP:60.248.18.***
回覆 alisa3b3 於 2007-07-19 15:13:35 的發文內容: 要罷免、要有原因。如果到了需罷免的程度,......
那就是違反公與大廈管理條例,發存證信函做告發撤銷職務。
我們應該信任我們選的委員,
不應把選出的委員當『民意代表』樣的對待,
且說罷免....太沉重,應該大家一起來為社區努力、幫助委員。
要選擇『好』的物業公司,輔佐管委會上軌道是很重要的事。
希望大家不要忽略選擇『好』的物業公司。
| 其實並不是不想信任..........300多戶人家,背景、環境都不同,大家互不認識就要選幾個管委出來,其實是一件很冒險的事情。
不能否認大家都想為這個社區盡一分心力,但也不能漠視有些人會有一點私心,所以罷免應該是可以用來約束一些不肖份子為了個人的利益而來爭取管委的席位。
先強調,我相信我們大家都是善良的,但是事關300多戶人的權益,有些條文還是要先修訂。
畢竟完美的共產制度會毀壞的主要源由是來至於人的私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