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討論版
鞋櫃放走廊??放梯間??
發起人 scottraw      2007-08-06 08:17:28 IP:122.126.0.***
鞋櫃可以放走廊嗎??放在排風窗前??放消防箱旁??樓梯間??
走廊是公設吧~
一戶放,同樓層的別戶也會放.
一層放,別樓的也想放.
一棟放,整個社區人都想放.

想怎麼放?放哪裡?不是管委會無權干涉.....
但要提醒大家:將來消防安檢若被查到,罰款由貴住戶自行負擔!!
被要求強迫拆除的後果自行承擔!!
少數犯規不該由全體買單!!
社區公約大家都有簽名表示同意遵守,請大家再把公約拿出來,仔細讀一讀,感謝~
回應者:patchchen      2007-10-25 13:28:51 IP:59.116.41.***
K棟2樓&3樓
回應者:艾雷亞      2007-10-25 08:31:37 IP:59.115.85.***
有哪位好心人能指出是哪1棟?幾樓嗎?
好讓大家都來去參觀一下 ^^
回應者:wo_4444      2007-10-25 00:14:26 IP:61.231.93.***
我們也贊同!鞋櫃、雨傘、盆栽 應該通通放家裡...
畢竟樓梯是我們的安全逃生口,必要時分秒必爭,不容許有時間上被耽擱,另外我們的樓梯既狹窄又陡斜,誰家的鞋子若沒擺好、雨傘架倒了、盆栽弄得地板又髒又濕,到時害的別人從樓梯口不小心摔下,這官司可是輸定囉~ 不可不注意..
回應者:yhs11111      2007-10-24 14:24:50 IP:59.124.196.***
不僅門外別放鞋櫃,
鞋子最好也是別放在門外,以免影響別人的視覺權益
公共區域是要靠彼此相互體諒一下喔
回應者:SAN      2007-10-08 21:54:21 IP:220.139.163.***
放玩垃圾後緊接著應該是狗籠+腳踏車----------我是來鬧的(也不全是喇)


您很熱心

這裡有個遊戲 也是測驗
讓您消消氣


http://games.lynms.edu.hk/games/feelingheart/game/F14.swf

不許賴皮,以第一次為準!

回應者:第一次買屋      2007-10-08 09:00:24 IP:125.225.69.***
你們開始放鞋櫃,就會有人開始放垃圾,請問社區品質何在???
回應者:水心      2007-10-07 22:41:53 IP:122.126.4.***
回覆 浪子海豚 於 2007-10-05 11:49:26 的發文內容:
那天檢查公設時,該住戶是買整層兩戶打通,所以他把樓梯間的消防設備加裝木門,外觀完全看不出消防設備在裡面,另外把另一個不用出入的門口,加裝一個鞋櫃,真是有夠誇張的.....
消防設備依規定是不能擋住的勒,不管是社區公約或是消防法.
這樣敘述聽起來,這戶人家是把出電梯外的都當成自己家了.買房子的時候可沒有買這一塊面積喔

管委會既然已經成立,就應該可以向該住戶要求回復消防設施公用部分.否則就應該報請當地消防局,請他們來看一下..

那碰巧是名人的話,也順便跟水果報透露一下..他們對這種消息最有興趣了....(笑~~~)
回應者:浪子海豚      2007-10-05 11:49:26 IP:220.132.149.***
那天檢查公設時,該住戶是買整層兩戶打通,所以他把樓梯間的消防設備加裝木門,外觀完全看不出消防設備在裡面,另外把另一個不用出入的門口,加裝一個鞋櫃,真是有夠誇張的.....
回應者:yunamy42      2007-10-05 08:21:42 IP:122.126.23.***
回覆 SAN 於 2007-10-02 23:50:50 的發文內容:
有錢錢真好
不只可以裝潢屋內
還可裝潢公設
不知道是做怎樣的裝潢??
若是嫌建設公司做的太醜,想自己花錢裝美一點,ex:走道天花板`走道弔燈.這個還好.(11F以上走道天花板是平頂沒裝飾,也沒有弔燈)
假如是更改公共空間`加裝違建...就不OK囉~
回應者:xzzx      2007-10-03 08:02:35 IP:122.116.1.***
上星期天還是有不少住戶明明有在
可是就不願意下來參與開會∼討論

看來還是有人的認知
電梯間的公設可以當作自家用



回應者:SAN      2007-10-02 23:50:50 IP:220.139.157.***
回覆 Allen 於 2007-10-02 23:15:25 的發文內容:
這個厲害,是哪一棟的啊?公告週知一下,讓大家好好參觀。
有錢錢真好
不只可以裝潢屋內
還可裝潢公設
回應者:arsene      2007-10-02 23:42:17 IP:122.126.26.***
回覆 Allen 於 2007-10-02 23:15:25 的發文內容:
這個厲害,是哪一棟的啊?公告週知一下,讓大家好好參觀。
那就真的太過份了...報請消防單位來拆吧~
回應者:Allen      2007-10-02 23:15:25 IP:220.134.24.***
回覆 carol 於 2007-10-02 22:31:34 的發文內容:
我想不只一戶把鞋子放在外面吧....
在住戶大會那天臨時主席已經有提到
這是違反法令的...
希望大家不要以身試法才好
另...在本社區某一棟某一層的住戶更誇張
雖然他把整層都買了下來...但不代表他可以有權利去使用電梯間吧
居然用裝潢幾乎把整個電梯間都裝潢了起來...甚至還做一個鞋櫃就大剌剌的擺在門口...真是有點無言耶
希望各位住戶一起來躂罰這種沒有公德心的人
這個厲害,是哪一棟的啊?公告週知一下,讓大家好好參觀。
回應者:carol      2007-10-02 22:31:34 IP:125.224.173.***
我想不只一戶把鞋子放在外面吧....
在住戶大會那天臨時主席已經有提到
這是違反法令的...
希望大家不要以身試法才好
另...在本社區某一棟某一層的住戶更誇張
雖然他把整層都買了下來...但不代表他可以有權利去使用電梯間吧
居然用裝潢幾乎把整個電梯間都裝潢了起來...甚至還做一個鞋櫃就大剌剌的擺在門口...真是有點無言耶
希望各位住戶一起來躂罰這種沒有公德心的人
回應者:Ben&Tracy      2007-09-29 18:01:22 IP:211.23.85.***
又不小心看到一家芳鄰把鞋櫃放在電梯出口旁!唉!
回應者:yunamy42      2007-09-22 01:10:14 IP:125.224.168.***
請問各位住戶~

假如您是管委,請問在您心中最合意的解決方案又是什麼呢??

不同意我的看法無妨,卻想聽聽您的建議!

只要是考慮周全`確實可行`對住戶有利的方案,我一定支持^^
回應者:Ben&Tracy      2007-09-21 17:52:22 IP:211.23.85.***
回覆 transforme 於 2007-09-21 15:05:03 的發文內容:
你真適合當博達的客服經理你的觀點我尊重但不代表別人也要當商人的順民.祈禱我們未來的委員不會翻合約替建商狡辯!
關於這點比較同意yunamy42的看法, 合約是我們審閱後簽署的,當然不是每個人都是專家, 搞得懂合約的陷阱! 但是要說替建商狡辯, 就嚴重了! 蒐集相關事證據理力爭, 本來就是住戶與管委會的權利! 且建商的合約不見得就是100%合法! 當有不合法的條文存在時, 雖然住戶已簽署, 還是可以主張建商違法的! 特別是像那條"建商有權變更"的內容! 因為已明顯損及住戶之權益了!
大家都是好厝邊, 請"匿名"不要醬氣憤到影響自己與住戶間的情感!
回應者:transforme      2007-09-21 15:05:03 IP:220.135.58.***
回覆 yunamy42 於 2007-09-21 10:07:39 的發文內容:
我只是就現實面來討論.(茍同??)

當然可以跟建商據理力爭!因為這是住戶的權利.
買屋合約也有提及: 建商有變更修改設計的權利,只要不損害住戶權利.
何謂損害住戶權利??每個人的定義都不盡相同~

我的感覺是戶外的遊戲區日曬通風,很健康.當然室內`戶外遊戲區都有更好!!

合約圖仔細看,穿廊那裡畫著咖啡休閒桌椅.我不是也可以要求建商履行合約,在那邊做交誼區嗎??

ps.那些公設圖片,他們每一個建案都用相同的照片>"<
你真適合當博達的客服經理你的觀點我尊重但不代表別人也要當商人的順民.祈禱我們未來的委員不會翻合約替建商狡辯!
回應者:yunamy42      2007-09-21 10:07:39 IP:122.126.15.***
回覆 transforme 於 2007-09-20 12:46:29 的發文內容:
你真是好說話.
1.不苟同!室內遊戲區與健身房是博達自己強力廣告的.依照消保官的解釋視同契約.也就是建商自己要負擔的義務.
2.穿廊空間留著才會讓整個社區通行.通風乃致視覺感官有紓解活動空間.ㄧ平12.X的房子雖然不是高級住宅但也不是ㄧ平6萬的集合公寓.有必要替建商省錢?他ㄧ坪至少賺4萬以上還不知足?
3.那不是捐.而是他的義務.他不要以為第二期換建商名子就可以把第一期義務賴掉.

每次開車進入時.就看到第下停車入口那位保全夏天頂著艷陽烈日風雨天像游民.不是比游民不如的窩在角落.這是誰造的孽!是誰沒蓋個管理室?以後別人會怎樣看待我們住戶?博達不要招牌那我們就要背負虐待管理員的罵名?我的小孩叫要穿雨衣跑的安全視線不好的屋外玩耍?
我只是就現實面來討論.(茍同??)

當然可以跟建商據理力爭!因為這是住戶的權利.
買屋合約也有提及: 建商有變更修改設計的權利,只要不損害住戶權利.
何謂損害住戶權利??每個人的定義都不盡相同~

我的感覺是戶外的遊戲區日曬通風,很健康.當然室內`戶外遊戲區都有更好!!

合約圖仔細看,穿廊那裡畫著咖啡休閒桌椅.我不是也可以要求建商履行合約,在那邊做交誼區嗎??

ps.那些公設圖片,他們每一個建案都用相同的照片>"<
回應者:transforme      2007-09-20 12:46:29 IP:220.135.58.***
你真是好說話.
1.不苟同!室內遊戲區與健身房是博達自己強力廣告的.依照消保官的解釋視同契約.也就是建商自己要負擔的義務.
2.穿廊空間留著才會讓整個社區通行.通風乃致視覺感官有紓解活動空間.ㄧ平12.X的房子雖然不是高級住宅但也不是ㄧ平6萬的集合公寓.有必要替建商省錢?他ㄧ坪至少賺4萬以上還不知足?
3.那不是捐.而是他的義務.他不要以為第二期換建商名子就可以把第一期義務賴掉.

每次開車進入時.就看到第下停車入口那位保全夏天頂著艷陽烈日風雨天像游民.不是比游民不如的窩在角落.這是誰造的孽!是誰沒蓋個管理室?以後別人會怎樣看待我們住戶?博達不要招牌那我們就要背負虐待管理員的罵名?我的小孩叫要穿雨衣跑的安全視線不好的屋外玩耍?
回應者:yunamy42      2007-09-19 10:41:39 IP:122.126.22.***
回覆 mbadan 於 2007-09-18 08:04:15 的發文內容:
有的
我們的廣告手冊&平面圖裡
在"尼斯健身房"前應該是"邱比特兒童遊戲室"
現在不見了

要要求他們復原
千萬不要讓他們草草用"補貼賠款"了事

這麼嚴重的違規都可以隨便以"不得已被抓包頂多陪錢"的態度對待
可見建商的心態
其他的就都不用說了
我們要堅持原則
我知道跟合約上的平面圖有出入!
不過以現實面來看,健身房已經夠小了,無法再隔出適當大小的兒童遊戲室~
目前已存在的戶外遊戲區,位置空間都不錯,不贊成移除!
若堅持要遊戲室,是否再另覓場所設置呢?
或者:
1.現有閱覽室改成遊戲室.(木地板很適合)
2.閱覽室移往藝術穿廊.(穿廊空間浪費)
3.要求建商捐出F棟或者G棟的一樓房屋,作為公設地點!!
回應者:mbadan      2007-09-18 08:04:15 IP:61.219.84.***
回覆 A1-3F媽咪 於 2007-09-17 12:48:16 的發文內容:
建議貴社區

住戶如果手中有銷售時的廣告
或簽約本內有平面圖來佐證
那如果廣告不實或任意變更

相信由管委會出面和建商協談爭取
一定能有最大效益
有的
我們的廣告手冊&平面圖裡
在"尼斯健身房"前應該是"邱比特兒童遊戲室"
現在不見了

要要求他們復原
千萬不要讓他們草草用"補貼賠款"了事

這麼嚴重的違規都可以隨便以"不得已被抓包頂多陪錢"的態度對待
可見建商的心態
其他的就都不用說了
我們要堅持原則
回應者:A1-3F媽咪      2007-09-17 12:48:16 IP:203.203.100.***
建議貴社區

住戶如果手中有銷售時的廣告
或簽約本內有平面圖來佐證
那如果廣告不實或任意變更

相信由管委會出面和建商協談爭取
一定能有最大效益
回應者:yunamy42      2007-09-17 11:03:16 IP:122.126.9.***
本社區在梯間放鞋櫃的住戶越來越多了~
從中庭往上看就看到鞋櫃,好看嗎??(都放在排風窗那邊)

昨天看見一個超級誇張的: 一個人高度的大型盆栽,就放在電梯門口旁邊!!!一開始是放鞋櫃,現在連盆栽`雨傘都出現了....

那些住戶也有參加這個討論區,卻對本議題置之不理???

難道社區公約是簽名簽假的嗎??

除了自家室內,其他面積都算是公設.
所以電梯出來的走道是公家的!!
既是公設,就不能佔用.

難道要舉報違法,等人來罰,才要改善嗎??
回應者:scottraw      2007-08-09 10:57:52 IP:122.126.28.***
不只鞋櫃,盆栽`腳踏車`雨衣`雨傘`甚至拖鞋都不該放在家門外.

居家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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