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討論版 》 |
[社區經營管理手冊] |
發起人 hellomark1
2007-09-08 13:41:12 IP:125.230.171.*** 來這個網址看看吧,內容豐富喔! http://www |
回應者:hellomark1
2007-09-08 13:55:20 IP:125.230.171.***
管理委員會會議 操作要領: 1.依一般會議流程舉行。 2.開會目的:定期召集委員共同討論社區各項待改善事項、維修採購事宜、財務收支審定暨聯誼活動之討論等工作,以利社區各項事務之推展與進行。 3.管理委員會議須由管理委員本人出席。 4.定期會議:主任委員應每二個月召開管理委員會議乙次或依管理委員會議之決議召開。 5.臨時會議:發生重大事故有即時處理之必要或經三分之一以上委員請求召開會議時,應由主任委員召開臨時會議。 6.管理委員會會議應有過半數以上之委員出席參加,其討論事項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以上之決議通過。 |
回應者:hellomark1
2007-09-08 13:52:46 IP:125.230.171.***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操作要領: 1.於年度計畫中擬定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開會日期,推舉會議召集人。 2.應於開會前的管理委員會例會中討論確定開會日期、時間、地點、議程、議題、會議主持人及選舉方式。 3.製作開會通知書、簽到簿等文書並準備會議資料。 4.開會前15天,寄發開會資料給空戶及承租戶之區分所有人;分發開會資料給自住戶並將開會海報張貼公告於電梯、公佈欄。 5.按照一般會議基本作業流程舉行會議,開會過程須照相留存。 6.會後15天內整理會議記錄,影印寄發或分發給各區分所有權人及住戶,並於公佈欄公佈委員當選名單。 7.將會議通知、會議記錄、簽到簿、當選名單及照片等資料整理歸檔存查。 |
回應者:hellomark1
2007-09-08 13:45:45 IP:125.230.171.***
公共設施設備移交 操作要領: 第一次設備移交 1.聯絡營造及各協力廠商提供建築及機電、消防等設施設備之數量、廠牌、規格,製成表格清冊以利點交,並檢附使用操作說明書、竣工圖…等資料。 2.聯絡主委及相關委員,會同各相關廠商,於點交前一週在社區現場先行清點、測試所有設施設備功能。 請相關廠商到場說明消防、公共電源迴路、污水處理…等設施設備的使用操作方法。除管理人員外,並邀請主委及相關委員參與了解。 3.由管委會依點交清冊逐項點交,若無法一次點交完成,應先行確認數量的部份,並以維修補助說明的方式,將設施設備點交完成。 4.設施設備點交完成,由主委及設備委員共同於點交清冊上簽名確認後歸檔存查。 疑義處理: 建設公司在與社區管委會辦理移交時,應提供常態設備管理維護須知,並將社區內非法定與法定公共設施設備的使用年限與更新的經費等財務支出計畫告知住戶,讓社區能夠預先做好長、短期的財務規劃,以免日後因龐大的更新費用而發生爭議。 詳細內容: http://www |
回應者:hellomark1
2007-09-08 13:43:17 IP:125.230.171.***
社區第一次財務移交(起造人移交給第一屆管理委員會) 操作要領: 1.原管理權人製作財務報表,詳細列載所有的收支明細,包括起造人提撥與住戶繳納的公共基金、代收的管理費、銀行利息等收入和管理服務費、電話費、其他雜項…等支出費用。 2.依財務報表所列逐項點交完畢後,由主委與財務委員共同在清冊上簽名,並註明茲收到以上明細正本,金額確認無誤等字樣,完成簽收。 3.點交存摺、存單、社區大小章。 4.社區第一次財務移交(起造人移交給第一屆管理委員會)時,管理委員會應於點交前先至金融機構開設管委會帳戶。財務報表核對確認後,起造人與管理委員會會同將款項匯入管委會帳戶,匯款單由財務委員簽認後,浮貼於清冊歸檔。 5.可與公共設施設備、社區檔案移交工作一併辦理。 6.第一次管理權移交時宜有專業人士(建築師、律師)參與協助點交。 詳細內容: http://ww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