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討論版 》 |
有空來我家坐坐 |
發起人 Aaron
2008-07-15 17:36:03 IP:122.116.52.*** 親愛的鄰居們, 大家好, 我們一家3口住A3-6樓, 己經搬進來一個半月了, 很可惜還沒有太多的機會和鄰居們面對面的交流, 所以都是從這個網站上認識各位親愛的鄰居... 住在上善若水一個半月了有什麼感想嗎? 只有四個字可以形容我的感覺 - 「誠惶誠恐」, 我天天都深怕一不小心就變成了那個違反社區規範的沒水準住戶, 背上社區住戶水準怎麼這麼差的惡名, 我的朋友都開玩笑的問說我是不是住在警察宿舍裡....所以我儘可能的扮演好一個鴕鳥的角色, 沒事不敢上這個社區網站, 就怕哪天我在網站上被點名變成了大家公幹的對象.... 我先澄清一下我的立場, 我完全支持社區意識, 也完全尊重社區規範, 我之所有這麼害怕會在這個社區踩到地雷並不是因為我對社區意識社區規範一無所知, 而是許多住戶的發言, 好像是法律系社區住戶規約組的專家, 相較於大家對各種法的深入理解, 我對法的認知淺薄, 顯得相對無知。我相信也有很其住戶和我有同樣的想法, 哪些能做, 哪些不能做, 還沒有這麼清楚的被定義下來, 大家可以討論, 可以指教, 但是冷嘲熱諷並不是回答問題的好方法。 我相信人性本善, 我也相信之前有些住戶是屢勸不聽後, 才逼得其它住戶會對這些住戶惡言相對。但是我也很認同亞亞所說的, 某些發言太過嚴峻, 寫的人可能無心, 但是被影射到的人心裡一定不會舒服, 就像是住在A橦的住戶也不是什麼無惡不做的混蛋, 但總會對一些質疑A橦住戶有什麼來頭都留言覺得不舒服(rudolf先跟你說聲抱歉, 我只是要舉個例而己, 剛好舉到你寫的例子, 而且, 我們一家沒有什麼來頭哦, 我們只是冷氣管線拉錯而己....)。基於感同身受, 我相信其它被點過名的住戶, 應該也不會覺得太愉快。 目前管委會也己經選出來了, 而且相信管委們也都會努力的幫大家做協調的工作, 像是一步也問過我什麼時侯可以處理拉錯的冷氣管線, 以美化大樓整體的外觀, 我也承諾會儘力改善, 所以大家應該都有個正式解決問題的溝通管道可以申訴了, 實在沒有必要在這裡指名哪一戶又做了什麼天理不容的錯事, 我們所有的住戶, 最遠也只有不到一百公尺的距離, 不要再因為一些用詞拿揑的不準確, 造成住戶之間更大的距離。 回到發言的正題, 我家都己經為各位鄰居準備好了, 不只Pioneer家有藍光家庭劇院組, 我家也有PS3和Mission的環繞家庭劇院。我沒別的興趣, 就喜歡喝點小酒, 喝不慣紅酒的, 我還有一瓶高級的大吟釀, 大家晚上沒事就來串個門子, 但是我會確保在我家的客人晚上十點後不會在陽台上聊天、喧嘩、吃烤肉的..... |
|
回應者:samli
2008-11-18 18:16:56 IP:218.160.57.***
有空也來串串門子吧~ 感謝委員們的努力哦,才有好的生活環境,加油~ |
|
回應者:一步蓮華
2008-11-18 17:26:29 IP:220.133.51.***
sun0310100 |
|
回應者:fanny369
2008-11-18 14:14:34 IP:203.67.30.***
給我你的msn...帳號..... |
|
回應者:fanny369
2008-11-18 14:13:38 IP:210.202.210.***
能不能請你交出你的msn帳號??? |
|
回應者:一步蓮華
2008-11-18 11:45:04 IP:220.133.51.***
其實委員有委員的苦衷,住戶有住戶的無奈,我想溝通是最重要的 良好的溝通都是避免誤會的開始,這個再主委領導下已經慢慢步上軌道,版主也將繼續活化這個討論版,讓住戶的意見可以做交流 委員會委員只是義工,也是受各位所託幫忙管理維護這個社區 有些冒犯到大家的地方,還請大家海涵,大家有意見還請多發言^^ 你所提到的活動問題其實都有舉辦耶,生日會蛋糕還真的不錯吃 其實這些都有活動照片,會再要求相關人員將活動照片補上^^ 這才是活動社區的開始,日前已經撤換相關不適任人員,相信社區 會再往前邁近一步,還望大家多多指教 |
|
回應者:fanny369
2008-11-18 09:51:43 IP:203.67.30.***
Hello 一步 我可以要你的msn嗎?? |
|
回應者:fanny369
2008-11-18 09:45:57 IP:203.67.30.***
一步, 有時候我覺得沒事就什麼都搬出法規來, 是不是有點太過,我了解依法做事, 但是你知道住戶間的溝通什麼都用冷冰冰的法規, 好像沒什麼感情可言,能不能在法規的基礎上 加點人情味呢?! |
|
回應者:fanny369
2008-11-18 09:42:51 IP:210.202.210.***
一步, 你這樣的說法我就完全同意,你知道大家都是平等的, 我不是犯大錯而不可原諒的人所以會覺得很無耐,看 你的說法後就比較能釋懷了, 另外,不是所有的事都 要全體住戶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為我家有個公寓大 廈管理條例的活字典^^,我的意思是例如要用到大家 的公費達某個比例,去實施新的東西是不是可以實施 前先開個住戶大會之類的, 主要是因為我之前有看到關於慶生的東西要實施, 但是有人發言確說為了增進什麼之類的,然後又說 實施這種東西很難大家都同意,我覺得增進住戶間 的相處是對的,只是每次預計使用多少,也不是很清 楚,最主要是那是大家交的錢,不過對於實施這樣的 事我並不介意,主要是發言人的措詞及用語,讓人 覺得像監獄,而且是沒有人權的那種喔,哈哈!! 不知道最後到底有沒有實施@@? 最後,真的非常感謝你花時間告訴我這些,你知道良好的 用溝通尤其是措詞及用語上,是感情增加的一大步^^ PS.一步你真的是太辛苦了~ |
|
回應者:一步蓮華
2008-11-18 09:32:52 IP:220.133.51.***
規約內容分兩大類,第一是管理組織的運作方式,第二是管理組織內部成員須遵守的規定與違反規定的處置方法。 一個文明社會的進化過程,就是不斷建立其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範。公寓大廈是大社會中的小團體,在這個微型社會中,公寓大廈居民與區分所有權人因為共同使用與擁有空間、設備而相互影響。其成員與成員、成員與管理組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以及公共事務的運作規則都必須預先明確界定,以預防潛在衝突、確保居民生活正常與公共事務的順利運作。否則一但衝突發生、就會像一場沒有裁判、也沒有規則的球賽,其結果必然是邊打邊吵、不歡而散。 以上「缺乏規則的比賽」不幸正是我們目前社會大多數社區大樓的真實寫照。原因是民眾普遍不了解規約的性質與重要性、不知道如何建立不同層級的公寓大廈規範,還有該如何落實管理組織內部管理規定。球賽完不下去,只要其中一方決定不玩或離開球場衝突即可落幕;可是公寓大廈卻不然,大家生活在相同的空間,衝突發生往往不完沒了、越演越烈。 規約是公寓大廈管理組織的成立要件,因為社區大樓內部區分所有權人與住戶的關係需要加以界定、管理組織的運作必須加以規範。沒有規約,即無從「組織」、「運作」、「管理」,權利義務關係亦無從引援。 有些人把「規約」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混為一談,認為二者指的是相同事物。這個誤解源自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規約」被過份簡單定義為:『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為增進共同利益,確保良好生活環境,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共同遵守事項。』,以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在九十二年修法時,為了推動老舊社區成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刪除掉原本訂定與增、修訂規約需要三分之二出席、出席的四分之三同意的絕對多數同意標準所致。 事實上,從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本身關於「規約」的各項規定內容就可以看出,「規約」是個「合約」、「公約」、「約定」,是公寓大廈的「集體合同」。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則是管理組織對於處理特定事物的「決定」、「決策」。「規約」的時效性是常態、永久的,其規範事項是具普遍性的,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的時效性卻是一時、短暫的,所針對的事務屬個案性質的。當「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所通過決議的是關係住戶間權利義務關係或管理組織運作方式的「遵守事項」,而且達到修訂規約的會議出席與同意標準時,就應該同時決議把通過的內容放進規約,使得公寓大廈成員可以利用規約,迅速得知社區大樓內所有「經常性的關係」、「處理事情的程序」,或「共同遵守事項」。 不過,社區大樓內部「經常性的關係」、「處理事情的程序」,或「共同遵守事項」並非只有訂在規約才具有效力。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的決議,一樣可以約束管理委員會、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和住戶。只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位階低於規約,因此當與規約抵觸時無效。民國八十四年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通過時,明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的一般決議需要二分之ㄧ以上區分所有權人出席,出席區分所有權人的區分所有權人比例合計亦達到二分之ㄧ時,出席人數及區分所有權人比例過半數同意就可以做成決議。若是人數不足重新召開,出席所有權人數和區分所有權人比例合計降為四分之ㄧ,出席人數及區分所有權人比例過半數同意可以做成決議。由此對比變更規約所需要的絕對多數同意標準,明顯可見二者性質的差異。 簡單地說,規約記載的是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內部的「管理規則」,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所通過的內容有可能是「規則」,也有可能只是個決定,而非「規則」。如果是長期性的「規則」,就應該放進規約,好讓需要的人可以迅速知道管理組織運作規定與必須遵守的事項。也因為「規則」的位階與重要性高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因此社區大樓有必要在規約中明訂修改規約須具備比一般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更高的出席與決議標準,以提高公共事務運作的穩定性。 |
|
回應者:一步蓮華
2008-11-18 09:04:18 IP:220.133.51.***
另外我覺得其實很多東西要實施前,是不是應該要通過全體住戶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而不是管委會說要就要......唉........*_* 其實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裡面就有說明你以上的情形,如果任何小事都要3分之二同意試問誰要來開會?,你願意每各禮拜開會嗎? 我是覺得這些都是誤會,歡迎參加每個月的管理委員會你就知道了 以前是一個禮拜開一次,現在是兩個禮拜開一次,歡迎您每次都來開會,記得要全勤喔,時間大概是8.00開到11.30或12點 歡迎擔任下屆委員 公寓大廈條例如下 第36條 管理委員會之職務如下: 1.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之執行。 2.共有及共用部分之清潔、維護、修繕及一般改良。 3.公寓大廈及其周圍之安全及環境維護事項。 4.住戶共同事務應興革事項之建議。 5.住戶違規情事之制止及相關資料之提供。 6.住戶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之協調。 7.收益、公共基金及其他經費之收支、保管及運用。 8.規約、會議紀錄、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水電、消防、機械設施、管線圖說、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公共安全檢查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申報9.文件、印鑑及有關文件之保管。 10.管理服務人之委任、僱傭及監督。 11.會計報告、結算報告及其他管理事項之提出及公告。 12.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之點收及保管。 13.依規定應由管理委員會申報之公共安全檢查與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申報及改善之執行。 14.其他依本條例或規約所定事項。 只要法律規定範圍內管委會即有權去規劃決定但不能損及公眾利益 |
|
回應者:fanny369
2008-11-17 20:39:41 IP:203.121.226.***
感謝 |
|
回應者:不路
2008-11-17 20:35:38 IP:118.165.5.***
如果啥事都要三分之二以上住戶決定 那管委會的作用是? 開會? 討罵? 你個人覺得不代表大家嘍!! 你如果不同意我可以不用回答... |
|
回應者:fanny369
2008-11-17 19:56:46 IP:203.121.226.***
我無意冒犯,不過我又不是跟你討論, 你如果不同意我可以不用回答... 你個人覺得不代表大家嘍!! |
|
回應者:阿鴻
2008-11-17 17:48:02 IP:163.20.174.***
我個人覺得~ 1.做任何事都要全體住戶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那管委會不用成立了 2.換個角度想...若其他住戶也有一些相同違規的事項...他如果說為什麼你行他不行呢? 3.有任何問題或作法.想法...可以投書該棟的意見信箱...不然你想怎樣處理家中的事....我想沒人會知道...別人還以為你會置之不理... 謝謝~至少我會這樣想 |
|
回應者:fanny369
2008-11-17 16:59:02 IP:203.67.30.***
其實我也跟你一樣,只是因為當時工人在施工冷氣時管線弄錯,工程都尚未完成,收到口頭通知時我想只要在工程完工前修正就行了,結果沒多久就收到限時掛號信,限時改正,害我感覺好差,是不是有點校枉過正??而且信件內容的錯詞也很硬,讓我覺得大家不都是住戶嗎,應該是平起平坐吧,我又不是不改,做什麼這樣對我!! 所以我完全了解你的感覺,另外我覺得其實很多東西要實施前,是不是應該要通過全體住戶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而不是管委會說要就要......唉........*_* |
|
回應者:Aaron
2008-11-17 16:42:13 IP:122.116.34.***
|
|
回應者:fanny369
2008-11-17 16:05:31 IP:203.67.30.***
請問你們家住幾棟幾樓?? |
|
回應者:qqtina
2008-07-17 23:13:17 IP:124.8.97.***
我雖然不太清楚你們大家談的來龍去脈... 但我覺得你們都很好溝通啊... 大家都很PEACE啊.... 理性也很感性.......這樣很好啊.....不用「誠惶誠恐」啦... 大家都是文明人.....改天也去你家玩.... |
|
回應者:Alex
2008-07-16 11:43:22 IP:61.14.165.***
以前聽副版主說(現在的主委),建商動作太慢,管委會太晚成立問題會很多很麻煩。當時不是很了解,交屋一陣子之後越來越懂他的擔心是什麼。 的確,大家來自於四面八方。不是每個人都了解集合式的住宅會規範哪些事情,特別是新的社區跟以前已經有大幅的不同。管委會若早點成立,可以有立場宣導提醒與監督,很多的失誤就可以避免。管委會若還沒成立,則需要建商在空窗期補強,透過交屋備忘錄等等方式,請屋主務必了解裝潢整理房屋之時該注意的事項。或許沒有強制的約束力,但至少是很正式的提醒。很糟糕的是,建商只注重收錢的狀況,對於這種事前的防範,幾乎可以說完全無作為。這點我已經批評很多次了,不再贅述。 但是,沒有管委會事先的運作,大原則其實也早已經規範在各位所簽的契約裡面。只是大家似懂非懂,包含我在內。 在版面上面被點名者,幾乎都有個共通點,就是溝通無效。我私底下挺關心管委會發生了什麼事情,常常問東問西的,所以我知道管委會採取霹靂手段之前,該說的都說過了。只是因為管委會目前有太多雜事要處理,所以沒像以往那麼常上版面發聲。這點我也提醒了主委,做了哪些事情,請委員們要多出聲音,這樣跟大家的認知才不會有斷層。 文中提到的音樂教室與辦公室,根本於法不合,我們這裡是住宅區,根本不能有商業行為與營業登記,很多人為了避免商業區的住宅出入複雜,所以買住宅區的住宅(我也是其一,看了春城大砌卻跑來買上善若水),我不了解想經營音樂教室的期待該如何被理解且找到平衡點。況且之前有去溝通,但是他們硬著頭皮繼續裝潢,鄰居有了不好的觀感,當然會上社區網發牢騷。有其他的例子也是類似的情況。 這些其實都是導入正軌之前的陣痛期,大家可多關心但無須太緊張。這個通融那個放寬,亂了套後續反而難收拾,更容易吵架。 長痛不如短痛,您說是吧! |
|
回應者:Aaron
2008-07-16 01:04:14 IP:61.229.192.***
我覺得問題的重點不在發生的「頻率」,而是每個人對社區的「期待」。這句話可能有點空洞,讓我舉例來說明。 我們一家從台北市遊行集會的重鎮- 仁愛路搬到這裡來,所以我對北大特區的期待是「生活的寧靜」,但不是安靜,要安靜我可能會往深坑搬,所以我從住進上善若水的第一天開始,就滿意的不得了,雖然樓上偶而會有小朋友跑步的聲音,但是就我聽來是一家人玩得很開心的聲音,並不會讓我或我家人產生什麼不愉快的感覺,這就是我對「寧靜」的期待,只要不比遊行抗議吵,都能滿足我對這個社區的預期。 但是,光用我這麼低標準,只要不比遊行吵,來做為一個衡量的標的,當然不能讓其它住戶都接受,那大家就需要來分享自己對住進這個社區的期待是什麼,如果每個人心裡都想著其它人應該知道我希望的標準在哪裡,那就太高估人類的同理心了,事實證明人類應該是最沒有同理心的一種生物.....所以我們大家就把期待說出來,有人期待是高標準,有人期待是低標準,但是不要先預設什麼是錯誤的期待,就像亞亞期望他家能有個大的落地窗,這是他的期待,有住戶想把他的家裡變音樂教室或辦公室,這也是他的期待,我相信沒有人一開始就是期待一件本來他自己就覺得是不應該的事,而希望其它的住戶能放任他的私心而佔到點便宜,然後得意洋洋的住在這個社區,讓其它被佔便宜的住戶天天都只能恨得牙癢癢的看著他繼續享用特權。 我相信「溝通」是解決問題最方便的工具,只要找出A和B彼此的期待,就能交叉點C上得到雙方都滿意的共識, 但是雙方如果都只能在出發點拉扯,那永遠不會有一點接近到「滿意」的結局。 最後回到rudolf的疑問,大家同在一個社區裡,沒有誰必須要為包容其它人而去放棄自己期待的生活品質,如果有人無法忍受噪音,而他的鄰居又不能放棄他製造噪音的生活方式,那就是要考驗管委會的溝通能力了。不過,我還是回歸到我人性本善的基本信仰 - 應該沒有人會故意犯惡而為樂。如果真的有這種事,那我想管委會可能要準備幾支愛的小手或電蚊拍在中庭行刑示眾,以殺雞儆猴了....開玩笑的啦,那太變態了... |
|
回應者:rudolf
2008-07-15 23:58:48 IP:59.112.196.***
閣下的指教我虛心接受 希望只是單一事件 倘若經常發生 不知要如何處理呢? 長期包容?關起窗戶?還是閣下有更好的解決方法呢? 大家都要講情理法 講太明白就傷人太婉轉沒人要理 這樣的拿捏還真是難取的平衡 |
|
回應者:Aaron
2008-07-15 23:14:00 IP:61.229.192.***
Hello, 是吳先生,我沒記錯吧!我對你家精細設計的隱藏式冷氣也很有興趣,看哪一天你方便,到府上參觀拜訪,現在應該算是一家三口的暑期吧?看來我們這個社區的音響發燒友和酒友還不少,我自己是有收集葡萄酒開瓶器的嗜好,也歡迎大家有興趣來交流交流。 |
|
回應者:sky
2008-07-15 23:03:17 IP:61.229.214.***
給你拍拍手 有些話正是我想說 而不好意思在網路上發言的 每個人站的角度不同 看事情的方向有偏差 有些人希望在社區有豪宅的享受 進出有明亮的燈光及音樂 有些人在意公設用電開關的花費 有些住戶在陽台聊天、喧嘩、吃烤肉 也有些住戶夫妻吵架 小孩哭鬧 惱人安寧 偶一為之的事件 是不是彼此包容就算了 畢竟我們還要在這社區住好長一段時間 公開指名 哪一戶有什磨缺失 是否鄰居間會互生嫌隙 |
|
回應者:fuchiwu
2008-07-15 22:37:46 IP:220.132.72.***
HELLO: 記得,我們的裝潢公司好像是同一家... 我住A1-13樓,般進來兩個多月了(據說是前五名),平時是單身宿舍,暑期為一家三口。也有環繞家庭劇院,以及喝紅酒專用的水晶杯,希望有機會去府上拜訪拜訪,也歡迎上來我家坐坐,交換一下裝潢的心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