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一步蓮華
2008-06-02 14:49:01 IP:220.133.51.***
080601會議記錄
住戶公約部分
1. 6/14住戶大會修改住戶公約,委員選舉,建議委員選舉每棟推派3人,主委一名,副主委兩名
財委一名,監委一名,電機委員三名,環保委員三名,文康委員兩名,安全委員兩名
2.所有委員需為區分所有權人,且為(住戶)方可選舉委員(並未達共識,住戶大會表決)
3.管理委員會會議招開,應由原本兩個月改為每個月招開會議一次
4..有關主委任命委員的部分,應改為由委員互選之,不能由主委選定,避免發生弊端,造成社區損失
5.委員會委員應由無償制改為無給制,期望大家都能自願性的為社區服務
6.管理費原本條文為應用於維護部分,應該增加為維護修繕部分 如觸犯條文約定視為無效之
7.住戶大會,授權管理委員會權利使用金,應當嚴格限制,最好是在10萬至20萬之間,如隨著房齡提高及物價增漲,則需提案住戶大會是否增加額度
8.有關主委,副主委,財委,任期為一年得連選連任一次,其他委員得連選連任之,(有住戶建議其他委員應連選連任一次既可,提住戶大會表決)
9.公共空間放置鞋櫃,不允許放置 目前已有明文判例規定不在撰述
10.可否養寵物,如可養應善盡清潔責任,避免寵物排泄物造成住戶間困擾,也應避免妨礙到住戶安寧,如有違反其規定 應禁止飼養寵物 或應當的罰責
11.高樓層消防管屬不可變動範圍,屬於生命財產安全的一部分應每年強制檢查,確保所有住戶安全,如有破壞或損壞應盡速修復,
如應做為而不做為,導致發生意外經鑑定屬於消防管路因素而導致人員財產損失,必須擔負所有法律責任及損害賠償
委員選舉部分
1.請各位住戶盡量推舉,住戶聯誼會所推舉出來的代表,這些住戶已經熱心的參與社區事務很久了,
目前就缺臨門一腳既可為社區奉獻服務,請大家盡量支持
2.開會時建議依棟別入座,既可認識自己棟鄰居,也可以掌握住會議流程,也可順利掌握出自己的人選順利當上委員
3.請各棟熱心住戶於6/14日當天提早下去引導住戶分棟入座,並發放說帖
4.發放說帖傳單給參予住戶大會的鄰居們,請他們支持候選代表
5.或透過網路傳達給各位給住戶知曉
6.擬定推舉名單,建議由先前10人住戶代表下去推舉及增減共15人
公設部分
1.地下室是否改鋪柏油路面,目前爭議點在於舖設多厚,才不會很快的損壞路面,如住戶大會通過,既責呈管委會要求施行細則
2.是否委外檢驗公共設施,由於建築工會單項檢驗項目高達6萬元, 需要在評估及比價
A3-4樓 彭先生有詢價過是每棟6萬,可以列為參考的部分,但還需檢驗範圍而定(建議由住戶大會授權管委會執行)
3.地下室監視器不足,且未管制進出會有危險性發生,應在加裝一道 玻璃門,且地下室大門要由感應器開啟,及門禁
以防夜歸婦女在地下室發生危險,也避免閒雜人躲在地下室犯 案,卻保住戶及社區安全性
4.在地下室梯廳的裝潢過於簡陋,應比照一樓裝潢相同
物業部份
1.應請物業移交予廣春城簽約的內容,是否有違背住戶權利的條約存在
2.移交相關資料
3.與物業簽約時應注意1.保管責任2.賠償條款3.維護保養的廠商應委外招標,不應由單一物業統一包裹全權處理
容易造成弊端,且管理上維護不容易,且很容易有弊病存在
4.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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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阿鴻
2008-06-05 08:48:53 IP:163.20.174.***
電梯張貼的公告說...
每棟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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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lex
2008-06-03 21:14:34 IP:61.229.192.***
30位似乎太多了,我們那天討論的結果是15位委員比較剛好。當然這可能還是有利有弊。
目前已經在擬定名單,並且做一些不專業的沙盤推演。屆時再請大家鼎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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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谷兒
2008-06-03 19:16:15 IP:118.165.94.***
如果推舉委員是當天的提案或臨時動議等等
我想當天時間鐵不夠的 要先處理與建商之公設問題
或著是先推選出委員們 都是要先想好的
而對建商公設之問題 是否已有些提案了
免得屆時浪費太多時間在共識與說明
而如果沒錯的話 各棟推3人 則代表則有15人
也許各位住戶能先自我推薦 在個人專業領域上自己對號入座
你懂電機 則自我推薦認養電機委員 你有環保資知識則
當然兒自己則可當個環保委員 都來為社區貢獻一份力量
首屆委員都非常地重要 但由於時間急迫 當日鐵無法完成許多
細節之問題及討論
為了省時間 及推薦人選之困擾
建議先推舉出20~30名代表 再由其推選出主委及各委員
所以各位先發聲吧 願意貢獻自己一份力量者
請先出聲囉...或著你願意當幕僚 也可在此先發聲吧
先請約30人自告奮勇吧...時間急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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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sinofrank
2008-06-03 18:48:17 IP:59.124.29.***
非常謝謝一步兄如此詳盡的紀錄。
也請考慮在6/14日住戶大會當天將幾次的會議紀錄發放住戶瞭解。期待一個為本社區服務的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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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lex
2008-06-03 17:37:37 IP:118.231.69.***
回覆 bruce_0526 於 2008-06-03 12:08:04 的發文內容: 一. 對於管委會委員的功能及選派, 建議如下:
1.委員會的委員少了事務委員, 一般對大廳的一些警衛, 住戶反映等問題, 需要有委員管理.
2.第一屆的委員會成員非成重要, 各委員應盡量推舉學有專攻的人擔任, 尤其機電及財務委員, 對於公設機電驗與消防驗收與建立財務制度都需要有經驗的人, 主委要選一位有社會地位的人, 以便與建設公司交涉比較具有份量.
二. 對於公設點交, 電機及消防及游泳池.SPA池的設施驗收要非常專業的人, 社區一般都會將一年的電機消防維護保養委外, 這些專業公司都有協助社區與建設公司作電機消防等公設的點交, 或者木前很多物業管理公司都有全套的服務, 亦包含機電的維護報價, 社區就不用花錢再請專家來驗收公設了. |
驗收點交與設備保養維護不一樣。
平時的設備保養維護,看是要讓物業管理統包(物業找廠商來維護),還是管委會自己找廠商維護,都只是如何花錢的問題。而且是設備驗收之後才會發生的事情。
物業能協助點交沒錯,但是驗收就需要專業人士來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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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lex
2008-06-03 12:20:01 IP:118.231.69.***
回覆 bruce_0526 於 2008-06-03 12:08:04 的發文內容: 一. 對於管委會委員的功能及選派, 建議如下:
1.委員會的委員少了事務委員, 一般對大廳的一些警衛, 住戶反映等問題, 需要有委員管理.
2.第一屆的委員會成員非成重要, 各委員應盡量推舉學有專攻的人擔任, 尤其機電及財務委員, 對於公設機電驗與消防驗收與建立財務制度都需要有經驗的人, 主委要選一位有社會地位的人, 以便與建設公司交涉比較具有份量.
二. 對於公設點交, 電機及消防及游泳池.SPA池的設施驗收要非常專業的人, 社區一般都會將一年的電機消防維護保養委外, 這些專業公司都有協助社區與建設公司作電機消防等公設的點交, 或者木前很多物業管理公司都有全套的服務, 亦包含機電的維護報價, 社區就不用花錢再請專家來驗收公設了. | 這意見很好,大家也很想如此作。但是彼此都不認識的情況下,如何得知哪些住戶有哪些專長?
所以,先推選出熱心的人來當委員,成立委員會之後住戶們漸漸互相認識,大家才知道要找誰。屆時再請有特殊專長的住戶來協助,這樣順序上似乎比較對。
有專長且熱心的人,就算沒有當委員,也會願意出來幫忙。有專長但無熱心的人,被推為委員,也不會出來幫忙。
所以,有熱誠,比較重要。
以上是我的看法,歡迎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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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bruce_0526
2008-06-03 12:08:04 IP:59.125.106.***
回覆 一步蓮華 於 2008-06-02 14:49:01 的發文內容: 080601會議記錄
住戶公約部分
1. 6/14住戶大會修改住戶公約,委員選舉,建議委員選舉每棟推派3人,主委一名,副主委兩名
財委一名,監委一名,電機委員三名,環保委員三名,文康委員兩名,安全委員兩名
2.所有委員需為區分所有權人,且為(住戶)方可選舉委員(並未達共識,住戶大會表決)
3.管理委員會會議招開,應由原本兩個月改為每個月招開會議一次
4..有關主委任命委員的部分,應改為由委員互選之,不能由主委選定,避免發生弊端,造成社區損失
5.委員會委員應由無償制改為無給制,期望大家都能自願性的為社區服務
6.管理費原本條文為應用於維護部分,應該增加為維護修繕部分 如觸犯條文約定視為無效之
7.住戶大會,授權管理委員會權利使用金,應當嚴格限制,最好是在10萬至20萬之間,如隨著房齡提高及物價增漲,則需提案住戶大會是否增加額度
8.有關主委,副主委,財委,任期為一年得連選連任一次,其他委員得連選連任之,(有住戶建議其他委員應連選連任一次既可,提住戶大會表決)
9.公共空間放置鞋櫃,不允許放置 目前已有明文判例規定不在撰述
10.可否養寵物,如可養應善盡清潔責任,避免寵物排泄物造成住戶間困擾,也應避免妨礙到住戶安寧,如有違反其規定 應禁止飼養寵物 或應當的罰責
11.高樓層消防管屬不可變動範圍,屬於生命財產安全的一部分應每年強制檢查,確保所有住戶安全,如有破壞或損壞應盡速修復,
如應做為而不做為,導致發生意外經鑑定屬於消防管路因素而導致人員財產損失,必須擔負所有法律責任及損害賠償
委員選舉部分
1.請各位住戶盡量推舉,住戶聯誼會所推舉出來的代表,這些住戶已經熱心的參與社區事務很久了,
目前就缺臨門一腳既可為社區奉獻服務,請大家盡量支持
2.開會時建議依棟別入座,既可認識自己棟鄰居,也可以掌握住會議流程,也可順利掌握出自己的人選順利當上委員
3.請各棟熱心住戶於6/14日當天提早下去引導住戶分棟入座,並發放說帖
4.發放說帖傳單給參予住戶大會的鄰居們,請他們支持候選代表
5.或透過網路傳達給各位給住戶知曉
6.擬定推舉名單,建議由先前10人住戶代表下去推舉及增減共15人
公設部分
1.地下室是否改鋪柏油路面,目前爭議點在於舖設多厚,才不會很快的損壞路面,如住戶大會通過,既責呈管委會要求施行細則
2.是否委外檢驗公共設施,由於建築工會單項檢驗項目高達6萬元, 需要在評估及比價
A3-4樓 彭先生有詢價過是每棟6萬,可以列為參考的部分,但還需檢驗範圍而定(建議由住戶大會授權管委會執行)
3.地下室監視器不足,且未管制進出會有危險性發生,應在加裝一道 玻璃門,且地下室大門要由感應器開啟,及門禁
以防夜歸婦女在地下室發生危險,也避免閒雜人躲在地下室犯 案,卻保住戶及社區安全性
4.在地下室梯廳的裝潢過於簡陋,應比照一樓裝潢相同
物業部份
1.應請物業移交予廣春城簽約的內容,是否有違背住戶權利的條約存在
2.移交相關資料
3.與物業簽約時應注意1.保管責任2.賠償條款3.維護保養的廠商應委外招標,不應由單一物業統一包裹全權處理
容易造成弊端,且管理上維護不容易,且很容易有弊病存在
4.散會
| 一. 對於管委會委員的功能及選派, 建議如下:
1.委員會的委員少了事務委員, 一般對大廳的一些警衛, 住戶反映等問題, 需要有委員管理.
2.第一屆的委員會成員非成重要, 各委員應盡量推舉學有專攻的人擔任, 尤其機電及財務委員, 對於公設機電驗與消防驗收與建立財務制度都需要有經驗的人, 主委要選一位有社會地位的人, 以便與建設公司交涉比較具有份量.
二. 對於公設點交, 電機及消防及游泳池.SPA池的設施驗收要非常專業的人, 社區一般都會將一年的電機消防維護保養委外, 這些專業公司都有協助社區與建設公司作電機消防等公設的點交, 或者木前很多物業管理公司都有全套的服務, 亦包含機電的維護報價, 社區就不用花錢再請專家來驗收公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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