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討論版
汽.機車停車
發起人 阿鴻      2008-05-26 08:02:29 IP:163.20.174.***
請問一下機車可停進汽車停車格內嗎?

之前就看到車位上有些住戶登記的不只有汽車車號還附帶2-3個機車車號...
今天要出門時果然有看到停車格內停放著機車...
雖然說車位是自己花錢買的...
但汽車出入的車道還混著機車在內不是很危險嗎?
回應者:小陳      2008-06-17 23:19:38 IP:218.169.62.***
汽車.機車.腳踏車...是管理的重點
現況汽車位機車位大約是一戶各有一個位置
如過有2部以上的汽車機車就要另外租車位或買車位或是路邊停車格
腳踏車是否考慮放到自家陽台...不然一戶一輛腳踏車全社區有2百多輛...要找出這麼大的空間是不可能

每個人當然都希望買小面積卻有大空間可以使用
當然當初買在台北大學除了房價便宜,周邊公園綠地也是重點
*如果把中庭及門口的綠地改成停車場應該就有足夠車位,但是本社區會變的雜亂又醜陋*....親愛的鄰居應該不希望看到這樣的社區

回應者:annejane      2008-06-16 17:23:50 IP:218.166.144.***
我有兩個機車位及B3大車位可出租,有意者請洽0953969186 許小姐
回應者:Alex      2008-05-27 10:50:53 IP:118.231.69.***


管委會對社區內資源做管理分配,並盡可能做最大利用,但無法期望管委會滿足住戶的需求。

如果機車停車位不夠,那是社區先天的條件只有這樣,住戶只得自己想辦法克服。若只能停在戶外是很無奈沒錯,但也只能這樣。

我只有一個停車位,若我有二台車,第二台停在外面日曬雨淋又怕被偷,只好想辦法租一個甚至再買一個,而不是請管委會規劃一個停車位讓我能停進去停車場。

至於訴諸民意表決不是壞事,但是要看事情,大原則不該鬆動。

假設有鄰居提議表決鞋櫃要放在門外,是很有可能過關(連我自己都很想放在外面比較沒有異味);但是整個社區整齊整潔的品質就犧牲掉了。
回應者:allen      2008-05-26 19:04:10 IP:220.128.207.***
我想反應的是有需求就應該要有配套,如何配套關係到大家的權利,大家的想法都很正確,會提出來這個意見也是想到車停外面會被偷等等治安問題,如果決議確定不能停也要規劃給住戶適當合理停放的機車位,大家才放心。
回應者:jenson.yin      2008-05-26 18:53:05 IP:60.248.94.***
一定有住戶沒有機車,可以把位子讓給別人阿(出租)
兩百多個位子也是沒辦法阿,滿了的時候就應該停到外面去
戶外應該有機車格,當然刮風下雨或是被偷竊那是自己要負的責任
汽車位放置雜物,或是停機車 這就好像電梯間放鞋櫃
本末倒置的作法
如果你的汽車位上另外停機車,汽車車道上出現機車
那對於沒有在汽車位上停機車的人不是不公平嗎?
所以根本的作法就是應該分開~
假設有人有2-3台汽車,那不就要去找空間給汽車停?
或是一個家庭有5台機車?那又要如何處理?
新型態的社區一家都有一個機車位不用抽籤,已經是很好的規劃
不是嗎?
社區應該以大多數住戶的狀況來建立規則,每個人都為了自己的便利行事,那我想意見會相當的多

事先的規定可以讓大家都可以有快樂安全的環境 這也是當初在規劃車位的精神吧~

萬一有一天有住戶在自家的停車場出了車禍,那大家又會怪說當初為何允許機車在地下室流竄,那更是得不償失

這是小弟個人意見供大家參考.

回應者:一步蓮華      2008-05-26 18:50:41 IP:220.133.51.***
公寓大廈的停車場車位可以一位雙停嗎?

王先生有個停車位在自家社區地下室一樓,每次停車時均要小心翼翼
的,因對面車位的車主總是一個位置停兩台車子,王先生屢次該車位的
主人反應,車主總是說,我的車子是小車,停兩台車又沒有突出車位
線,位子是我買的,我停幾輛車關你什麼事。王先生繼而向管委會反
應,大樓的管委會也跟他講說,這是你們自己的事情,請你們自己解
決。請問該怎麼辦呢?

為何停車場的糾紛最高?首先,因為停車場的車位都非常的貴,每個車
位都起碼一百五十萬或兩百萬以上,第二,停車場的車位普遍都不足,
現在的家庭裡面,富裕點的都有兩部車,就跟機車一樣,就是一般家庭
都有兩部以上的汽車,可是因為停車場的空間不夠,所以車主就會想盡
辦法一位兩停。

台北市中正區社區規劃師也是林口社區管委會召集人呂民賓表示,公寓
大廈>的社區停車位共分為二種,一種為平面車位,一種為機械車位;
停車位又分為法定停車位、增設停車位、獎勵停車位三種。依『建築技
術規則規定』,一般室外停車位空間寬 2.5M長6M,但其設置於室內之
停車位可寬長各減25CM,也就是寬 2.25M長5.75M。而機械車位可分為
垂直循環型、多層循環型、水平循環型、平面往復型、簡易升降型、升
降機型、多段型、升降潛動型等。

而無論是那種類型的停車位,遇到一位雙停或是一位一停卻又把腳踏車
或是機車也一併停入該車位的情況,首先住戶要做的就是:

*確認住戶約規內關於停車場管理辦法的約定***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九條第二項規定,管委會可以在住戶規約
內訂定停車場管理辦法。而社區規約基本上就是大樓的法律依據,如果
在住戶約規裡有明訂社區內每個停車位僅供停放一部汽車,汽、機車違
規停放超出一部,則就算是違反社區規定,管理委員會就必須針對該項
條款,出面與違規之車主協談規勸。


呂民賓說,社區規約內的停車場管理辦法,建議訂定車位停放規則
「例:車位內不可堆放其他物品,每一停車位均只能停一車,也就是使
用者付費之公平原則,如違反規定的車輛三次以上,管委會均可拍照張
貼在公佈欄並且予以規勸,讓區分所有權人為公評。」有的社區除了明
訂一車位停一輛車外,也有會針對社區停車位不得私自安裝或堆置任合
物品做停車以外用途作規定。

崔媽媽基金會公寓大廈事務專員郭寶珍指出,「最重要的是你管委會的
管理辦法有無明定該項約定,沒有納入規約就沒有所謂的管理。」有了
明確的遊戲規則,對大樓的管理上也會比較順暢,並且可以避免有些停
車位因為沒有使用,車主儲放冰箱鞋櫃等雜物、廢棄物、甚或汽油、保
養油或其他易燃危險物品,而造成環境的髒亂,增加管理困難,也有可
能導致安全疑慮,所以社區的住戶在社區規約內如果有明訂清楚的管理
辦法,並且對於違反規定的時候的處置有明訂,停車位的爭議就可得到
適度的解決。

另外,停車場的糾紛,也以機車與腳踏車並列汽車停放格的糾紛為最常
見,社區如果要減少該問題,可以在停車場開放公共機車位停放機車
區,要提高機車停放容量,可以採取不對號停放方式,以充分利用空
間,想有效控制停車秩序,則可採每年一次辦理機車位的登記與抽籤,
以利機車位的許可與發放停車證,並且針對無證進入停車場之機車一率
採取有效的警告、罰緩處理。

其實,一車一位的規定就是為了保障汽車行駛的安全空間,因為停車場
的每個位置都是緊接一起,車子就位或行使當下,都需要一個好的轉圜
空間,而停車規格就是保留了車行迴轉的空間,讓車行能夠順暢的行
駛,因為車頭或是車子停放超出線,車行要迴轉時,空間就會不夠,便
容易產生擦撞,發生這樣的擦撞車主就必須負責,雖然車主的車子置放
餘停車格不動,但是因為停車出線,妨礙到其他車輛的行駛空間的權
利,所以就必須承擔擦撞後的理賠責任。


回應者:一步蓮華      2008-05-26 18:43:05 IP:220.133.51.***
回覆 allen 於 2008-05-26 18:31:38 的發文內容:
的確是不能拿他怎麼樣~車位內的東西是屬於個人財產~管委會只能勸告搬離~不能拿取或丟棄~有案例可查詢,現在住戶入住人數還不多所以機車位一定夠,只是考慮到未來大家都入住了~一戶有2台機車260x2=520台,一定會爆滿,一樣是車位應該也是可以停機車為是,基本上機車位抽籤一戶只能依台,空的機車位不代表你可以停這是別人的權利,機車可以停到汽車位也不代表機車可以亂停當然是停在自家車位。
越多的交流對大家來講都是好的,如果有這樣的需求就招開住戶大會表決,這個部分管委會無權做任何判定,只要住戶大會同意就實施
不同意就抱歉了一切依照規定去做,這也是一個方法

但是堆砌雜物就........無法接受了 allen舉判例實在不是很洽當
畢竟不食人間煙火的的法官很多,這個判例爭議性太大了但好的一點就是最好大家自治吧,不要為了一點小事就跑法院,管委會跟住戶大家要和平共楚啊



回應者:allen      2008-05-26 18:31:38 IP:219.87.83.***
的確是不能拿他怎麼樣~車位內的東西是屬於個人財產~管委會只能勸告搬離~不能拿取或丟棄~有案例可查詢,現在住戶入住人數還不多所以機車位一定夠,只是考慮到未來大家都入住了~一戶有2台機車260x2=520台,一定會爆滿,一樣是車位應該也是可以停機車為是,基本上機車位抽籤一戶只能依台,空的機車位不代表你可以停這是別人的權利,機車可以停到汽車位也不代表機車可以亂停當然是停在自家車位。
回應者:一步蓮華      2008-05-26 18:09:05 IP:220.133.51.***
回覆 allen 於 2008-05-26 17:43:29 的發文內容:
摩托車道也是要會車的~個人覺得是配套的問題,如果有合理的機車車位擺放也不用想說要停哪,社區外是否機車有被竊的危險,這都是要考慮的,現在社區外也是停一堆機車擋住通道,待住戶大會開會時有持有車位的住戶大家來決定是否自家的汽車車位可擺放機車或腳踏車。
目前先規勸 在來等機車未滿了以後不夠放在來討論是否開放機車位停放車位,目前來說大家還是停機車位,明明機車格還有200多格
應該不會沒有位置停,麻煩大家再沒管委會十先自我要求依下
回應者:一步蓮華      2008-05-26 18:06:38 IP:220.133.51.***
回覆 阿鴻 於 2008-05-26 17:50:57 的發文內容:
我想這不是自己自家車位決定要如何就可以怎樣做的...

現在已經有住戶在停車位上擺放自己的東西了...
不約束...
東西就越擺越多...
反正是自己的停車位阿..........
誰能拿他怎樣...
還有方東西喔 真特別 地下室不可以堆積物品 一律按照廢棄物清理 否折引起火災損失一律算在該位住戶頭上,如果出人命那就等被關,管理委員會應管理而不管理等同行為人 請問誰要出來擔?
回應者:阿鴻      2008-05-26 17:50:57 IP:163.20.174.***
我想這不是自己自家車位決定要如何就可以怎樣做的...

現在已經有住戶在停車位上擺放自己的東西了...
不約束...
東西就越擺越多...
反正是自己的停車位阿..........
誰能拿他怎樣...
回應者:allen      2008-05-26 17:43:29 IP:219.87.83.***
摩托車道也是要會車的~個人覺得是配套的問題,如果有合理的機車車位擺放也不用想說要停哪,社區外是否機車有被竊的危險,這都是要考慮的,現在社區外也是停一堆機車擋住通道,待住戶大會開會時有持有車位的住戶大家來決定是否自家的汽車車位可擺放機車或腳踏車。
回應者:Alex      2008-05-26 17:14:16 IP:61.20.129.***
應該是要分開停放。

大馬路上跟地下室停車場車道不一樣。大馬路視線開放,停車場光線卻差很多,所以不適合汽機車共用出入口。

一般公路包含高速公路,隧道、坡道的事故比率都比一般道路來得高,就是因為光線劇烈的改變;還有坡道,比較不容易煞停。
另外,室外開車視線寬廣,若遇到狀況,怎麼說反應時間都比在停車場開車來的長。停車場車道較窄,旁邊都是其他車輛。若有機車竄出,反應時間很短。

機車停車位若不足,是管委會需要站出來調配,而不是開放汽車位讓機車來停。如果開放了,馬上就會變成機車到處插空隙,失去了秩序。
回應者:sky      2008-05-26 16:40:28 IP:210.69.75.***
考慮安全問題 我也不贊成車道有機車出現 尤其像我開車技術這麼不好的人 連會車時都讓人驚嚇到 更何況突然閃出來的機車~
回應者:samli      2008-05-26 12:59:20 IP:61.222.1.***
回覆 阿鴻 於 2008-05-26 08:02:29 的發文內容:
請問一下機車可停進汽車停車格內嗎?

之前就看到車位上有些住戶登記的不只有汽車車號還附帶2-3個機車車號...
今天要出門時果然有看到停車格內停放著機車...
雖然說車位是自己花錢買的...
但汽車出入的車道還混著機車在內不是很危險嗎?
機車停機車位,汽車停汽車位,若為一時方便,怕會衍生更多的問題哦
回應者:allen      2008-05-26 12:54:13 IP:220.128.207.***
我覺得不會危險~如果危險的話大馬路更危險,我知道大家有大家的想法~有的人不需要停~有的人需要,有的人有汽車位有的人沒有,有的人想停腳踏車,試想如果規劃一個腳踏車位在戶外淋雨你會想停嗎?這些都可以討論,因為實際上有這種需求,我們不能說停了就會犯法(社區規定不能凌駕於法律),畢竟這是大家以後都會用到,停了也不代表什麼,只要未來有規畫你方便就停外面,長時間擺放為了安全也可以停裡面。
回應者:小燕子      2008-05-26 12:07:08 IP:59.112.194.***
說真的現在更應該將機車放在機車停車區,不管家裡是2台還是3台,因為目前停放機車的地方也沒有多少機車,機車跟著汽車同進出真的很危險。
以後管委會成立,可以依每戶的需要來調整,例如有住戶沒機車的可以將車位讓給需要的住戶,管理費、清潔費由停放的住戶繳,或還有其他的方案。
另外腳踏車也應該盡快找地方放置,不然有腳踏車的住戶沒地方停,到時腳踏車就會出現在梯間或逃生梯間了。
回應者:一步蓮華      2008-05-26 12:03:30 IP:220.133.51.***
回覆 allen 於 2008-05-26 10:36:05 的發文內容:
的確是需要討論這個問題,在高油價的時代來臨,未來機車只會更多不會少,甚至腳踏車也要有規畫擺放,我認同社區外觀要一致,但是對於大樓內部停車的位置,應需要體諒大家的需求,只要有共識有規範不妨礙到他人應都可接受。
這個問題我已經有考慮到了等管委會成立以後會在重新規劃

以機車停車格來說目前有262個,如果妥善在規劃應該可以在增加

30格機車位,外加汽車停車場附近還有許多空地可規劃,到時候請管委會在利用,

至於汽車停機車 我紀得法令好像是不允許,我是覺得遊戲規則要先建立起來,如果初期都不先規範起來以後要求嚴格執行,必會招致很大的反彈,逾期事後糾葛不清,不如先訂定好一切按公約進行逛且這只是小事以後還有更多更大的是要處理

回應者:阿鴻      2008-05-26 10:38:09 IP:163.20.174.***
關於腳踏車...我倒是相中各地下室電梯旁的空間...
不然空著也是空著要善加利用...
回應者:allen      2008-05-26 10:36:05 IP:220.128.207.***
的確是需要討論這個問題,在高油價的時代來臨,未來機車只會更多不會少,甚至腳踏車也要有規畫擺放,我認同社區外觀要一致,但是對於大樓內部停車的位置,應需要體諒大家的需求,只要有共識有規範不妨礙到他人應都可接受。
回應者:jenson.yin      2008-05-26 10:16:38 IP:60.248.94.***
我有不一樣的看法耶提供大家想一想

我覺得應該是要汽車,機車分流 才可以減少意外發生

除非你騎的是重型汽車才可以停在汽車位上.

不然機車 汽車的出入口分開有何意義?

大家可以討論一下




回應者:阿鴻      2008-05-26 10:11:59 IP:163.20.174.***
看樣子以後還得留意有無機車突然竄出...
回應者:allen      2008-05-26 09:54:48 IP:219.87.83.***
現在社區外圍還不建全也有安全上的考量~外圍可以停機車的地方也並不多,其實在台灣很多家庭都有2~3台摩托車,而社區只有規劃一個機車位,我想如果可以多申請機車位與妥善的規劃,初期來說機車停在自購的停車位上只要不引響他人進出,應該是可行的啦。
回應者:一步蓮華      2008-05-26 08:47:34 IP:220.133.51.***
回覆 阿鴻 於 2008-05-26 08:02:29 的發文內容:
請問一下機車可停進汽車停車格內嗎?

之前就看到車位上有些住戶登記的不只有汽車車號還附帶2-3個機車車號...
今天要出門時果然有看到停車格內停放著機車...
雖然說車位是自己花錢買的...
但汽車出入的車道還混著機車在內不是很危險嗎?
機車是不可以停在停車格上面,明明就有機車停車場給你 幹麻藥去停在汽車格子上,有點想不清楚這些人到底是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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