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小雄
2007-11-30 09:43:37 IP:211.76.97.***
11月30日凌晨1點多,消防警報器聲響大響,通知住戶趕快逃生,經下樓查看消防受信總機,總機上顯示E棟4樓燈是亮的,再詢問當班警衛處理狀況,警衛回答已至E棟4樓查看無異狀後將警報器聲響暫時關閉(警衛回答有向E棟4樓4戶按門鈴,並詢問住家有無異狀),本應請警衛按照上次向縱幹事要求在查證無發生火災後需用廣播器向社區住戶告知並無火災發生,請各住戶安心就寢.但經查只有E棟有響警報聲響,當下請警衛無須作廣播,以免吵到各住戶就寢.
本人為求保險再打電請清消防隊派人到社區協助指導,經查並無火災情況後將警報器聲響解除,再要求警衛將發生警報之處理狀況詳細填寫於緊急狀況事件處理簿上,以供日後備查.
本次事件策進作為:
1.先前要求總幹事製作社區可能發生事件,逐項製作一套標準作業程序,擺放在警衛值班台上,以供警衛處理社區緊急事件依據.
2.請E棟4樓住戶提供警衛如無到府詢問異狀,請據實將此訊息告知委員,以便事後檢討(人命關天.絕對不可輕忽).
3.如為各棟消防警報廣播,建議在查證無異狀後由警衛用攜帶型擴音器到該棟各層T間向各住戶廣播並無發生火災異狀,請住戶安心就寢(深夜時使用.日間則直接使用社區全區廣播系統).
4.持續宣導住戶人命關天,聽到消防警報器聲響,一定要先逃生後經查證無異狀後方可安心就寢,雖然經常有誤報情形發生,但絕不可輕忽,否則就跟童話故事書上放羊的孩子一樣,到最後就沒有住戶要逃生了.
E棟謝智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