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007
2007-10-30 15:17:41 IP:211.76.97.***
桃園縣政府已編列一千萬元「公寓大廈住戶共用設施補助款」預算,一旦議會審議通過,這項停辦一年的措施,明年就可回復接受申請。
每案最多六萬元 實報實銷
依據申請辦法,各社區包括環境消毒、共用排水溝疏通、清洗水塔、抽水肥或滅火器、消防幫浦維修及共用的走廊、樓梯、地下室、照明等修繕,另外,簡易既有公有門窗、欄杆、護欄、圍牆、路面、人孔蓋、人行磚、花台等修繕都可以提出申請。原則上每案核准金額最多六萬元,實報實銷。
全縣有兩千五百六十七個登記的社區管理委員會,昨天縣議員謝彰文要縣府宣傳,才能讓各社區受益。
縣府前年訂定「桃園縣公寓大廈住戶共用設施維護修繕補助辦法」,從前年開始編列三千萬元經費,第一年只三百九十三個社區申請約一千六百萬元,去年有五百六十八個社區提出兩千四百萬元申請,兩年預算都沒用完,今年因財政困難沒有編列,不過明年縣府又編列一千萬元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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