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一家人
2007-09-11 20:32:57 IP:203.79.252.***
台北縣蘆洲市八十歲撿破爛維生的楊姓老婦人昨天撿拾廢棄物,順手撿起地上一份報紙放在置物車,卻被住戶報警抓人,警方依竊盜罪嫌將楊姓老婦移送法辦,她哭著說被冤枉,「這一輩子都沒有拿過人家的東西」。
警方調查,楊姓老婦昨天上午八時在蘆洲市長安街沿街撿拾破爛,看到地上有一份報紙,隨手撿起放在置物推車,蔡姓女子突然現身,動手翻老婦的推車,找到報紙後宣稱是她的,並隨即報警說老婦人偷她家信箱內的報紙。
楊姓老婦人在警訊時,一直解釋報紙是她在地上撿的,不是偷信箱的;但蔡姓女子不信,堅持提出竊盜告訴,警方訊後將楊婦依竊盜罪嫌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
楊姓老婦說,她從小當童養媳,靠拾荒獨自養大女兒,從沒拿過別人的東西,如今卻被當成小偷,說到傷心處,眼眶都紅了。
轉貼此篇文章的用意是讓社區住戶及清潔人員瞭解,避免社區有類似情形發生,也期許清潔人員引以為戒,千萬不要違法而不自知,有時看到清潔人員會私下將資源回收物佔為己有,私底下再拿回去賣,奉勸清潔人員千萬不要因小失大。(社區回收物賣出金錢應歸社區住戶所有(交予管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