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tinashern
2009-04-23 22:38:23 IP:61.217.130.***
中菱物業的小姐說,他們只做到月底,聽到這消息讓我們覺得很吃驚。意思就是說,管委會已經私自決議定案"要換掉中菱物業,並且自行請別家保全公司"。
請問當初開所有權人大會時,不是有說清楚管委會的職責到哪邊嗎?當初說,若有重大事項,會讓住戶們共同決定,我還記得辦法是,會放甚麼投票單或意見表之類的在各住戶信箱,然後再交給各棟的負責人,管委會再彙整審核。
你們說,因為中菱是白天鵝請的,所以中菱似乎會變成與建商有掛勾,因此你們想換掉。或許你們知道些甚麼內幕,但就住戶而言,我們覺得中菱做得蠻好的阿,請委員解釋,也說不出個具體原因。那你們現在想要換掉,我想請你們說出你們想換掉的具體原因好嗎?例如,他們哪些作為讓你們覺得有與建商掛鉤?
我知道委員們都很認真,也真的覺得你們辛苦了,看之前你們的會議紀錄,還蠻感動,覺得你們都很用心,不過有時候還是希望你們與住戶的溝通管道可以開放一些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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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vivian
2009-05-24 16:43:45 IP:122.126.115.***
回覆 Godfox 於 2009-04-27 12:37:37 的發文內容: 感謝這位"版主"的解說
讓我們清楚了不少 | 老實說 我看不懂這個法規的意思
有人可以幫我解釋一下嗎?
這樣的法條是說
管委會的人 可以決定所有的事情 而不考慮其他住戶的感受嗎?
我不希望 我們的鄰居 一直在這裡很困擾
我也寫過信給本棟代表
卻一直沒有下文
我太小角了 沒人理我
我了解 委員都很忙
但住戶的情緒也需要安撫
大家消消氣 夏天到了
不要讓這個版 變成火氣版啦~~
我也跟dora一樣的想法
只想有個舒適的居家環境
我今天看到公告
瓦斯管 要等其他社區再決定
我算過了 我一戶就收將進5萬
我們有400多戶
這個社區 就收了"一千多萬"
整個 淡水附近新蓋的房子
收一收 也要海角一億了啊
大家 想想 這個問題怎麼解決呢?
欣芝的瓦斯收費 可以上網查
算是前三名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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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oan
2009-05-22 22:14:59 IP:122.126.115.***
老實說
我個人偏好中菱
為什麼?
1.前後兩家管理公司並無顯著差異
2.相形之下中菱較具專業優勢(從保全員執勤情形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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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vivian
2009-05-03 00:21:42 IP:122.126.113.***
我也贊成這位鄰居所說的
雖然說 管委會可以有權換
但是 還是想了解一下下囉~~
謝謝^^
還有 請問 電梯裡的公告
只有到 要考慮哪三家的進度後
就沒有看到新的公告
然後 5/1就看到新公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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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brianlazy
2009-04-28 19:25:10 IP:220.134.14.***
聽說新的保全公司是"巨龍保全",
從簡報到票選,
後來好像是巨龍保全http://www.draguard.com.tw/index_01.php及
美麗華物管http://www.chinfon-miramar.com.tw/wygl.asp
這兩間在競爭,
最後是由巨龍保全勝出,
好像還有試用期三個月.
我想請問如果試用期三個月滿後,
多數委員不同意續聘,
是由美麗華再來試用三個月嗎?
還是會再重新找物管公司來簡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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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Godfox
2009-04-27 12:37:37 IP:59.124.38.***
回覆 版主 於 2009-04-24 11:06:34 的發文內容: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的第三十六條第九項
管理委員會是有權聘請管理公司的,所以這不算重大決議並透過住戶表決.
-------------------------------------------------------
第 36 條 管理委員會之職務如下:
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之執行。
二、共有及共用部分之清潔、維護、修繕及一般改良。
三、公寓大廈及其周圍之安全及環境維護事項。
四、住戶共同事務應興革事項之建議。
五、住戶違規情事之制止及相關資料之提供。
六、住戶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之協調。
七、收益、公共基金及其他經費之收支、保管及運用。
八、規約、會議紀錄、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水電、消防、機械設施、管線圖說、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公共安全檢查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申報文件、印鑑及有關文件之保管。
九、管理服務人之委任、僱傭及監督。
十、會計報告、結算報告及其他管理事項之提出及公告。
-------------------------------------------------------
很多人常常懷疑委員會有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這讓很多委員聽了很難過,想說被大家信任推選出來服務.
不但沒拿錢,還常常犧牲私人時間,深夜 假日 工作中 .
為的是什麼,就是要社區更好.
管委會作的決定,都是評估許多可能或是參考許多資料後,全部委員表決通過來執行.
一定會有人覺得管委會的決議不好,可以在會議記錄公告七天內
向管委會提出異議,參與下次會議,將妳覺得很好的作法提出來.
讓管委會再次討論並決議.
照這樣的正常程序來走,我想既不會傷和諧
事情又能圓滿解決.
千萬不要只會說出反對的話或慫恿其他住戶針對管委會.
而提不出反對的理由或是更好的建議,
那這樣只會讓社區好不起來罷了 | 感謝這位"版主"的解說
讓我們清楚了不少
|
回應者:h24178116
2009-04-26 20:58:36 IP:118.167.202.***
回覆 brianlazy 於 2009-04-26 15:43:54 的發文內容: 那請問ㄧ下目前已經確定是換哪一下物業了嗎?
可以請知道的PO上來好嗎? | 希望新的保全是有制度的,有品質的,請委員們加油
|
回應者:brianlazy
2009-04-26 15:43:54 IP:220.134.14.***
那請問ㄧ下目前已經確定是換哪一下物業了嗎?
可以請知道的PO上來好嗎?
|
回應者:dora
2009-04-26 13:03:50 IP:163.13.212.***
回覆 vivian 於 2009-04-24 23:07:49 的發文內容: dora所講的 正是我要表達的意思~~
我沒有要質疑委員的意思
只是 真的有點錯愕而已~~
畢竟 我進來快三個月 每個管理員我都接觸過 都很不錯~~
所以 才會希望知道 要換一家的理由是什麼~~
如果可以換到更好的 我們當然很開心阿~~
不過 不希望是 為了找便宜一點而換
當然 我們是很尊重委員的決定
相信委員是為了大家良好的環境喔 | vivian,
我相信您也是支持委員的,
不然您怎能寫出那篇寫出我心裡話的文章呢!!
難怪您會覺得錯愕,當初我也嚇了一跳呢,
因為光是點交公共設施就要花許多時間,
還有許多新制度需要建立,
能在這麼忙碌的情況下,又被逼著簽約的情況下,
還能適時評估物業,即早更換,
也顯示我們的管委會真的很有行動力!!
很慶幸選擇了這些委員,
以我來說,我最容易妥協了,
如果建商和物業一講什麼,
我可能就好好好,什麼都簽了,
好在有這些委員堅持做對的事,
我們應該要很放心的!!
他們不會為了價格而犠牲品質的,
如果只是為了壓低價格,
那他們大可以直接招標比價就好,
不用一一聽這些物業的簡報再投票選取啦~~
新的物業來之後,
我們可能也要給他們一點時間做調整和調度,
相信一切一定會愈來愈好的~~
如果大家有什麼想法,也可以向管委會反映,
管委會其實都很注意我們的想法和意見的喔~~
|
回應者:elmo2622
2009-04-25 14:47:33 IP:61.20.129.***
我搬進來大約一個星期了,對於物管及保全人員,也只有【有些人是來上班的,有些人是來做事的】的感覺,有些看起來較資深年長的保全是ok的,但有些可能是剛來的或是比較年輕的,感覺態度就有差,還有物業秘書,其實讓人感覺服物態度soso,如果中菱在保全物管業裡算是高價的,那我覺得服務品質並不值那個價值,這是我個人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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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ssseeuugee
2009-04-25 07:45:02 IP:118.167.194.***
借用此處提問
住戶規約修改提到一樓空地不得有任何活動或固定的建物
這點,本人認為未必有約束力,除非法律上有明文訂定者
因為購屋時得合約並無這一條,
住戶大會所定的規約應該是不能超越法律的
尤其是"活動"這一部份,請問你如何取締?憑甚麼?
請問我在空地上搭個"瓜棚"違法嗎?
所以重點應該在於是否違反建築法規吧?
不知是否有人能提供這方面資訊?
|
回應者:vivian
2009-04-24 23:07:49 IP:122.126.115.***
回覆 dora 於 2009-04-24 17:03:10 的發文內容: 我也支持管委會的決議,委員們,辛苦了!!
本來我是不好意思說的,
因為覺得中菱物業還是有些警衛做得很好,
很怕說出來,會影響到這些認真的警衛......
不過,還是來說說我的感受好了......
我住進社區快2個月了,其實可以很明顯地感受出來哪些是很熱愛這份工作的人,哪些又只是領一份薪水的,也可以知道哪些是有經驗的,哪些可能是才剛被雇用的,說實話,我覺得中菱派駐在我們社區的大部分人員並不像他們標榜的高品質耶,我沒有要求什麼,只是觀察而已,畢竟以前也待過一些社區;比較起來,以前社區的一些阿伯雖然沒有像中菱年輕人穿得很筆挺,但有熱忱反而讓人覺得很親近。
不過這都是其次,真正讓我感受到不好的警訊是,
開始有物業人員對我說:如果我們不用他們,他們都會失業(這還讓我有點於心不忍起來),住戶很難應付,管委會要求很多(怕轉述不當,我只簡單帶過就好),甚至告訴我,如果我們續用他們,他們的主任也不想待在我們社區.....
其實,說的人可能沒有心,我當時也沒有想太多,
但事後想想,如果中菱物業並不想派出有經驗的人協助我們,
那真的是有點不妙...
有些事情,我不好意思再講了,
如果因為我的轉述,傷害到一些好的物業人員,我也覺得不好,
所以說到這裡就好.....
因為以上種種,這次管委會決議撤換中菱後,
雖然覺得有點捨不得有些非常好的警衛先生,
但同時也鬆了一口氣.........
因為我很擔心他們會無意中造成社區的不和諧(我相信是無意的)....
以上,是我個人的淺見,對於中菱物業一些人員失去工作,我也感到很難過,也希望他們可以快點找到新工作!!
=========================
管委會的委員也請不要難過,
雖然我只有一戶的力量,
但我一定支持你們~~ | dora所講的 正是我要表達的意思~~
我沒有要質疑委員的意思
只是 真的有點錯愕而已~~
畢竟 我進來快三個月 每個管理員我都接觸過 都很不錯~~
所以 才會希望知道 要換一家的理由是什麼~~
如果可以換到更好的 我們當然很開心阿~~
不過 不希望是 為了找便宜一點而換
當然 我們是很尊重委員的決定
相信委員是為了大家良好的環境喔
|
回應者:vivian
2009-04-24 22:13:10 IP:122.126.115.***
不好意思喔~~
版主可能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是說 秘書留下來很辛苦 我並沒有說不好啦~~
我一直知道委員很辛苦~~
要不然 之前 我也不會為了委員 寫了一篇文章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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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tinashern
2009-04-24 17:18:59 IP:59.117.34.***
其實我不是說管委會怎麼樣,管委會做得很好、很用心,我一直都很支持管委會的。
只是就這件事情,讓我們覺得有點倉促、突然。因為我們不是在先經由管委會告知說 "與中菱合約到期了,所以我們要招標、更換新的保全公司" ,而是在有事打電話去問櫃檯小姐時,才得知這個訊息,這樣我們的感覺當然是,管委會決議後都沒告知然後就做下去了。
總之現在清楚了,也謝謝版主把規約貼上來讓我們了解,但希望以後能將訊息快速透明化,除了貼在各棟電梯,也可以放在這裡的社區佈告欄阿,就像你們開完會馬上把會議紀錄PO上來一樣,這樣大家的信箱也會收到,對於房子還在裝潢的住戶,訊息也會傳達得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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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ora
2009-04-24 17:03:10 IP:163.13.212.***
我也支持管委會的決議,委員們,辛苦了!!
本來我是不好意思說的,
因為覺得中菱物業還是有些警衛做得很好,
很怕說出來,會影響到這些認真的警衛......
不過,還是來說說我的感受好了......
我住進社區快2個月了,其實可以很明顯地感受出來哪些是很熱愛這份工作的人,哪些又只是領一份薪水的,也可以知道哪些是有經驗的,哪些可能是才剛被雇用的,說實話,我覺得中菱派駐在我們社區的大部分人員並不像他們標榜的高品質耶,我沒有要求什麼,只是觀察而已,畢竟以前也待過一些社區;比較起來,以前社區的一些阿伯雖然沒有像中菱年輕人穿得很筆挺,但有熱忱反而讓人覺得很親近。
不過這都是其次,真正讓我感受到不好的警訊是,
開始有物業人員對我說:如果我們不用他們,他們都會失業(這還讓我有點於心不忍起來),住戶很難應付,管委會要求很多(怕轉述不當,我只簡單帶過就好),甚至告訴我,如果我們續用他們,他們的主任也不想待在我們社區.....
其實,說的人可能沒有心,我當時也沒有想太多,
但事後想想,如果中菱物業並不想派出有經驗的人協助我們,
那真的是有點不妙...
有些事情,我不好意思再講了,
如果因為我的轉述,傷害到一些好的物業人員,我也覺得不好,
所以說到這裡就好.....
因為以上種種,這次管委會決議撤換中菱後,
雖然覺得有點捨不得有些非常好的警衛先生,
但同時也鬆了一口氣.........
因為我很擔心他們會無意中造成社區的不和諧(我相信是無意的)....
以上,是我個人的淺見,對於中菱物業一些人員失去工作,我也感到很難過,也希望他們可以快點找到新工作!!
=========================
管委會的委員也請不要難過,
雖然我只有一戶的力量,
但我一定支持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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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by
2009-04-24 14:22:13 IP:219.81.16.***
回覆 版主 於 2009-04-24 11:06:34 的發文內容: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的第三十六條第九項
管理委員會是有權聘請管理公司的,所以這不算重大決議並透過住戶表決.
-------------------------------------------------------
第 36 條 管理委員會之職務如下:
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之執行。
二、共有及共用部分之清潔、維護、修繕及一般改良。
三、公寓大廈及其周圍之安全及環境維護事項。
四、住戶共同事務應興革事項之建議。
五、住戶違規情事之制止及相關資料之提供。
六、住戶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之協調。
七、收益、公共基金及其他經費之收支、保管及運用。
八、規約、會議紀錄、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水電、消防、機械設施、管線圖說、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公共安全檢查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申報文件、印鑑及有關文件之保管。
九、管理服務人之委任、僱傭及監督。
十、會計報告、結算報告及其他管理事項之提出及公告。
-------------------------------------------------------
很多人常常懷疑委員會有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這讓很多委員聽了很難過,想說被大家信任推選出來服務.
不但沒拿錢,還常常犧牲私人時間,深夜 假日 工作中 .
為的是什麼,就是要社區更好.
管委會作的決定,都是評估許多可能或是參考許多資料後,全部委員表決通過來執行.
一定會有人覺得管委會的決議不好,可以在會議記錄公告七天內
向管委會提出異議,參與下次會議,將妳覺得很好的作法提出來.
讓管委會再次討論並決議.
照這樣的正常程序來走,我想既不會傷和諧
事情又能圓滿解決.
千萬不要只會說出反對的話或慫恿其他住戶針對管委會.
而提不出反對的理由或是更好的建議,
那這樣只會讓社區好不起來罷了 | 說得好!再民主的國家也需要制度管理,否則易天下大亂!照著程序走就對了,您們的辛勞我們看的見,支持管委會!
|
回應者:版主
2009-04-24 11:06:34 IP:60.248.20.***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的第三十六條第九項
管理委員會是有權聘請管理公司的,所以這不算重大決議並透過住戶表決.
-------------------------------------------------------
第 36 條 管理委員會之職務如下:
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之執行。
二、共有及共用部分之清潔、維護、修繕及一般改良。
三、公寓大廈及其周圍之安全及環境維護事項。
四、住戶共同事務應興革事項之建議。
五、住戶違規情事之制止及相關資料之提供。
六、住戶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之協調。
七、收益、公共基金及其他經費之收支、保管及運用。
八、規約、會議紀錄、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水電、消防、機械設施、管線圖說、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公共安全檢查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申報文件、印鑑及有關文件之保管。
九、管理服務人之委任、僱傭及監督。
十、會計報告、結算報告及其他管理事項之提出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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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常常懷疑委員會有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這讓很多委員聽了很難過,想說被大家信任推選出來服務.
不但沒拿錢,還常常犧牲私人時間,深夜 假日 工作中 .
為的是什麼,就是要社區更好.
管委會作的決定,都是評估許多可能或是參考許多資料後,全部委員表決通過來執行.
一定會有人覺得管委會的決議不好,可以在會議記錄公告七天內
向管委會提出異議,參與下次會議,將妳覺得很好的作法提出來.
讓管委會再次討論並決議.
照這樣的正常程序來走,我想既不會傷和諧
事情又能圓滿解決.
千萬不要只會說出反對的話或慫恿其他住戶針對管委會.
而提不出反對的理由或是更好的建議,
那這樣只會讓社區好不起來罷了
|
回應者:brianlazy
2009-04-24 09:50:00 IP:220.134.14.***
我是認為不需要全部的住戶來同意,
如果管委會連決定物管公司的權限都沒有的話,
那還不如解散算了~~
只是,
在決定關於利益方面的事物時,
應該要有公開的說明會,
告知住戶目前社區要換物業了,
告知住戶如果要加裝後陽台鋁門窗今天經由管委會的審核採用那一家,
告知住戶今天如果要任用任何给薪给職的職務時,...等等.
並須讓住戶知道這是在公平公開下所做的決定,
而不是會造成別人的話柄,
是不是管委會有收取不當的利益等等,
因為以上的事件我都在別的社區經歷過,
所以知道人心可畏,
甚至當初社區要安裝第四台時,
由於第四台業者的業務繁忙,
導致從住戶開始進駐後兩三個月才能讓住戶申請第四台的事件,
都能讓住戶說是不是管委想從第四台業者那收取不當利益,
所以不讓第四台進駐.
這都是發生過的事,
以上是我經歷過的事,
提出供大家參考,謝謝~~
|
回應者:Louis
2009-04-24 09:14:18 IP:59.125.102.***
相信管委會的決議~
更換了新的物業/保全公司~
做得好不好我相信已經入住的住戶感覺會最深刻的~
其它有關社區的種種開銷問題~
我想也會是間接影響到此次更換的原因..
我個人是覺得..更換物業/保全這事可不必經由406戶投票
來決議更換與否的..
重點是..我們要求的服務品質是否有提升..
這點我想應該是辛苦的管委會成員們決議的最大原因..
|
回應者:Godfox
2009-04-24 02:04:19 IP:114.198.177.***
回覆 vivian 於 2009-04-24 00:59:59 的發文內容: 當初說,若有重大事項,會讓住戶們共同決定,我還記得辦法是,會放甚麼投票單或意見表之類的在各住戶信箱,然後再交給各棟的負責人,管委會再彙整審核。
~~~~~~~~~~~~~~~~~~~~~~~~~~~~~~~~~~~
我也記得是這樣阿~~
我真的不想因為省錢 請來一些不好的服務
我以前住的社區
從來沒有看過 秘書因為管委會開會
而到晚上很晚回家~~
那現在是 管委會 決定了 就算數 是這樣的意思嗎?
對不起喔 我不太懂~~
可以說清楚一些嗎?
謝謝^^
或許 可以問問 "真正"一直入住的住戶 誰對現在的物業 覺得不好的呢? | 社區成立之初有眾多事項需討論,如公設點交,公共安全設備及管理公司遴選等
若非為了社區運作可以上軌道誰會想晚上留下來開會
原則上本應物業陪同會議記錄, 事先也有告知秘書需開常會並徵求同意
不知這樣有何不妥?
至於物業是不是管委會決定就算數
抱歉,我無法代替管委會回答您的問題
我已經是入住兩個月多月的住戶, 說實在的目前的物業除了秘書讓我覺得很盡責外
其它的倒是讓我沒太大的感覺
最近大概是面臨遴選的壓力外, 早上車道警衛才有出來指揮交通
以上個人淺見, 若有冒犯之處也請包涵
|
回應者:vivian
2009-04-24 00:59:59 IP:122.126.113.***
當初說,若有重大事項,會讓住戶們共同決定,我還記得辦法是,會放甚麼投票單或意見表之類的在各住戶信箱,然後再交給各棟的負責人,管委會再彙整審核。
~~~~~~~~~~~~~~~~~~~~~~~~~~~~~~~~~~~
我也記得是這樣阿~~
我真的不想因為省錢 請來一些不好的服務
我以前住的社區
從來沒有看過 秘書因為管委會開會
而到晚上很晚回家~~
那現在是 管委會 決定了 就算數 是這樣的意思嗎?
對不起喔 我不太懂~~
可以說清楚一些嗎?
謝謝^^
或許 可以問問 "真正"一直入住的住戶 誰對現在的物業 覺得不好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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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Godfox
2009-04-23 23:41:06 IP:114.198.177.***
中菱物業的秘書做的不錯是事實, 常常陪著管委會開會到深夜並整理會議記值得嘉許
但也是有不少住戶在網路上反應中菱主任與保全人員常不在工作崗位上
以及中菱高層的對我們社區的注重度及表現不足的積極度其中點點是很難在這邊一一說明的
中菱與淡水情歌的約其實只到三月底, 依規定管委會有權重新評估物業公司擇優簽約
從住戶大會之後中菱與海鉅似乎只會逼著管委會與中菱續約, 從頭至尾中菱其實比其他物業公司有著很大的優勢,
如最清楚管委會為何重新招標, 及整個社區需要的是什麼樣的管理人員
但後來表現的態度卻是令管委會不是很滿意
任何事情是很難做到面面俱到的, 任何一個決定都是很難另每個住戶滿意
不過我想管委會會選擇一個更優質的物業公司為大家服務的
以上, 僅是小弟個人看法不代表管委會
God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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