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討論版 》 |
寵物管理辦法搭電梯部分 |
發起人 bluesky
2008-12-15 23:49:58 IP:118.169.28.*** 寵物管理辦法草案中提到寵物搭電梯 只能搭貨梯 雖然只是草案 但守法的老公每天都依規定搭貨梯 他說實在太浪費電了 因為客梯通常沒人搭時一定會先到 然後在按貨梯上來 電費真是雙重浪費 希望管委會能考慮實際情形 不要硬性規定 還要拍照處罰 這樣實在有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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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依依
2008-12-23 17:47:57 IP:211.23.50.***
By 依依的idea: 今天出門前有看到公告說,要寵物的主人去服務中心登記寵物~ 才想到,我們可以製作一張"劍橋寵物名人錄"~ 例如: 相片 寵物名字 主人住址 ------------------------------------- E.T 這樣一來,我們在社區裡看到哪個寵物亂便溺,也找的出是哪一家的。可以讓沒公德心的主人知道要"自愛" 同時,看到哪家狗迷路了,還可以幫忙提醒主人哩~ 怕狗的,也可以透過叫"牠"的名字,讓牠對自己溫柔些~ 這個點子不錯吧~ 如果管委同意的話,要我協助製作也是ok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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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info
2008-12-19 23:30:44 IP:118.16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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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bluesky
2008-12-18 22:35:02 IP:118.169.31.***
謝謝告知,布告欄是否有公布新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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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nthemchen
2008-12-16 14:17:14 IP:219.87.60.***
收到 謝謝轉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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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lydia
2008-12-16 08:51:29 IP:211.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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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info
2008-12-16 08:49:50 IP:118.165.131.***
非官方發言: 飼養寵物管理辦理已經971212第08次臨時會議通過, 並正式公告如附件, 草案中限搭客貨梯一節, 已經全票通過刪除, 其餘條款希我全體住戶遵行, 以造就一個安全衛生之社區. 遠雄大學劍橋社區寵物管理辦法 1、為本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或其承租人飼養之寵物,獲得應有之保護及照料, 以維護居民之安全、衛生及安寧,爰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之規 定,特製訂本辦法。 2、本辦法所稱之寵物,係泛指住戶所有之貓、犬之屬,飼養於本社區,或由訪 客帶入到本社區者。帶入寵物之飼主,必須獲得被造訪人之同意,始得進入, 在逗留期間,如有違規,被造訪人必須承擔其責任,及概括承受其罰款。 3、本區寵物採登記制,其登記及異動均需詳實記載,其登記細節另訂之。 4、寵物不得妨礙居民之安全、衛生及安寧。 5、寵物必須接受相關法令之規範,植入晶片及預防注射。 6、寵物一律使用牽引帶或其他安置方式,大型犬須帶口罩,以避免襲擊、騷擾 或驚嚇住戶,如造成傷害,飼主必須負責賠償。 7、寵物不得隨地大小便,如有此行為發生,其飼主應立即清理,以維環境衛生。 8、禁止寵物亂跑、亂叫,以免製造噪音,滋擾鄰居。 9、禁止寵物進入俱樂部、圖書館、英式宴會廳、法式迎賓廳等公共場所。 10、嚴禁飼養有攻擊性、恐怖性或保育類之寵物,如蛇、鬥犬等。 11、寵物必須經常清潔,以防止跳蚤等害蟲滋生及散佈,污染環境及違害住戶健康。 12、嚴禁虐待寵物,否則報警處理。 13、違反03、04、06、07、08、09、10條者,經舉證查實者,每次罰款壹仟元整。 14、本辦法由管理委員會公告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十二日訂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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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素還真 & 依依
2008-12-16 00:46:43 IP:118.165.30.***
By依依的想法: 雖然我們家沒養小狗, 不過,看到這個公告也是一頭霧水 聽你先生這麼說,也的確是-浪費電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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