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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出席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發放「車馬費」及俱樂部物管疑慮
發起人 T.J.      2010-08-11 10:07:16 IP:118.166.231.***
有關出席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發放「車馬費」及俱樂部物管疑慮

一、經大致估算,以出席率過半來說:
$2,000 * 412戶 = $824,000
如有半數為委託出席:
$2,000 * 206戶 + $1,000 * 206戶 = $618,000

二、 發放「車馬費」之法源依據
1.發放「車馬費」雖經管委會議決議,然如此龐大金額支出,未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追認通過,擅自獨斷執行,不合法。
2.記得第二屆管委會曾擬推動建置「車牌辨識系統」,以解決佔用他人車位問題。該工程之總工程費約46萬多,扣除政府補助款20萬元,社區僅需負擔26萬多元。該案也經管委會議決議通過,但經考量自籌款雖然只有26萬多元,也是住戶所繳,仍提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追認,最終表決未通過,也從未執行,
當時還遭批評「亂花大家的錢」。
3.本次擬發放之「車馬費」金額,相較於「車牌辨識系統」工程費3倍有餘,難道不需經合法程序決議?不需全體住戶同意?現在住戶有機會領大家的錢,卻都不說話了?

三、發放「車馬費」之經費來源
審視本社區「規約」及本次區全會擬追認之「財務收支辦 法」,有關「管理費」用途,沒有「車馬費」一項,難道三屆管委會另有「小金庫」支應,或者由三屆委員自掏腰包?

四、「冒領」問題
1.如何杜絕代理出席「冒領」問題?
2.每人「得代理」出席的戶數,是否有規範?
3.會後是否公告「簽領冊」?以便不克出席住戶查對是否有人冒其名領取?

五、 執行面問題
正常管理費支出,由廠商將發票或收據送達後,先製作傳票並「逐級簽核」,再開支票支付。
「車馬費」支出,事前並無任何憑證,如何「製作傳票」及簽核?又依據何種文件,自社區帳戶領錢?沒有公佈配套作法,率而執行,視社區會計、財務程序為無物!既然連台電突發斷電、復電,都知道要公告,為什麼動支這麼大金額,卻短短二、三句話帶過。



社區更換俱樂部物管公司疑慮

一、記得曾看到公告,原物管「水晶公司」因財務問題,由管委會解約,並重新招標,由好像叫「艾瑟倫特」的公司得標,不知是否已簽約?但是現今仍看到「水晶公司」人員執勤,其中「內幕」從未說明。區全會討論議題僅有修規約及管理辦法追認等2案,臨時動議僅安排20分鐘時間,似乎不打算讓出席住戶暢所欲言。
二、三屆任期僅剩2個半月,如已與新物管簽約,是否有強迫下屆管委會接受新物管的意圖?
三、記得招標新物管時,曾公告資格標其中一項為公司「資本額」為500萬以上,開標後曾上網查詢該公司「資本額」為100萬元。資格不符,如何進入決標名單,卻又順利得標?「內幕」?
四、「艾瑟倫特」與社區物管「傑明皇家」之間,是否有關聯?
回應者:依依      2010-08-13 18:14:50 IP:61.220.169.***
回覆 jason 於 2010-08-13 14:33:25 的發文內容:
立意應是像風呂一樣每年一個月不用繳管理費

現場發放2000等於是退一個月管理費,又可吸引更多住戶參與開會與重大議題表決,是個很好的方式,住戶一定要來大會喔!


不只是要參加,還要樓上揪樓下,阿公揪阿媽,如果知道隔壁鄰居不能參加,記得詢問要不要委託你去?

這樣人數超過2/3,決議有效,管委會的苦心也才有意義~


回應者:upling      2010-08-13 15:35:34 IP:114.34.122.***
回覆 jason 於 2010-08-13 14:33:25 的發文內容:
立意應是像風呂一樣每年一個月不用繳管理費

現場發放2000等於是退一個月管理費,又可吸引更多住戶參與開會與重大議題表決,是個很好的方式,住戶一定要來大會喔!
參加+1
回應者:jason      2010-08-13 14:33:25 IP:211.74.62.***
回覆 依依 於 2010-08-12 19:45:31 的發文內容:
質疑一 如果以退管理費名義發出, 似乎缺乏公平性, 當初管理費是按坪數大小來繳納,如果車馬費是從大家所繳的管理費提領,理應是按坪數大小比例來退費。
>>>著眼點不同吧~難道坪數小的騎機車去開會,坪數大的開賓士嗎? 都是住戶的一趟工嘛......

質疑二 車馬費發放每戶2000之高有何依據? 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開公告時間急就章僅短短兩週,作業粗糙,其動機可疑,是否會變成有意連任管委的意圖綁樁費?
>>>做不好,管委會綁不綁樁住戶自然會觀察是否值得再投票給他們。做的好,不用綁樁也會舉雙手贊成囉!

且召開下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是不是就可發放五千元或一萬元,毫無限制亂花錢。
>>>這點區權會的臨時動議大家可以集思廣益,看多少錢大家比較有意願參加囉~這屆討論有結果,下屆自然不會亂發放車馬費。
2000元這個數字,我覺得夠吸引人,也不至於多到離譜.....
立意應是像風呂一樣每年一個月不用繳管理費

現場發放2000等於是退一個月管理費,又可吸引更多住戶參與開會與重大議題表決,是個很好的方式,住戶一定要來大會喔!
回應者:依依      2010-08-12 19:45:31 IP:61.220.169.***
質疑一 如果以退管理費名義發出, 似乎缺乏公平性, 當初管理費是按坪數大小來繳納,如果車馬費是從大家所繳的管理費提領,理應是按坪數大小比例來退費。
>>>著眼點不同吧~難道坪數小的騎機車去開會,坪數大的開賓士嗎? 都是住戶的一趟工嘛......

質疑二 車馬費發放每戶2000之高有何依據? 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開公告時間急就章僅短短兩週,作業粗糙,其動機可疑,是否會變成有意連任管委的意圖綁樁費?
>>>做不好,管委會綁不綁樁住戶自然會觀察是否值得再投票給他們。做的好,不用綁樁也會舉雙手贊成囉!

且召開下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是不是就可發放五千元或一萬元,毫無限制亂花錢。
>>>這點區權會的臨時動議大家可以集思廣益,看多少錢大家比較有意願參加囉~這屆討論有結果,下屆自然不會亂發放車馬費。
2000元這個數字,我覺得夠吸引人,也不至於多到離譜.....
回應者:U-Ray      2010-08-12 16:06:16 IP:61.220.169.***
Re:
本次擬發放之「車馬費」金額,相較於「車牌辨識系統」工程費3倍有餘,難道不需經合法程序決議?不需全體住戶同意?現在住戶有機會領大家的錢,卻都不說話了?

--->之前有很多芳鄰要求要比照風呂一年少收一~兩個月管理費。
這2000元,出席的領了當作管理費補助,省荷包不好嗎?
況且,前兩次區權會雖然也有不少人參加,但是未過法定人數,很多討論都不具效力,討論老半天有何用???
所以這次管委會用這種方式鼓勵住戶參加,用以達成2/3的法定人數,與會的討論也才有意義。就算日後每年的區權會都比照辦理,讓住戶積極參與社區會議,不也是美事一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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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更換俱樂部物管公司疑慮

一、記得曾看到公告,原物管「水晶公司」因財務問題,由管委會解約,並重新招標,由好像叫「艾瑟倫特」的公司得標,不知是否已簽約?但是現今仍看到「水晶公司」人員執勤,其中「內幕」從未說明。區全會討論議題僅有修規約及管理辦法追認等2案,臨時動議僅安排20分鐘時間,似乎不打算讓出席住戶暢所欲言。

---->前兩次臨時動議有幾小時讓住戶暢所欲言,卻也常討論離題,越到後面,離席的人越多,還因為趕時間倉卒投票。20分鐘雖短,但若能說話講重點,一樣可以達到"臨時動議"的效果。

---->內幕:看到俱樂部天花板的黑黑花花的霉了嗎?管委會向遠雄爭取維修獲得同意,礙於7-9月是使用旺季,現在由艾色倫特接替,沒多久就歇業休館,對艾瑟倫特也不好交代,所以仍由水晶營運。

--->另外,水晶之前是有爆發經營不善的狀況,水晶感念於劍橋給他們繼續營運的機會,他們經理更是積極努力去經營劍橋的俱樂部;常看到他們經理半夜11點多了還在辦公室點個小燈整理資料,休假還特別跑來監督,更在跟遠雄交涉維修過程中,提出很多有利劍橋的佐證,所以管委會評估再給水晶營運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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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篇文不斷用"意圖"和"內幕"等負面字眼,看了真的很不舒服,被不健康的媒體影響,也喜歡用這些分裂懷疑的字眼來否定別人的努力!! 正向力量,就是被這些負面能量給拉倒退嚕的!!!


回應者:Sunny Boy      2010-08-11 22:04:23 IP:118.165.88.***
質疑一 如果以退管理費名義發出, 似乎缺乏公平性, 當初管理費是按坪數大小來繳納,如果車馬費是從大家所繳的管理費提領,理應是按坪數大小比例來退費。

質疑二 車馬費發放每戶2000之高有何依據? 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開公告時間急就章僅短短兩週,作業粗糙,其動機可疑,是否會變成有意連任管委的意圖綁樁費?且召開下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是不是就可發放五千元或一萬元,毫無限制亂花錢。

質疑三 未繳納或延遲繳納管理費的住戶是否也可領取車馬費?否則會造成另一不公平現象??理應排除,這樣也已經有粗估百分之十的住戶不能領車馬費。

請大家好好檢視監督,提醒監委您是否執行您的職權監督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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