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upling
2010-02-24 15:43:16 IP:118.169.139.***
SPA區第16項規定:二歲(含)以上男 (女) 童禁止進入女 (男) 賓區。針對這點,對有小孩的家長和小孩來說非常的不公平,即使2歲以上的小孩,仍無行為自主能力,若沒有父母親在旁邊陪伴要如何更衣自理,是否因為如此就不能游泳玩樂,不是每個家庭的父母親都能有時間陪同性的小孩游泳,那是否意味這些小孩不就不能進入SPA區嗎?請問管委,是否可以將此點修改成六歲(含)以上男 (女) 童禁止進入女 (男) 賓區,年紀大一點,父母親也才能放心讓小孩自行進入沖洗區•我想許多父母也都很配合12歲以下的小孩不能進入裸湯區,那SPA游泳區的規則是否可以放寬一些,大家彼此互相,不要總是拿者年齡限制對小孩做約束! |
回應者:JUDY
2010-04-14 21:15:24 IP:114.24.130.***
水晶髒水事件...這也難怪本社區第三屆委員能夠減少社區水費支出減少浪費........最近這個教練已經被辭職..理由是破壞社區團結.真是可惜...他只是說了不能說的秘密...上個月水晶的溫泉水沒有每兩天換一次...而且每次放水只放三分之二..留下三分之一...讓我們住戶洗隔天的洗腳水.難怪社區水費減少付三萬元..結果經理人還留任...不知是誰的決定...感到處事不公.沒有為社區住戶的衛生與健康著想...整個團隊出現問題...結果經理人不用負責承擔.而由告密者承擔辭職已示負責.真是不可思議.讓人匪夷所思......社會的公平與正義盡失.....我心已死 回應主題回應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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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upling
2010-02-26 21:24:10 IP:118.169.153.***
回覆 jhjh911 於 2010-02-26 14:42:34 的發文內容: 如果改成六歲以上, 那5歲的男生怎麼辦?
另外, Club的管理人員真的會檢查實際年齡嗎?
很多規定可能真的不盡人情, 但是換個角度想, 這是避免意外發生的方式之一.
除非, 執行人員可以100%的執行相關規定, 使用人員可以100%遵守規定. 否則, 我想, 修改規定的做法, 可能要仔細思考.
| 就是因為要避免意外發生,才需要有家長的陪同,而不是禁止二歲(含)以上男 (女) 童禁止進入女 (男) 賓區,這樣一點也不安全•因為還真的被告知不可以帶兩歲不同性的兒童入女 (男) 賓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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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hjh911
2010-02-26 14:42:34 IP:210.80.95.***
回覆 upling 於 2010-02-24 15:43:16 的發文內容: SPA區第16項規定:二歲(含)以上男 (女) 童禁止進入女 (男) 賓區。針對這點,對有小孩的家長和小孩來說非常的不公平,即使2歲以上的小孩,仍無行為自主能力,若沒有父母親在旁邊陪伴要如何更衣自理,是否因為如此就不能游泳玩樂,不是每個家庭的父母親都能有時間陪同性的小孩游泳,那是否意味這些小孩不就不能進入SPA區嗎?請問管委,是否可以將此點修改成六歲(含)以上男 (女) 童禁止進入女 (男) 賓區,年紀大一點,父母親也才能放心讓小孩自行進入沖洗區•我想許多父母也都很配合12歲以下的小孩不能進入裸湯區,那SPA游泳區的規則是否可以放寬一些,大家彼此互相,不要總是拿者年齡限制對小孩做約束! | 如果改成六歲以上, 那5歲的男生怎麼辦?
另外, Club的管理人員真的會檢查實際年齡嗎?
很多規定可能真的不盡人情, 但是換個角度想, 這是避免意外發生的方式之一.
除非, 執行人員可以100%的執行相關規定, 使用人員可以100%遵守規定. 否則, 我想, 修改規定的做法, 可能要仔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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