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ken
2009-12-02 09:31:52 IP:211.74.62.***
星光大道社區萬安保全總幹事無照,還在管委會主委侵占公款時,故
意刊登錯誤財報,經判決總幹事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4個月有期
徒刑得易科罰金,保全公司並須負連帶賠償之責,主委返還公款並計
息
人家是登載錯誤財報,大順物管連財報都沒有,前管委會應返還富邦
保險1000萬之利息給社區,並追究部分前管委不交接給第三屆管委
會之責任,請第三屆管委會聘社區律師依法查辦前大順總幹事,與
主,財,監委之民刑事之責,務必給社區所有住戶交代!
麻煩熱心住戶幫忙po全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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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nnie
2009-12-02 10:41:01 IP:61.221.166.***
非常同意.
經查無單據、確認不法、簽章且無法提出具體交代.
不管是物管人員、前任委員、將社區視為提款機者.
請第3屆務必全力追討,給住戶一個明確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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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ken
2009-12-02 09:37:19 IP:211.74.62.***
回覆 ken 於 2009-12-02 09:31:52 的發文內容: 星光大道社區萬安保全總幹事無照,還在管委會主委侵占公款時,故
意刊登錯誤財報,經判決總幹事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4個月有期
徒刑得易科罰金,保全公司並須負連帶賠償之責,主委返還公款並計
息
人家是登載錯誤財報,大順物管連財報都沒有,前管委會應返還富邦
保險1000萬之利息給社區,並追究部分前管委不交接給第三屆管委
會之責任,請第三屆管委會聘社區律師依法查辦前大順總幹事,與
主,財,監委之民刑事之責,務必給社區所有住戶交代!
麻煩熱心住戶幫忙po全文謝謝
| 呂老師,蔡委員,盼追究責任之議題速開會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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