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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新任蔡財委之四點建議
發起人 lily571157      2009-11-17 14:00:06 IP:163.29.35.***
1、蔡財委一直反對公共基金辦理信託,但是本案已經過區全會通過,並做成決議,本屆區全會既已作成決議,管委會並無任何變更或延誤之空間,請問公基金信託什麼時候會交付信託?讓全體住戶安心。

2、財委需及時公告財報,若『第二個月15日無法準時公告時,主委、財委及監委自動辭職下台,以後亦不得再選任何委員』。(引用呂財委選前之文宣)。蔡財委在未就任前,一直抱怨管委會及物業對他的查帳多所限制,如今全盤帳冊資料都在其掌握中,為何不盡快查個水落石出,給全体住戶一個交待?若有前兩屆貪贓枉法之真憑實據,請速公告週知,並依法查辦;若查無實據,請速道歉並還給他們一個公道。

3、如蔡財委認為前屆財委交接不清,請即公告其不清部分之明細,並限期回覆;如不這樣做,在住戶看來,只不過是一種想拖延塞責的新藉口,就會讓人覺得有換了角色,也換了腦袋的感覺。

4、蔡委員熱心從事社區查帳達數月之久,並耗費社區甚多資源,故請速公告其查帳結果,以召大信,若有問題,請具體指出其日期、項目、金額及件數;若無問題,亦請即明告社區全體住戶,以解除眾人之疑慮,並免因此破壞社區之和諧共處。
回應者:ken      2009-12-14 11:06:37 IP:211.74.5.***
請管委會公佈富邦保單條款一切就很清楚了
回應者:ken      2009-12-14 11:03:47 IP:211.74.5.***
回覆 annie 於 2009-11-20 10:02:57 的發文內容:



非常同意Victor所言,公告交接清冊,有問題尋求法律解決.
==================================================



儘快公告第一.二屆與本屆交接之情形.
究竟有哪些資料.文件.報表.記錄.是交接不清楚.不完整的.
並徹底追究疏失責任.

建議清查一.二屆所有超過5萬元以上的支出.
並核對會議記錄.申請流程.標單記錄.領用人員.徹徹底底查個清楚.

相關資料.究竟是刻意隱瞞銷毀.還是根本沒有記錄.
麻煩儘快公告結果.並尋求法律解決.
該清查就清查,如呂財委之前po文提及交接只給存摺......
管委會提告沒?

回應者:victor      2009-11-20 12:08:27 IP:114.36.223.***
回覆 ken 於 2009-11-19 16:48:51 的發文內容:
莉莉姐不寫這篇本想算了,但....是誰要道歉?

找朋友假裝投保富邦之前第一屆保一樣的的投資型保單,結果大吃

ㄧ驚:


條款18條:此保單於生存期間內受益人皆為被保險人,本公司不接受

變更,與前管委會有蓋章的反駁聲明書(受益人為全體住戶)出入相

當大,也就是只要張卿鴻第一屆主委還活著,受益人就永遠是他,而

且20年非1年,並有管委會蓋大章與李忠倫小章,涉詐欺

還要不斷去欺負蔡先生說的過去嗎?

証據很清楚了,財務明細也不交出來,明智的第三屆管委看您怎麼

做了,是要以和為貴還是移送法辦就看您決定了..速開會決定吧

住戶都在看,加油

順便查一下保單上."要保人簽名的筆跡"

是親簽.還是代簽.真相就會大白.
回應者:annie      2009-11-20 10:02:57 IP:61.221.166.***



非常同意Victor所言,公告交接清冊,有問題尋求法律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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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快公告第一.二屆與本屆交接之情形.
究竟有哪些資料.文件.報表.記錄.是交接不清楚.不完整的.
並徹底追究疏失責任.

建議清查一.二屆所有超過5萬元以上的支出.
並核對會議記錄.申請流程.標單記錄.領用人員.徹徹底底查個清楚.

相關資料.究竟是刻意隱瞞銷毀.還是根本沒有記錄.
麻煩儘快公告結果.並尋求法律解決.

回應者:ken      2009-11-19 16:54:05 IP:211.74.216.***
回覆 ken 於 2009-11-19 16:48:51 的發文內容:
莉莉姐不寫這篇本想算了,但....是誰要道歉?

找朋友假裝投保富邦之前第一屆保一樣的的投資型保單,結果大吃

ㄧ驚:


條款18條:此保單於生存期間內受益人皆為被保險人,本公司不接受

變更,與前管委會有蓋章的反駁聲明書(受益人為全體住戶)出入相

當大,也就是只要張卿鴻第一屆主委還活著,受益人就永遠是他,而

且20年非1年,並有管委會蓋大章與李忠倫小章,涉詐欺

還要不斷去欺負蔡先生說的過去嗎?

証據很清楚了,財務明細也不交出來,明智的第三屆管委看您怎麼

做了,是要以和為貴還是移送法辦就看您決定了..速開會決定吧

住戶都在看,加油

有需要此保單詳細條款之住戶請跟第三屆管委拿
回應者:ken      2009-11-19 16:48:51 IP:211.74.216.***
回覆 lily571157 於 2009-11-17 14:00:06 的發文內容:
1、蔡財委一直反對公共基金辦理信託,但是本案已經過區全會通過,並做成決議,本屆區全會既已作成決議,管委會並無任何變更或延誤之空間,請問公基金信託什麼時候會交付信託?讓全體住戶安心。

2、財委需及時公告財報,若『第二個月15日無法準時公告時,主委、財委及監委自動辭職下台,以後亦不得再選任何委員』。(引用呂財委選前之文宣)。蔡財委在未就任前,一直抱怨管委會及物業對他的查帳多所限制,如今全盤帳冊資料都在其掌握中,為何不盡快查個水落石出,給全体住戶一個交待?若有前兩屆貪贓枉法之真憑實據,請速公告週知,並依法查辦;若查無實據,請速道歉並還給他們一個公道。

3、如蔡財委認為前屆財委交接不清,請即公告其不清部分之明細,並限期回覆;如不這樣做,在住戶看來,只不過是一種想拖延塞責的新藉口,就會讓人覺得有換了角色,也換了腦袋的感覺。

4、蔡委員熱心從事社區查帳達數月之久,並耗費社區甚多資源,故請速公告其查帳結果,以召大信,若有問題,請具體指出其日期、項目、金額及件數;若無問題,亦請即明告社區全體住戶,以解除眾人之疑慮,並免因此破壞社區之和諧共處。
莉莉姐不寫這篇本想算了,但....是誰要道歉?

找朋友假裝投保富邦之前第一屆保一樣的的投資型保單,結果大吃

ㄧ驚:


條款18條:此保單於生存期間內受益人皆為被保險人,本公司不接受

變更,與前管委會有蓋章的反駁聲明書(受益人為全體住戶)出入相

當大,也就是只要張卿鴻第一屆主委還活著,受益人就永遠是他,而

且20年非1年,並有管委會蓋大章與李忠倫小章,涉詐欺

還要不斷去欺負蔡先生說的過去嗎?

証據很清楚了,財務明細也不交出來,明智的第三屆管委看您怎麼

做了,是要以和為貴還是移送法辦就看您決定了..速開會決定吧

住戶都在看,加油


回應者:fisher      2009-11-19 16:07:57 IP:61.229.59.***
回覆 Johney 於 2009-11-17 18:59:52 的發文內容:
*****財務報表詳細而清楚是管委會及格的60分門檻!*****

有些事,原本不想說!說了會偒人,我們只想事情處理好,讓劍橋上軌道,看到網站上留言了,不說清楚,好像不行了!

一.11月1日交接財務數字,只是參考數字而已,二屆財委交接只是點交目前所有存褶及定存的金額,及說明仍有未兌現支票金額約30~40萬元,沒有給我們明細表.

到今天11月17日為止,大學劍橋98年9月和98年10月二個月,住戶未繳管理費的明細,還沒有做出來,第二屆李主委在10月18日區權人大會上,所說的目前未繳管理費金額,數字是不對的,大順仍未結算出來,各位可以到大順櫃台自行詢問,我們仍一直在催促大順趕快做出來,我們要求隔月15日將財報詳細完整公開,目前碰到的問題,是到10月31日所交接的帳目,還沒有結算清楚.


----------------------------------------------------------


二.96年10月(二年前)我們跟遠雄交屋時,所預繳的六個月管理費,大順的會計一直到今年八月底,才算出明細,發現住戶所繳交的管理費有出入,有些住戶九月要繳交管理費時,大順才告知住戶二年前的6個月管理費少收了部份金額,而且並沒有將遠雄交接給李忠倫財委時,全部的基金明細,交給第三屆管委,二年前的收據住戶已經丟了,是否應該請二屆主委及財委提供,遠雄所交接給你們的明細及憑證呢?

劍橋交屋13個月後才開始張貼財務報表,不能說有錯,但都是只做為參考的,對於住戶未繳的管理費金額明細從來沒有出現過,財務報表是選擇性公佈!

李忠倫當財委時,在區權人大會上強而有力的說,我們和遠雄一筆一筆的交接社區的基金,經過了二年,要改選的前夕,才結算出來,而且沒有明細表及任憑證給第三屆財委.


---------------------------------------------------------


三.第二屆李主委在10月18日說,還有公設仍未點交,而我們看到資料在98年1月24日時,就和遠雄完成點交,且功能無誤.第二屆發函給遠雄的公文是98年10月10日,表明有18項公設尚未改善,當然從1月到10月,我想第二屆委員,應該有電話聯絡遠雄處理,但是都完成點交了,是不是更應該積極的向遠雄交涉18項重大缺失,過了保固期,全部要花住戶的錢了..看到的公文卻是98.10.10才發出的.
===========================
1月24日點交完畢,章都蓋完了,而且載明功能無誤
10月10日才發文給遠雄18項重大缺失,請遠雄改善
11月1日卸任委員
11月12日上網發表要趕快要第三屆趕快和遠雄交涉…
=======================================================
第三屆主委和監委在11月9日,上任第9天就到遠雄交涉了..
=======================================================




四.大學劍橋的『合理標』開始運用是在第二屆管委會,安杰俱樂部合約就是使用合理標完成的,住戶不能參加,沒有對社區住戶解釋,也無從了解,也沒有說明為何選擇安杰物業的評選優點,只有張貼安杰物業得標而已.

另外大順物業管理更是不用招標,由二屆管委直接和大順議價的,當時的對住戶問卷調查表,分數也不高,好像是77分吧!

第三屆的物管我們要從新招標,不是要和大順直接議價續約,沒有發問卷調查給住戶,使用合理標是希望能選到較優質的物管,我們希望住戶參與,將合理標最容易有問題的評審委員代表,抽籤住戶代表18位,和第三屆委員17位,一起擔任評審!辦理住戶說明會,回應住戶的疑問,這是都是以前更公開透明的做法!


-------------------------------------------------------


五.我們和遠雄已完點交,存放在台北縣政府790多萬元的遠雄基金,己經可以領回,但是必須有點交明細表,而這些重要憑據並沒有移交給三屆管委.

二屆委員有些很認真,交接很多資料,但有些委員則是沒有資料,或是缺資料,我們得想辦法將這些事情理出來.


------------------------------------------------


六.基金信託第三屆管委會一定會執行,請大家放心!

劍橋的財務從98年11月1日開始起的帳目,一定會清楚的交代!


第三屆財委  呂聰賢
真的不一樣 新人新氣象
呂先生 喜歡你寫的文章 

你記錯了
由二屆管委直接和大順議價的,當時的對住戶問卷調查表,分數也不高,好像是77分吧!

不是77分 是68分 這樣低分也能直接續約
 
恨 

結果使大家多無辜忍受一年

回應者:victor      2009-11-19 16:03:00 IP:114.36.208.***
回覆 victor 於 2009-11-18 10:00:13 的發文內容:
相關資料.究竟是刻意隱瞞銷毀.還是根本沒有記錄.

麻煩儘快公告結果.並尋求法律解決.
並非給委員壓力.請定出一個期限.

煩請清查動作加快.避免夜長夢多.
回應者:ken      2009-11-19 15:41:00 IP:203.70.75.***
回覆 lily571157 於 2009-11-17 14:00:06 的發文內容:
1、蔡財委一直反對公共基金辦理信託,但是本案已經過區全會通過,並做成決議,本屆區全會既已作成決議,管委會並無任何變更或延誤之空間,請問公基金信託什麼時候會交付信託?讓全體住戶安心。

2、財委需及時公告財報,若『第二個月15日無法準時公告時,主委、財委及監委自動辭職下台,以後亦不得再選任何委員』。(引用呂財委選前之文宣)。蔡財委在未就任前,一直抱怨管委會及物業對他的查帳多所限制,如今全盤帳冊資料都在其掌握中,為何不盡快查個水落石出,給全体住戶一個交待?若有前兩屆貪贓枉法之真憑實據,請速公告週知,並依法查辦;若查無實據,請速道歉並還給他們一個公道。

3、如蔡財委認為前屆財委交接不清,請即公告其不清部分之明細,並限期回覆;如不這樣做,在住戶看來,只不過是一種想拖延塞責的新藉口,就會讓人覺得有換了角色,也換了腦袋的感覺。

4、蔡委員熱心從事社區查帳達數月之久,並耗費社區甚多資源,故請速公告其查帳結果,以召大信,若有問題,請具體指出其日期、項目、金額及件數;若無問題,亦請即明告社區全體住戶,以解除眾人之疑慮,並免因此破壞社區之和諧共處。
莉莉姐,稍安勿躁
回應者:ken      2009-11-19 15:25:25 IP:203.70.75.***
回覆 Johney 於 2009-11-17 18:59:52 的發文內容:
*****財務報表詳細而清楚是管委會及格的60分門檻!*****

有些事,原本不想說!說了會偒人,我們只想事情處理好,讓劍橋上軌道,看到網站上留言了,不說清楚,好像不行了!

一.11月1日交接財務數字,只是參考數字而已,二屆財委交接只是點交目前所有存褶及定存的金額,及說明仍有未兌現支票金額約30~40萬元,沒有給我們明細表.

到今天11月17日為止,大學劍橋98年9月和98年10月二個月,住戶未繳管理費的明細,還沒有做出來,第二屆李主委在10月18日區權人大會上,所說的目前未繳管理費金額,數字是不對的,大順仍未結算出來,各位可以到大順櫃台自行詢問,我們仍一直在催促大順趕快做出來,我們要求隔月15日將財報詳細完整公開,目前碰到的問題,是到10月31日所交接的帳目,還沒有結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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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96年10月(二年前)我們跟遠雄交屋時,所預繳的六個月管理費,大順的會計一直到今年八月底,才算出明細,發現住戶所繳交的管理費有出入,有些住戶九月要繳交管理費時,大順才告知住戶二年前的6個月管理費少收了部份金額,而且並沒有將遠雄交接給李忠倫財委時,全部的基金明細,交給第三屆管委,二年前的收據住戶已經丟了,是否應該請二屆主委及財委提供,遠雄所交接給你們的明細及憑證呢?

劍橋交屋13個月後才開始張貼財務報表,不能說有錯,但都是只做為參考的,對於住戶未繳的管理費金額明細從來沒有出現過,財務報表是選擇性公佈!

李忠倫當財委時,在區權人大會上強而有力的說,我們和遠雄一筆一筆的交接社區的基金,經過了二年,要改選的前夕,才結算出來,而且沒有明細表及任憑證給第三屆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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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二屆李主委在10月18日說,還有公設仍未點交,而我們看到資料在98年1月24日時,就和遠雄完成點交,且功能無誤.第二屆發函給遠雄的公文是98年10月10日,表明有18項公設尚未改善,當然從1月到10月,我想第二屆委員,應該有電話聯絡遠雄處理,但是都完成點交了,是不是更應該積極的向遠雄交涉18項重大缺失,過了保固期,全部要花住戶的錢了..看到的公文卻是98.10.10才發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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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點交完畢,章都蓋完了,而且載明功能無誤
10月10日才發文給遠雄18項重大缺失,請遠雄改善
11月1日卸任委員
11月12日上網發表要趕快要第三屆趕快和遠雄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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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主委和監委在11月9日,上任第9天就到遠雄交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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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學劍橋的『合理標』開始運用是在第二屆管委會,安杰俱樂部合約就是使用合理標完成的,住戶不能參加,沒有對社區住戶解釋,也無從了解,也沒有說明為何選擇安杰物業的評選優點,只有張貼安杰物業得標而已.

另外大順物業管理更是不用招標,由二屆管委直接和大順議價的,當時的對住戶問卷調查表,分數也不高,好像是77分吧!

第三屆的物管我們要從新招標,不是要和大順直接議價續約,沒有發問卷調查給住戶,使用合理標是希望能選到較優質的物管,我們希望住戶參與,將合理標最容易有問題的評審委員代表,抽籤住戶代表18位,和第三屆委員17位,一起擔任評審!辦理住戶說明會,回應住戶的疑問,這是都是以前更公開透明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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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我們和遠雄已完點交,存放在台北縣政府790多萬元的遠雄基金,己經可以領回,但是必須有點交明細表,而這些重要憑據並沒有移交給三屆管委.

二屆委員有些很認真,交接很多資料,但有些委員則是沒有資料,或是缺資料,我們得想辦法將這些事情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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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金信託第三屆管委會一定會執行,請大家放心!

劍橋的財務從98年11月1日開始起的帳目,一定會清楚的交代!


第三屆財委  呂聰賢
呂老師:很認真交接資料跟完全不交接的人名請列出來讓住戶看,並交給縣府工務部與檢調,台灣是有法律的,該請社區律師了吧?不用再拖了!

選你們之前不是說選後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嗎?好像還沒有看到耶...
加油
回應者:ken      2009-11-19 15:07:00 IP:203.70.75.***
回覆 lily571157 於 2009-11-17 14:00:06 的發文內容:
1、蔡財委一直反對公共基金辦理信託,但是本案已經過區全會通過,並做成決議,本屆區全會既已作成決議,管委會並無任何變更或延誤之空間,請問公基金信託什麼時候會交付信託?讓全體住戶安心。

2、財委需及時公告財報,若『第二個月15日無法準時公告時,主委、財委及監委自動辭職下台,以後亦不得再選任何委員』。(引用呂財委選前之文宣)。蔡財委在未就任前,一直抱怨管委會及物業對他的查帳多所限制,如今全盤帳冊資料都在其掌握中,為何不盡快查個水落石出,給全体住戶一個交待?若有前兩屆貪贓枉法之真憑實據,請速公告週知,並依法查辦;若查無實據,請速道歉並還給他們一個公道。

3、如蔡財委認為前屆財委交接不清,請即公告其不清部分之明細,並限期回覆;如不這樣做,在住戶看來,只不過是一種想拖延塞責的新藉口,就會讓人覺得有換了角色,也換了腦袋的感覺。

4、蔡委員熱心從事社區查帳達數月之久,並耗費社區甚多資源,故請速公告其查帳結果,以召大信,若有問題,請具體指出其日期、項目、金額及件數;若無問題,亦請即明告社區全體住戶,以解除眾人之疑慮,並免因此破壞社區之和諧共處。
一.貪贓枉法好像是妳自己說的吧!
蔡先生放信箱的信沒有這樣說ㄚ

二. 信託基金手續費相當貴,千分之六到百分之ㄧ,且本金不保證全拿的回來,修約換約費還要幾萬元到數十萬,受益人是誰?還有投資標的物等,年限等,非常繁複...不像定存確定保本,且沒有多餘的開支(一般設區都定存),除非不懂,妳那麼急幹麻?弄信託更不安心.....有問題妳負責?還是先讓住戶知道這些繁複細節後再做決定較好

三.有無犯罪交給檢調處理,由法官定奪,不需再這口水

劍橋已慢慢步上軌道是有目共睹的,不要再亂啦!給自己一個台階下!連財務明細等啥都不交出來,縣府已告知明確違法,將開罰(罰錢算一二屆的),還有亂點交公設,之後龐大維修費用也都由一二屆點交者負賠償社區之責,所以不要急,慢慢就有人去找您,放心!!!屆時連扣押房產都有可能.....所以不要急
回應者:依依      2009-11-18 23:26:55 IP:118.165.25.***
謝謝Johny的解釋,對Tiffany的見解,也是會心一笑~
扯後腿的,就當是練腿力吧~

加油!!^^
回應者:victor      2009-11-18 10:06:18 IP:114.36.221.***
建議清查一.二屆所有超過5萬元以上的支出.

並核對會議記錄.申請流程.標單記錄.領用人員.徹徹底底查個清楚.

回應者:victor      2009-11-18 10:00:13 IP:114.36.221.***
回覆 victor 於 2009-11-18 09:56:41 的發文內容:
請儘快公告第一.二屆與本屆交接之情形.

究竟有哪些資料.文件.報表.記錄.是交接不清楚.不完整的.

並徹底追究疏失責任.
相關資料.究竟是刻意隱瞞銷毀.還是根本沒有記錄.

麻煩儘快公告結果.並尋求法律解決.
回應者:victor      2009-11-18 09:56:41 IP:114.36.221.***
請儘快公告第一.二屆與本屆交接之情形.

究竟有哪些資料.文件.報表.記錄.是交接不清楚.不完整的.

並徹底追究疏失責任.
回應者:yc      2009-11-17 21:13:33 IP:118.165.85.***
這麼不專業的會計,未兌現的支票沒明細,未收的管理費整理不出來,不解ㄝ.
回應者:Tiffany      2009-11-17 19:49:04 IP:118.169.2.***
回覆 Johney 於 2009-11-17 18:59:52 的發文內容:
*****財務報表詳細而清楚是管委會及格的60分門檻!*****

有些事,原本不想說!說了會偒人,我們只想事情處理好,讓劍橋上軌道,看到網站上留言了,不說清楚,好像不行了!

一.11月1日交接財務數字,只是參考數字而已,二屆財委交接只是點交目前所有存褶及定存的金額,及說明仍有未兌現支票金額約30~40萬元,沒有給我們明細表.

到今天11月17日為止,大學劍橋98年9月和98年10月二個月,住戶未繳管理費的明細,還沒有做出來,第二屆李主委在10月18日區權人大會上,所說的目前未繳管理費金額,數字是不對的,大順仍未結算出來,各位可以到大順櫃台自行詢問,我們仍一直在催促大順趕快做出來,我們要求隔月15日將財報詳細完整公開,目前碰到的問題,是到10月31日所交接的帳目,還沒有結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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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96年10月(二年前)我們跟遠雄交屋時,所預繳的六個月管理費,大順的會計一直到今年八月底,才算出明細,發現住戶所繳交的管理費有出入,有些住戶九月要繳交管理費時,大順才告知住戶二年前的6個月管理費少收了部份金額,而且並沒有將遠雄交接給李忠倫財委時,全部的基金明細,交給第三屆管委,二年前的收據住戶已經丟了,是否應該請二屆主委及財委提供,遠雄所交接給你們的明細及憑證呢?

劍橋交屋13個月後才開始張貼財務報表,不能說有錯,但都是只做為參考的,對於住戶未繳的管理費金額明細從來沒有出現過,財務報表是選擇性公佈!

李忠倫當財委時,在區權人大會上強而有力的說,我們和遠雄一筆一筆的交接社區的基金,經過了二年,要改選的前夕,才結算出來,而且沒有明細表及任憑證給第三屆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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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二屆李主委在10月18日說,還有公設仍未點交,而我們看到資料在98年1月24日時,就和遠雄完成點交,且功能無誤.第二屆發函給遠雄的公文是98年10月10日,表明有18項公設尚未改善,當然從1月到10月,我想第二屆委員,應該有電話聯絡遠雄處理,但是都完成點交了,是不是更應該積極的向遠雄交涉18項重大缺失,過了保固期,全部要花住戶的錢了..看到的公文卻是98.10.10才發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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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點交完畢,章都蓋完了,而且載明功能無誤
10月10日才發文給遠雄18項重大缺失,請遠雄改善
11月1日卸任委員
11月12日上網發表要趕快要第三屆趕快和遠雄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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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主委和監委在11月9日,上任第9天就到遠雄交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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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學劍橋的『合理標』開始運用是在第二屆管委會,安杰俱樂部合約就是使用合理標完成的,住戶不能參加,沒有對社區住戶解釋,也無從了解,也沒有說明為何選擇安杰物業的評選優點,只有張貼安杰物業得標而已.

另外大順物業管理更是不用招標,由二屆管委直接和大順議價的,當時的對住戶問卷調查表,分數也不高,好像是77分吧!

第三屆的物管我們要從新招標,不是要和大順直接議價續約,沒有發問卷調查給住戶,使用合理標是希望能選到較優質的物管,我們希望住戶參與,將合理標最容易有問題的評審委員代表,抽籤住戶代表18位,和第三屆委員17位,一起擔任評審!辦理住戶說明會,回應住戶的疑問,這是都是以前更公開透明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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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我們和遠雄已完點交,存放在台北縣政府790多萬元的遠雄基金,己經可以領回,但是必須有點交明細表,而這些重要憑據並沒有移交給三屆管委.

二屆委員有些很認真,交接很多資料,但有些委員則是沒有資料,或是缺資料,我們得想辦法將這些事情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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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金信託第三屆管委會一定會執行,請大家放心!

劍橋的財務從98年11月1日開始起的帳目,一定會清楚的交代!


第三屆財委  呂聰賢
第3屆才剛交接,就常見新任委員在大廳走動或討論事情,還設立網站,將會議紀錄PO上,對於物管招標及交接也召開住戶說明會,種種跡象說明這屆委員知道自己是被住戶委以重任,非常的尊重住戶,相信本屆財委會將信託金額.方式.手續費等等細節了解後,選出一個以住戶利益為前提的最佳最適方案.

公設問題還有一大堆,因為上屆已全部點交,造成社區自己得花錢,請第3屆務必追究,將上屆委員閉著眼睛點交的可惡行逕及交接明細不給的委員,予以公開.

這個社區仍有舊委員還在戀棧!

對於那些扯後腿的人,希望第3屆委員就當它是練腿力囉.加油!!

回應者:Johney      2009-11-17 18:59:52 IP:163.20.239.***
*****財務報表詳細而清楚是管委會及格的60分門檻!*****

有些事,原本不想說!說了會偒人,我們只想事情處理好,讓劍橋上軌道,看到網站上留言了,不說清楚,好像不行了!

一.11月1日交接財務數字,只是參考數字而已,二屆財委交接只是點交目前所有存褶及定存的金額,及說明仍有未兌現支票金額約30~40萬元,沒有給我們明細表.

到今天11月17日為止,大學劍橋98年9月和98年10月二個月,住戶未繳管理費的明細,還沒有做出來,第二屆李主委在10月18日區權人大會上,所說的目前未繳管理費金額,數字是不對的,大順仍未結算出來,各位可以到大順櫃台自行詢問,我們仍一直在催促大順趕快做出來,我們要求隔月15日將財報詳細完整公開,目前碰到的問題,是到10月31日所交接的帳目,還沒有結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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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96年10月(二年前)我們跟遠雄交屋時,所預繳的六個月管理費,大順的會計一直到今年八月底,才算出明細,發現住戶所繳交的管理費有出入,有些住戶九月要繳交管理費時,大順才告知住戶二年前的6個月管理費少收了部份金額,而且並沒有將遠雄交接給李忠倫財委時,全部的基金明細,交給第三屆管委,二年前的收據住戶已經丟了,是否應該請二屆主委及財委提供,遠雄所交接給你們的明細及憑證呢?

劍橋交屋13個月後才開始張貼財務報表,不能說有錯,但都是只做為參考的,對於住戶未繳的管理費金額明細從來沒有出現過,財務報表是選擇性公佈!

李忠倫當財委時,在區權人大會上強而有力的說,我們和遠雄一筆一筆的交接社區的基金,經過了二年,要改選的前夕,才結算出來,而且沒有明細表及任憑證給第三屆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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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二屆李主委在10月18日說,還有公設仍未點交,而我們看到資料在98年1月24日時,就和遠雄完成點交,且功能無誤.第二屆發函給遠雄的公文是98年10月10日,表明有18項公設尚未改善,當然從1月到10月,我想第二屆委員,應該有電話聯絡遠雄處理,但是都完成點交了,是不是更應該積極的向遠雄交涉18項重大缺失,過了保固期,全部要花住戶的錢了..看到的公文卻是98.10.10才發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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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點交完畢,章都蓋完了,而且載明功能無誤
10月10日才發文給遠雄18項重大缺失,請遠雄改善
11月1日卸任委員
11月12日上網發表要趕快要第三屆趕快和遠雄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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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主委和監委在11月9日,上任第9天就到遠雄交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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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學劍橋的『合理標』開始運用是在第二屆管委會,安杰俱樂部合約就是使用合理標完成的,住戶不能參加,沒有對社區住戶解釋,也無從了解,也沒有說明為何選擇安杰物業的評選優點,只有張貼安杰物業得標而已.

另外大順物業管理更是不用招標,由二屆管委直接和大順議價的,當時的對住戶問卷調查表,分數也不高,好像是77分吧!

第三屆的物管我們要從新招標,不是要和大順直接議價續約,沒有發問卷調查給住戶,使用合理標是希望能選到較優質的物管,我們希望住戶參與,將合理標最容易有問題的評審委員代表,抽籤住戶代表18位,和第三屆委員17位,一起擔任評審!辦理住戶說明會,回應住戶的疑問,這是都是以前更公開透明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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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我們和遠雄已完點交,存放在台北縣政府790多萬元的遠雄基金,己經可以領回,但是必須有點交明細表,而這些重要憑據並沒有移交給三屆管委.

二屆委員有些很認真,交接很多資料,但有些委員則是沒有資料,或是缺資料,我們得想辦法將這些事情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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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金信託第三屆管委會一定會執行,請大家放心!

劍橋的財務從98年11月1日開始起的帳目,一定會清楚的交代!


第三屆財委  呂聰賢

回應者:info      2009-11-17 18:21:20 IP:124.11.67.***
以下內容應是: (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特此更正.
回應者:APPLE      2009-11-17 15:47:33 IP:114.32.131.***
關於社區基金信託
上周日在英式宴會廳主委和財委的答覆是

蔡財委:涉及信託手續費及利息的問題
所以還要再考慮協商

王主委:當時區權會未達法定人數
本案(信託案)通過為假民意
管委會還要發出意見表後再行決定

個人認為本次區權會若是假民意
那選出的委員就是假委員囉
請管委會明確告知何時社區基金可以完成信託
若管委會在卸任的前一天才要辦信託
管委會是要讓住戶等多久?
早一天信託 住戶早一天安心
也可弭平對此案的爭議

回應者:info      2009-11-17 14:21:21 IP:124.11.67.***
以下內容應是(管委會全面改選), 特此更正.
回應者:info      2009-11-17 14:18:10 IP:124.11.67.***
半年多來, 部分住戶指責二屆委員財務不清, 造成社區人心惶惶及動蕩不安, 所以此次財委會全面改選, 無一張舊面孔, 對新委員會未嘗是一件好事及新的開始, 希望新財委能以負責任的態度, 盡快講清楚, 說明白, 同時諸位當初所作的指責, 自已不要再犯, 當初所作的建議, 應可馬上身體力行, 大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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