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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費要記得交喔!!不然管委會有權拍賣房子!!
發起人 tedchan5      2009-10-29 21:58:46 IP:58.214.244.***
屋主罵違反比例原則〔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77歲退休軍官王碧俠因積欠社區3萬多元管理費,竟使得價值千萬元的房屋遭管委會聲請查封拍賣獲准,他若還是不繳,將面臨賣(法拍)房子繳管理費的下場;王某昨天說,這已違反「比例原則」,侵害人民財產權,是違憲行為,他不能接受。

管委會說,王碧俠曾於88年至91年欠費5萬餘元,經查封房屋後,王某已繳付,卻又於95年10月至97年11月,共25個月未付管理費總計3萬7500元,為維持社區正常運作,並確保全體住戶權益,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社區住戶規約,再次採取法律行動。

王碧俠表示,52年就居住新店市「忠孝新城」,後來眷村改建成公寓式的「忠孝新城」,當時合法的管委會是「忠孝新城守望相助委員會」,自己也按時付管理費,後來新成立「忠孝新城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稱不滿管理費漲價王碧俠認為,新的管委會「執行名義」有問題,屬不合法組織,且隨意漲管理費,從原本一個月一千三百元漲到一千五百元,他認為,若付這筆錢,會付得不合法,希望在管委會法律資格爭議解決後再付,並強調屆時利息會一併給。

「忠孝新城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主張,管委會早期以「自治組織」方式存在,目前管委會於86年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向新店市公所登記成立,一切合法。

簡易庭認管委會合法新店簡易庭審理認為,管委會屬合法設立,王某欠費屬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判王某敗訴,應付3萬7500元確定,管委會向法院聲請拍賣王某房屋獲准,法院已於日前貼上封條,王家為避免引人側目,用門聯蓋在封條上。

王碧俠說,法院只為3萬多元糾紛,就封他千萬房屋,且債權人也不明,程序上有嚴重瑕疵,司法不能動不動就拍賣房子來逼他付錢;北院則回應,程序一切合法。

回應者:amandaf      2009-11-04 09:38:13 IP:163.21.43.***
的確耶
我現在住的隔壁鄰居就因積欠管理費
去年房子也被查封法拍了
或許因為工作忙 或許因為尚未進住劍橋
我管理費也常常延遲繳納
現在新的管委會委員已選出
為了不增加委員的麻煩
我會常常提醒自己不要忘了繳管理費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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