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peter
2009-07-26 16:27:35 IP:59.105.17.***
新社區成立非常熱心的推薦自己,極力要當管委請小心
劍橋帳務依然不清
請參考樂活郡,敢不走的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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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fion
2009-08-21 10:00:15 IP:61.229.61.***
回覆 Tacey 於 2009-07-31 02:11:25 的發文內容: 1千萬人壽富邦保險v.s.1千萬富邦人壽定存 ?
=====================
有關本案,官方說法是"富邦人壽定存1千萬"
財務報表
97年7月 1日 支出 富邦人壽定存 $10,000,000.00(一千萬)
97年7月24日 收入 富邦人壽解付 $10,000,000.00(一千萬)
主任委員:主任委員張o凱
監察委員:監察委員徐o光 監察委員周o芬
財務委員:財務委員李o倫 財務委員陳林o燕
社區經理:社區經理仇o雲(大順公司)
製表:林o頤(大順公司)
=====================
有關本社區於97年6月30日以社區管理費公款,
投保富邦人壽享利年年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甲型
保單編號:K120478594-01
要保人:遠雄大學劍橋管理委員會
被保險人:張o鴻(第一屆主委)
保險期間:97年6月30日起至終身
首期保險費:10000000元(新台幣壹仟萬元)
保險業務員:陳o誠(第一屆.第二屆財委.陳林o燕之先生)
富邦保單核發日期:97年7月10日
富邦保單撤銷日期:97年7月18日
富邦保費退還日期:97年7月22日
相關電話
富邦人壽總公司87716699-3130
富邦人壽富誠通訊處2747887-1300
| 針對管委會緊急聲明稿”請管委會說明
1.何謂 “類定存”?請說明.
2. 這是一張投資型保單嗎?, 保本型的嗎?,
富邦人壽說這是投資型保單,要定存請存在銀行
3. 聲明稿稱”為期一年期之類定存商品”,
但是此張保單名稱“富邦人壽享利年年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甲型”,限勾20 年.聲明稿與事實不符
4. 1000 萬已出劍橋帳戶,這是事實,這叫背信與侵占,如照管委會的講法,阿扁還錢就好了, 請問管委會你是根據那一法律條文? 回應主題回應本文
|
回應者:爛蘋果
2009-08-18 10:19:07 IP:118.169.8.***
回覆 APPLE 於 2009-07-31 01:11:06 的發文內容: 有關本社區於97年6月30日以社區管理費公款,
投保富邦人壽享利年年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甲型
保單編號:K120478594-01
要保人:遠雄大學劍橋管理委員會
被保險人:張o鴻(第一屆主委)
保險期間:97年6月30日起至終身
首期保險費:10000000元(新台幣壹仟萬元)
保險業務員:陳o誠(第一屆.第二屆財委.陳林o燕之先生)
富邦保單核發日期:97年7月10日
富邦保單撤銷日期:97年7月18日
富邦保費退還日期:97年7月22日
社區財務報表
97年7月 1日 支出 富邦人壽定存 $10,000,000.00(一千萬)
97年7月24日 收入 富邦人壽解付 $10,000,000.00(一千萬)
主任委員:主任委員張o凱
監察委員:監察委員徐o光 監察委員周o芬
財務委員:財務委員李o倫 財務委員陳林o燕
社區經理:社區經理仇o雲(大順公司)
製表:林o頤(大順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是富邦事件的相關資料
1. 是的
2.3. 這是第一屆管委會的事情(97.7月) 程序如何老實說我真的不知道
我所要表達的是最近本事件的PO文
都沒有將本事件的來龍去脈告知
誤導大家認為這是最近發生的事
以為是第二屆管委會的決定 讓第二屆承擔責任
甚至還出現了尚未產生第三屆新管委要告一二屆管委的荒謬言論
造成社區名聲上的傷害
(請詳閱P先生最近PO的所有文章就可以看出其中端倪)
我個人也認為申請保單不應該
但因為有監委的機制
所以才能適時地導正回來
重要的是
錢於保單審閱期就已經回到社區帳戶了
至於有人要對該事件的相關者提出任何的法律行動
那是他們的事情
社區蟑螂的種類除了"原生種"之外
還有變種蟑螂
就是處處打擊社區
讓有熱忱服務社區的住戶不願任職管委
再由變種蟑螂安排的"熱心人士"任職
至於那些熱心人士想幹麻
那就各位劍橋住戶自己判斷了
| "這是第一屆管委會的事情(97.7月) 程序如何老實說我真的不知道"
既然不知道.何必一付管委會發言人的樣子.
凡事不求甚解.得過且過.憑什麼在這裡似是而非.大放厥詞.
稱別人蟑螂.而自己呢.
既然這麼維護管委會.有本事請到法院去說.到時候有的是機會讓您發表豐功偉績.
|
回應者:amay
2009-08-07 15:53:18 IP:61.229.247.***
回覆 APPLE 於 2009-07-31 13:23:58 的發文內容: 劍橋社區管委會是由各棟自行投票選出2位(8棟)
再加上一位負責店面的委員
總共17位
若有問題 應該針對個人
不應該一竹竿打翻一船人
這樣對其他認真做事的委員不公平
| 挪用管理費::第一屆主委張x鴻用管理費買富邦個人人壽保險,保費壹仟萬,雖已歸還,仍有挪用公款之嫌,當時財委李x倫(現任主委)、陳林x燕難咎其職。
採購不避嫌疑::俱樂部採購淨水器、開飲機,康樂委員孔委員不知避嫌,採購自己推銷之安麗產品。
委員帶頭違規:F棟徐副主委員冷氣違規外掛長達一年多,至今管委會尚未對D棟3樓作出處置
防滑系統採購之不當::採購2個月即失其效用,謠傳報價4萬元,付款達26萬元,是否請管委會公佈採購流程及報價單。
機電費用::風呂社區每月只要4.3萬元,我們卻高達6.6萬元?垃圾處理費風呂2.8萬元,他們的委員還不簽,我們的報價要4.4萬元,請問管委有替我們把關嗎?
大順物業費用:合約為什麼有二個價錢,其差額達2萬多做什麼用?
大順管理問題::
前仇經理財務不清:經手管理費及裝潢保證金,至今管委會尚無法釐清,98年3月以前之財務報表至今無法公佈。
門禁管制:張x忠經理自行讓無門禁卡之外人進入社區,享用俱樂部設施,而且矢口否認有此事
車道辨識系統:採購金額達26萬元,政府補助20萬元,請問我們社區才2年不到,須要如此大動工破壞重建嗎?那新的車道系統在遠雄有多少社區使用?全國有多少社區使用,物業管理不當,是否應責成大順加強管理或換掉大順?
|
回應者:jimmyhcm
2009-07-31 23:06:34 IP:118.165.144.***
負責店面的委員
在我們劍橋店面 可以進駐一些高級的店嗎???
不要只是一些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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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PPLE
2009-07-31 13:23:58 IP:115.43.171.***
回覆 Tacey 於 2009-07-31 02:38:01 的發文內容: 財務報表
主任委員:主任委員張o凱
要保人:遠雄大學劍橋管理委員會
被保險人:張o鴻(第一屆主委)
-------------------------------------
第一屆主委名子不一樣
| 劍橋社區管委會是由各棟自行投票選出2位(8棟)
再加上一位負責店面的委員
總共17位
若有問題 應該針對個人
不應該一竹竿打翻一船人
這樣對其他認真做事的委員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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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Tacey
2009-07-31 02:38:01 IP:61.229.52.***
回覆 Tacey 於 2009-07-31 02:11:25 的發文內容: 1千萬人壽富邦保險v.s.1千萬富邦人壽定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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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案,官方說法是"富邦人壽定存1千萬"
財務報表
97年7月 1日 支出 富邦人壽定存 $10,000,000.00(一千萬)
97年7月24日 收入 富邦人壽解付 $10,000,000.00(一千萬)
主任委員:主任委員張o凱
監察委員:監察委員徐o光 監察委員周o芬
財務委員:財務委員李o倫 財務委員陳林o燕
社區經理:社區經理仇o雲(大順公司)
製表:林o頤(大順公司)
=====================
有關本社區於97年6月30日以社區管理費公款,
投保富邦人壽享利年年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甲型
保單編號:K120478594-01
要保人:遠雄大學劍橋管理委員會
被保險人:張o鴻(第一屆主委)
保險期間:97年6月30日起至終身
首期保險費:10000000元(新台幣壹仟萬元)
保險業務員:陳o誠(第一屆.第二屆財委.陳林o燕之先生)
富邦保單核發日期:97年7月10日
富邦保單撤銷日期:97年7月18日
富邦保費退還日期:97年7月22日
相關電話
富邦人壽總公司87716699-3130
富邦人壽富誠通訊處2747887-1300
| 財務報表
主任委員:主任委員張o凱
要保人:遠雄大學劍橋管理委員會
被保險人:張o鴻(第一屆主委)
-------------------------------------
第一屆主委名子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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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Tacey
2009-07-31 02:20:47 IP:61.229.52.***
回覆 APPLE 於 2009-07-31 01:11:06 的發文內容: 有關本社區於97年6月30日以社區管理費公款,
投保富邦人壽享利年年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甲型
保單編號:K120478594-01
要保人:遠雄大學劍橋管理委員會
被保險人:張o鴻(第一屆主委)
保險期間:97年6月30日起至終身
首期保險費:10000000元(新台幣壹仟萬元)
保險業務員:陳o誠(第一屆.第二屆財委.陳林o燕之先生)
富邦保單核發日期:97年7月10日
富邦保單撤銷日期:97年7月18日
富邦保費退還日期:97年7月22日
社區財務報表
97年7月 1日 支出 富邦人壽定存 $10,000,000.00(一千萬)
97年7月24日 收入 富邦人壽解付 $10,000,000.00(一千萬)
主任委員:主任委員張o凱
監察委員:監察委員徐o光 監察委員周o芬
財務委員:財務委員李o倫 財務委員陳林o燕
社區經理:社區經理仇o雲(大順公司)
製表:林o頤(大順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是富邦事件的相關資料
1. 是的
2.3. 這是第一屆管委會的事情(97.7月) 程序如何老實說我真的不知道
我所要表達的是最近本事件的PO文
都沒有將本事件的來龍去脈告知
誤導大家認為這是最近發生的事
以為是第二屆管委會的決定 讓第二屆承擔責任
甚至還出現了尚未產生第三屆新管委要告一二屆管委的荒謬言論
造成社區名聲上的傷害
(請詳閱P先生最近PO的所有文章就可以看出其中端倪)
我個人也認為申請保單不應該
但因為有監委的機制
所以才能適時地導正回來
重要的是
錢於保單審閱期就已經回到社區帳戶了
至於有人要對該事件的相關者提出任何的法律行動
那是他們的事情
社區蟑螂的種類除了"原生種"之外
還有變種蟑螂
就是處處打擊社區
讓有熱忱服務社區的住戶不願任職管委
再由變種蟑螂安排的"熱心人士"任職
至於那些熱心人士想幹麻
那就各位劍橋住戶自己判斷了
| 第一屆
監察委員 徐o光
財務委員 陳林o燕
財務委員 李o倫
監察委員 周o芬
第二屆
監察委員 徐o光
財務委員 陳林o燕
主任委員 李o倫
康樂委員 周o芬
|
回應者:Tacey
2009-07-31 02:11:25 IP:61.229.52.***
1千萬人壽富邦保險v.s.1千萬富邦人壽定存 ?
=====================
有關本案,官方說法是"富邦人壽定存1千萬"
財務報表
97年7月 1日 支出 富邦人壽定存 $10,000,000.00(一千萬)
97年7月24日 收入 富邦人壽解付 $10,000,000.00(一千萬)
主任委員:主任委員張o凱
監察委員:監察委員徐o光 監察委員周o芬
財務委員:財務委員李o倫 財務委員陳林o燕
社區經理:社區經理仇o雲(大順公司)
製表:林o頤(大順公司)
=====================
有關本社區於97年6月30日以社區管理費公款,
投保富邦人壽享利年年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甲型
保單編號:K120478594-01
要保人:遠雄大學劍橋管理委員會
被保險人:張o鴻(第一屆主委)
保險期間:97年6月30日起至終身
首期保險費:10000000元(新台幣壹仟萬元)
保險業務員:陳o誠(第一屆.第二屆財委.陳林o燕之先生)
富邦保單核發日期:97年7月10日
富邦保單撤銷日期:97年7月18日
富邦保費退還日期:97年7月22日
相關電話
富邦人壽總公司87716699-3130
富邦人壽富誠通訊處2747887-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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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PPLE
2009-07-31 01:11:06 IP:115.43.171.***
回覆 cutewawai 於 2009-07-30 22:46:50 的發文內容: 富邦事件是第一屆委員的事情
在保單審閱期間
該屆監委認為不妥已撤回
錢也早已入社區帳戶
並非你所說的1000萬公款遭到挪用
富邦所承認的事實是因為我們申請過保單有留下紀錄
但也已審閱期間撤回了
~~~~~~~~~~~~~~~~~~~~~~~~~~~~~~~~~~~~~~
對於以上這段我有點不懂
1.所以當初的確有拿1000萬申請保單 ??
2.所以當初是經過所有委員同意挪1000萬出來申請保單 ??
3.所以這麼龐大的數目,可以不用經過住戶同意就擅自運用 ??
以上三點可以再請APPLE 回答嗎 ??
雖然最後依據 APPLE講的,保單撤回了,可是當初動這樣念頭的人,真是太可惡了!!!!
| 有關本社區於97年6月30日以社區管理費公款,
投保富邦人壽享利年年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甲型
保單編號:K120478594-01
要保人:遠雄大學劍橋管理委員會
被保險人:張o鴻(第一屆主委)
保險期間:97年6月30日起至終身
首期保險費:10000000元(新台幣壹仟萬元)
保險業務員:陳o誠(第一屆.第二屆財委.陳林o燕之先生)
富邦保單核發日期:97年7月10日
富邦保單撤銷日期:97年7月18日
富邦保費退還日期:97年7月22日
社區財務報表
97年7月 1日 支出 富邦人壽定存 $10,000,000.00(一千萬)
97年7月24日 收入 富邦人壽解付 $10,000,000.00(一千萬)
主任委員:主任委員張o凱
監察委員:監察委員徐o光 監察委員周o芬
財務委員:財務委員李o倫 財務委員陳林o燕
社區經理:社區經理仇o雲(大順公司)
製表:林o頤(大順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是富邦事件的相關資料
1. 是的
2.3. 這是第一屆管委會的事情(97.7月) 程序如何老實說我真的不知道
我所要表達的是最近本事件的PO文
都沒有將本事件的來龍去脈告知
誤導大家認為這是最近發生的事
以為是第二屆管委會的決定 讓第二屆承擔責任
甚至還出現了尚未產生第三屆新管委要告一二屆管委的荒謬言論
造成社區名聲上的傷害
(請詳閱P先生最近PO的所有文章就可以看出其中端倪)
我個人也認為申請保單不應該
但因為有監委的機制
所以才能適時地導正回來
重要的是
錢於保單審閱期就已經回到社區帳戶了
至於有人要對該事件的相關者提出任何的法律行動
那是他們的事情
社區蟑螂的種類除了"原生種"之外
還有變種蟑螂
就是處處打擊社區
讓有熱忱服務社區的住戶不願任職管委
再由變種蟑螂安排的"熱心人士"任職
至於那些熱心人士想幹麻
那就各位劍橋住戶自己判斷了
|
回應者:cutewawai
2009-07-30 22:46:50 IP:220.136.196.***
富邦事件是第一屆委員的事情
在保單審閱期間
該屆監委認為不妥已撤回
錢也早已入社區帳戶
並非你所說的1000萬公款遭到挪用
富邦所承認的事實是因為我們申請過保單有留下紀錄
但也已審閱期間撤回了
~~~~~~~~~~~~~~~~~~~~~~~~~~~~~~~~~~~~~~
對於以上這段我有點不懂
1.所以當初的確有拿1000萬申請保單 ??
2.所以當初是經過所有委員同意挪1000萬出來申請保單 ??
3.所以這麼龐大的數目,可以不用經過住戶同意就擅自運用 ??
以上三點可以再請APPLE 回答嗎 ??
雖然最後依據 APPLE講的,保單撤回了,可是當初動這樣念頭的人,真是太可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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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PPLE
2009-07-29 10:45:24 IP:115.43.162.***
回覆 peter 於 2009-07-26 23:11:01 的發文內容: 唉!本來不想寫的,不過既然apple財委要大家看這篇,而且老早有熱心住戶po出來,我就再寫出來了!!!sorry!竟然社區還有很多人不知道....
富邦人壽陳林佳燕大財委挪用大學劍橋1000萬社區公款買私人保險,沒有一句道歉,(富邦人壽也已當面承認確有此事證據確鑿),請大家告訴大家公道自在人心在此特別感謝提供資料之熱心住戶V
曾與多位律師研究過,保單契撤,錢雖退還,但此案侵占罪還是成立,只是訴訟要花大量時間與金錢,不是幾個人就可以處理的,故希望由未來幾個月即將成立新的第三屆管委會來提告較妥當!請熱愛劍橋的住戶們支持!劍橋一定會更好!加油!!!!!!!
縣府調解沒有用,因沒有公權力
實在氣不過愛狡辯的人
appe我不想與妳筆戰,事實就是事實無法遮掩的...... | 實在很不想把po過的文章占版面
不過好像還是有人看不太了解來龍去脈
所以下面這篇是來自於
昨天晚上我在 "縮水的鋼琴"討論區索po的最新文章
大家如果有興趣我是在回應誰的文章
可以前往那個討論版去看
回應者: APPLE - 2009-07-27 20:00:01 - IP 115.43.163.***
集體訴訟你也可以當發起人呀
我一定聯署並且贊助 就怕你不敢
富邦事件是第一屆委員的事情
在保單審閱期間
該屆監委認為不妥已撤回
錢也早已入社區帳戶
並非你所說的1000萬公款遭到挪用
富邦所承認的事實是因為我們申請過保單有留下紀錄
但也已審閱期間撤回了
這件事情你只說了前半部
後半不說 是何居心
該事件的確有行政上的瑕疵
但監委已經糾正過來了 做為社區上得一個警惕
近日社區蟑螂横行各大社區
請住戶備好殺蟲劑滅蟑
我不是財委 是已住戶
請用點心 不要亂扣帽子
會po文發聲
只是不想見到我們安身立命的社區被糟蹋了
我們要的是確切證據
若有委員違法
請發揮正義精神
提出告訴
讓不法者受法律制裁
若只是道聽塗說
請去搜集正確資訊後再來po文
告訴成不成立
不是你我在此說了就算
上法院就知道了
也希望這篇能對於不了解這件事的人有一個清楚的說明
|
回應者:cutewawai
2009-07-26 23:44:29 IP:118.165.94.***
為什麼可以想挪用就挪用 ???
其他主委都不知情嗎 ???
那我可不可以也挪個幾百萬來玩玩
|
回應者:peter
2009-07-26 23:11:01 IP:210.64.238.***
回覆 peter 於 2009-07-26 22:20:52 的發文內容: 既然整個北大社區都知道劍橋財委挪用公款買1000萬私人保險,至今仍不認錯,就不要限制別人看到了 | 唉!本來不想寫的,不過既然apple財委要大家看這篇,而且老早有熱心住戶po出來,我就再寫出來了!!!sorry!竟然社區還有很多人不知道....
富邦人壽陳林佳燕大財委挪用大學劍橋1000萬社區公款買私人保險,沒有一句道歉,(富邦人壽也已當面承認確有此事證據確鑿),請大家告訴大家公道自在人心在此特別感謝提供資料之熱心住戶V
曾與多位律師研究過,保單契撤,錢雖退還,但此案侵占罪還是成立,只是訴訟要花大量時間與金錢,不是幾個人就可以處理的,故希望由未來幾個月即將成立新的第三屆管委會來提告較妥當!請熱愛劍橋的住戶們支持!劍橋一定會更好!加油!!!!!!!
縣府調解沒有用,因沒有公權力
實在氣不過愛狡辯的人
appe我不想與妳筆戰,事實就是事實無法遮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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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peter
2009-07-26 22:20:52 IP:210.64.238.***
既然整個北大社區都知道劍橋財委挪用公款買1000萬私人保險,至今仍不認錯,就不要限制別人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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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peter
2009-07-26 16:30:13 IP:59.105.17.***
回覆 peter 於 2009-07-26 16:27:35 的發文內容: 新社區成立非常熱心的推薦自己,極力要當管委請小心
劍橋帳務依然不清
請參考樂活郡,敢不走的蟑螂
| 趕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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