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討論版 》 |
劍橋人請抵制豪洋和林園自助餐 |
發起人 fish
2009-07-13 22:03:32 IP:118.169.25.*** 大義路人行道上最近確實停滿機車(約十幾輛) 這些機車都是豪洋及自助餐員工的 管理中心有前去規勸 但這二個店家認定他們有權停放機車於人行道上 大順雖已報三峽分局處理 但三峽分局的龜速實在令人搖頭 反觀風呂因屬樹林分局管轄 接獲報案多能馬上處理 請住戶多寫信至縣長信箱反映此事 否則機車只會越停越多 也呼籲劍橋住戶不要再去豪洋及自助餐消費 對於這種惡質店家唯有住戶集體抵制才能發揮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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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D
2009-08-27 13:21:12 IP:220.130.36.***
因為六七點是晚餐時間...很多人在煮飯菜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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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winnie
2009-08-26 22:41:01 IP:114.24.123.***
不知是何原因最近晚上六七點左右在泳池游泳會聞到很重的油煙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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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immyhcm
2009-07-21 00:31:22 IP:118.169.29.***
但是 晚上我回家經過大義路 就聞到一股不好聞的味道 這將會吸引很多蟑螂 老鼠 等等 你覺得嚎洋 會處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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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Karry
2009-07-20 12:45:34 IP:59.124.214.***
其實應該不是所有餐飲都抵制啦! 不知道管委是否可以商討一套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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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Tony
2009-07-20 09:55:14 IP:203.67.20.***
我是你們的林社區住戶,曾經去光顧一次,感覺太差 這間豪X如果以此經營方是大概也撐不久 上菜太慢(每道菜間隔10分鐘以上),冷氣不冷,消費過高.... 空間奇怪(西式餐館賣中式菜餚) 很少人會去第二次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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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lydia
2009-07-20 09:09:04 IP:211.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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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immyhcm
2009-07-20 00:29:00 IP:118.169.17.***
我支持你的論點 但是有多少個劍橋人支持我們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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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fish
2009-07-19 23:54:21 IP:118.169.25.***
如果你愛劍橋 請一定不要再去豪洋消費 只要你有空 請一定要撥打烹飪油煙檢舉專線0800-066-666 或 北縣環保局 2288-2327 豪洋的地址是--大義路259、261號 只有劍橋人自己用力檢舉 劍橋才會有希望 也請大家碰到鄰居時 邀請你的鄰居共同為社區環境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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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PPLE
2009-07-19 22:56:03 IP:58.114.252.***
從豪洋門口有一條約十公分寬的油漬橫跨人行道 一直到大義路車道出口 也不見豪洋清理 豪洋在自助餐門口造成的油漬已由自助餐自行清理 近來豪洋又在門口右側擺兩個餿水桶 門面如此實在是有礙觀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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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笑看人生
2009-07-19 12:46:25 IP:118.16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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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ohnson511
2009-07-19 09:50:30 IP:118.169.1.***
風呂的柱子上也貼了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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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ohnson511
2009-07-19 09:46:09 IP:118.169.1.***
昨天中午開車經過 發現豪洋人行道沒車 回來從大學路回來 經過耶魯 門口看到紅底白字立牌 不曉得有沒有看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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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immyhcm
2009-07-19 09:38:16 IP:118.169.31.***
劍橋與風呂之間的大義路 美好新鮮的空氣 被豪洋 奪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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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Medium
2009-07-18 23:25:03 IP:118.165.144.***
另外查到: 若發現店家烹飪油煙管道接至溝渠情形,也可進行檢舉。 http://www (原文出處如上,今年四月份的新聞,節錄部份如下) ......依環保署96年4月公告「從事烹飪將烹飪廢氣逕行排放至溝渠中,致產生油煙或惡臭者,為空氣污染行為」暨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處以新台幣10萬之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 環保局呼籲,民眾若發現烹飪油煙管道接至溝渠情形,請撥打檢舉專線0800-066-666,未設置相關截油處理設施之業者,如需相關改善技術亦可洽環保局輔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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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Medium
2009-07-18 23:19:53 IP:118.165.144.***
關於油煙排放到大義路上的人行道的問題, 權責單位是[台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可參考 http://www 至於[台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網頁右上角有個[公害陳情] (http://www (內容轉貼如下) 個人建議以社區名義[書面陳情]油煙事件,以利後續追蹤與處理。 --------------------------------------- 電話陳情: 本局陳情專線電話號碼:(02)2288-2327 全國公害陳情電話號碼:0800-066666 網際網路線上陳情: 1、局長信箱 2、環保署公害陳情受理系統 書面陳情: 傳真:(02)2288-8617。 郵遞地址:22001臺北縣板橋市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 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收 特別提醒您: 如欲即時知道本局處理結果,或方便本局更進一步為您服務(例如:到您指定地點量測噪音、污染源地址的確認等…),請一定要留下您的聯絡方式,本局對陳情人資料是採取嚴格保密的,請您放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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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Marco
2009-07-18 22:57:03 IP:118.165.64.***
晚上經過時,人行道已經沒有停機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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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erry03111
2009-07-17 14:53:49 IP:61.229.99.***
機車停放未設置禁停標誌之騎樓、人行道可否取締拖吊? 發佈單位:交通警察大隊 發佈日期:2008-10-07 1、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人行道:指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及同條例第55、56條規定略以:「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禁止停車(含臨時停車)」,故依處罰條例之規定,騎樓人行道係屬禁止停車之處所。 2、人行道、騎樓設有禁停標誌路段(含已實施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路段):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4款「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處所停車」規定舉發,如該人行道、騎樓同時劃設機車停車格,應針對停放於機車停車格外車輛依上開規定舉發。 3、未設有禁停標誌之人行道、騎樓,惟已繪設機慢車停放區(停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條之3規定,在圓環、人行道、交岔路口十公尺內,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得在不妨礙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之原則,設置必要之標誌或標線另行規定機器腳踏車、慢車之停車處所。故停放於「機慢車停放區」以外區域係屬違規行為,違者依該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製單舉發。 4、人行道、騎樓未設立禁停標誌,亦未劃設機慢車停放區:執勤員警則實際依據「個案」觀察現場是否妨礙行人通行情事;如確有妨礙行人通行情形,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規定舉發。 5、依據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管理違規停放車輛拖吊作業規定,巷、弄內違規停放車輛,除併排、民眾檢舉擋道或其他急迫影響公共安全者應優先執行拖吊外,其餘以告發為主。 有立牌還是最站的住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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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erry03111
2009-07-17 14:46:00 IP:61.229.99.***
將來申請立牌下來後,也希望警衛可以像哈佛學園的警衛一樣,有機車上來立刻驅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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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erry03111
2009-07-17 14:40:13 IP:61.229.99.***
另外,豪洋的排煙管正對大義路,對樓上的住戶,應該是苦不堪言,也請管委想想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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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erry03111
2009-07-17 14:30:36 IP:61.229.99.***
大義路上的車道警衛就可以負責監督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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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s0223018
2009-07-16 01:12:27 IP:58.114.248.***
但是他們有多一個警衛在注意有沒有車子停上來, 所以就常常看到警衛站在7-11那邊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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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ohnson511
2009-07-15 16:43:42 IP:118.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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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Cindy
2009-07-15 14:08:18 IP:61.2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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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Cindy
2009-07-15 14:08:17 IP:61.2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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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damas
2009-07-14 13:55:49 IP:61.229.58.***
若您發現有違規行為時可致電三峽分局勤務指揮中心(電話:26711796),該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處理,以維交通安全與順暢;而有關交通違規,民眾亦可檢具違規證據資料(違規地點、詳細時間含年月日時分),向公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將依法舉發,以共同維護交通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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