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討論版 》 |
倒垃圾 |
發起人 hpl
2009-05-27 12:12:01 IP:211.72.15.*** 今天去B3倒垃圾,才發現原來停止了.原因是因B2 已 24小時開放 當初就是因為 F.G 怎麼現在反而因為24H而犧牲 F.G |
|
回應者:tedchan5
2009-06-06 20:51:10 IP:118.165.81.***
不知道,現在問題解決沒!!?有誰知道住戶大會何時開!!B3倒垃圾還是不開放嗎!! |
|
回應者:Vivian
2009-06-03 17:52:05 IP:118.169.30.***
不過垃圾處理室24小時開放後,任何時間都可以利用開車出門時順便丟垃圾,對我們來說確實解決一些丟垃圾的問題。 |
|
回應者:annie
2009-06-03 15:42:38 IP:61.221.166.***
上週連續假期次日到B2倒垃圾時,遇到1位清潔人員站在垃圾場門口,我問她為何要站在那兒?她回答因住戶垃圾未分類,近日已被鎮公所罰款一次,有委員要她們每人輪流,一人一小時在垃圾場門口關心住戶是否分類,她接著告訴我,站在那兒的成效不大,因為看不清楚垃圾袋的內容,即使看到沒有分類,也不敢上前指正. 如何提昇住戶對垃圾分類的重視,是管委會要做的,否則本社區罰單會收不完,建議分棟分日開課,請大順清潔人員實際指導,每戶每人都要簽到,以後新搬進的住戶也要教導,否則,將來如北市一樣實施專用垃圾袋時,問題會更多. 宣導垃圾分類要持續的舉辦,才會有成效, 找個人站著,並不是好方法. |
|
回應者:ruth
2009-06-03 14:43:32 IP:60.248.192.***
自從關閉B3的垃圾回收後,我就不再做垃圾分類了,因為我沒有辦法一次拎那麼多包的垃圾(特別是湯湯水水的廚餘)上上下下的繞社區一大圈,所以沒有辦法確實做好垃圾分類的工作,在此先向社區的住戶說抱歉!只能等待管委會為FG棟的住戶規劃好倒垃圾的動線後,再執行垃圾分類的動作了! |
|
回應者:vickie27
2009-06-03 14:38:24 IP:61.229.139.***
還記得區權會時, 當時的財委 (G棟) 曾大聲振力急呼, 要大家多多體諒FG 棟倒垃圾的問題, 但覺得奇怪的是當上主委後, 怎麼這些就不成問題了 ?? 多位 FG 棟的住戶們都跟管委會反應過倒垃圾的問題, 但也多不了了之. 可能要請教大主委, 該如何調適 ?? |
|
回應者:annie
2009-06-03 13:49:11 IP:61.221.166.***
倒垃圾問題實在不容小覷, FG棟住戶買屋時並不知曉動線設計不良, 確實很無辜.很無奈.很委屈. 若管委會想改變作法, 應擇期對FG棟住戶開個說明會, 會上若有明確的決議或共識, 可當場請住戶簽署同意書, 以便日後有依據可遵循. |
|
回應者:Marco
2009-06-03 13:25:07 IP:114.137.104.***
有人跟管委會建議嗎? 怎麼好像規則改來改去 |
|
回應者:hpl
2009-06-03 12:08:41 IP:211.72.15.***
F.G 現在是到B1騎車,再到B2,再上B1才出門 <上次直接從B2出去,被警衛駡,說會害到他> 真是的,我們又不是沒繳管理費,為什麼要做次等公民,讓全社區知道我家有什麼垃圾 B2的垃圾場 24H 開放.也沒看到關門,冷氣就這樣開著,能省電?不知道現在夏季電價是天價?F.G棟的管委都沒說話.是他們不用倒垃圾.又或根本沒出席,所以F.G棟住戶只能任人宰割 |
|
回應者:annie
2009-06-03 11:31:54 IP:61.221.166.***
個人還蠻贊成垃圾間24H開放, 因為優點蠻多的. 開放12H是經由區權會多數住戶決定的, 管委會不應在一個例會就決議改變, 又因直接取消B3垃圾桶,未事先公告所有住戶, 致使FG棟住戶心生不滿,真的很遺憾. 為了這個政策可執行, 建議管委會請FG棟住戶簽署同意書之後再行實施. 若有1戶不同意,也就只能暫緩. |
|
回應者:tedchan5
2009-06-02 20:26:12 IP:118.165.79.***
前幾天在社區服務中心,詢問過,越問越火大,忍不住罵了櫃台人員,這時工務委員過來問何事,我有問垃圾問題,給我的回答是當初在開會時討論垃圾間24H問題時,有委員提出B3垃圾是否取消,結論是通過,當初開會時沒想到F.G棟問題,會向主委反應,當時我老婆聽了很生氣,大聲質疑管委會比區分權大會的決議還大嗎?F.G棟的住戶就不是住戶嗎!?老人家那要如何走那麼遠倒垃圾!!他的回答是沒有,沒考慮到!很抱歉對於此問題會向主委反應,我當然在當時口氣不是很好,講了一會,我看工務委員很客氣一直耐心聽我們說,也就不想說了,憑心而論工務委員是很客氣也很有耐性,希望真能改變!! |
|
回應者:annie
2009-06-01 17:10:09 IP:61.221.166.***
想取消櫃台代收管理費, 委員說是區權會決定不可更改. 垃圾場開放半天, 也是當次區權會決定的, 不知為何可以更改為全天. 想請教一下,區權會決定的事,委員到底有沒有資格直接開會否決? |
|
回應者:Marco
2009-05-31 21:05:33 IP:114.137.40.***
不太理解的是,當初只開放 12 小時是根據於節能簡碳,減少大家的公共用電費用,而且也討論很久才達成共識,現在恢復 24 小時是因為何種原因?有討論過? |
|
回應者:Anderson
2009-05-31 08:44:12 IP:118.165.138.***
管委會"以人治,而非以法治;不按牌理出牌的"性格越來越明了,F'G棟的人怎麼辦阿? |
|
回應者:ruth
2009-05-27 13:19:29 IP:60.248.192.***
二週前,因為忘記星期天早上b3不會放垃圾桶,一早就把一大袋垃圾及廚餘拎下來,只好開車到B2垃圾間,當時正好有資源回收車擋在垃圾間門口,結果在倒車時就把車窗撞破,車體也刮傷了,為了倒一次垃圾,損失了一萬六仟元的維修費,若不是因為倒垃圾的不便,也不至於發生這些事,管委們,F、G棟的住戶已經很配合地委曲了這麼久,請不要想要隨便把我們唬弄過去,沈睡的獅子也有甦醒的時候。 |
|
回應者:ruth
2009-05-27 13:02:46 IP:60.248.192.***
|
|
回應者:jams
2009-05-27 12:30:15 IP:61.229.66.***
管委會有討論取消嗎? 是物館自己決定的嗎? 這是怎麼回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