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Leo
2006-10-17 10:34:14 IP:218.169.50.***
昨天去管理中心認養菜圃,呂主任說為讓每個人都可以認養,要改變認養方法將每個單位再分為三個小單位.....
我知道呂主任平時的熱心,與服務熱誠
但我認為此事不應該是管理中心來決定的,應由透過住戶大會表決或管委會來決議才行,煩請板主告知管委會
現在我們管委會剛成立,許\\\多管理細則,應由管委會或住戶大會大家議決,不應由管理公司,建商或仲介公司來制定
他們可建議,但得由住戶或管委會同意才行!
管委會最大職責不應像公司的福委會般幫我們爭取權益
而是幫我們維護或保護社區財產及權益!
管理費是住戶們出的,大家都是老闆股東
管理公司是我們付費請來遵照我們住戶們共同擬定的管理細則辦法來服務大家的,不應該,也沒有權力制定規則
也希望每次委員或住戶大會沒有其他非住戶在場
也呼應先前其他住戶有要求要做會議記錄
提供我現職的單位會議記錄方法給大家參考,每次開會都用DV錄影,外加錄音筆,這樣不但有影像且有聲音雙重保存,再輔以文字的記載.....
最後還是感謝主委及管委會諸位委員的犧牲奉獻來幫大家維護管理這美好的家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