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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討論版
有關鋼琴提案
發起人 阿利      2007-09-27 09:58:58 IP:61.224.101.***
今早看到公佈說要在社區租鋼琴提供學琴練琴,以下是我的看法:
1、本社區的公設應以提供多數人使用為主,原建商已設置之公設因購屋時已存在,故購屋者須接受,﹝例如不游泳者能須接受泳池換水、清潔、維護、甚至救生員等費用﹞。
2、另增加之公設如非多數住戶﹝絕對多數﹞所接受則不該設置,強迫無意願者拿自己繳納之公款支付。﹝例如屋頂增設曬衣設施經調查後多數同意才設置,不論金額多寡本應做此調查﹞。
3、每戶所需狀況不同,需要學習音樂的也有,想學芭蕾的也有,想學音樂的又分鋼琴、小提琴、薩克斯風諸多項目,是否都可用公基金將樂器租回來。﹝再多花點前將各樣樂器租回來,有需要者皆可使用,直接成立音樂教室!我個人蠻想學薩克斯風﹞
4、公佈欄上說所租用的鋼琴為期一年,費用18000至24000,此建議是由7戶提議,我想知道是否有經過多數調查,管委會本應有相當的權限決定公款的運用,但可想而知可能會有多數人不贊同的議案是否應慎重考慮,以調查單或其他方式了解多數人意見。
5、所租用鋼琴建議除練習以外可舉辦音樂會或他用,本社區舉辦音樂會的機率有多大?是外聘音樂家或是由本社區有音樂專長的同好上陣?
6、管理費每月支出大於收入,是否要再增收管理費已支付將來各戶有特殊需求?
7、我接受使用者付費觀念,也接受規畫社區多餘空間做其他用途,但如鋼琴這提案我認為因是需使用者向管委會提出空間借用的提案,鋼琴租用來源及費用應由欲使用者付費,將來有另外欲加入者向原提案人申請加入共同使用者平分費用,而非由125戶的公基金支付。
8、我愛音樂,我想快生個小孩來學音樂,父母都想給孩子好的學習機會跟環境,但我們要考慮到公平性原則,有部份好鄰居可能不能接受這些新增設的公設、新的支出,那兩相平衡之下,應先有充分的調查來支持相關的提案再做討論、決定。
回應者:91      2007-12-31 00:51:05 IP:61.224.105.***
其實這個案子是不錯 但是我覺得可以買電鋼琴就好..
租也是這個金額, 買也是這個金額. 差別在是我們擁有所有權..

我們之前也有買過, 音質跟真正鋼琴差不多..
只差在看起來不氣派, 按起來都一樣的觸感.

何必一定要真正的大鋼琴?

回應者:Leo      2007-10-11 10:25:08 IP:61.231.248.***
利用公積金來營運求利,若沒賺錢,虧損是否由管委會賠償?
管委會應該沒有權力來用公積金做營利的行為吧!

出租影片是不能公開放映的,只能在家中看,若要公開放映得要向片商購買
公播版的影片,在台灣許多社區都在做這件違法的事,在此呼籲大家要守法
不要做違法的事!看盜版影片,複製版權影片光碟,違法放映版權影片,都是偷竊的行為,大家若去看社區播放的影片,也是另一種偷竊的行為

在此向大家呼籲,希望大家有維護著作權的觀念,跟常識!
回應者:JJ      2007-10-08 18:50:47 IP:59.121.43.***
首先非常感謝各位大大針對此案所提出的建言.

本身也是提案人之一, 我們舉雙手贊成使用者付費原則及尊重多數決的方式進行.

在此, 我想說明一下提案的構想, 本社區住戶有不少愛樂人士, 大家都希望能為社區舉辦經常性的音樂欣賞, 不論是專業或是業餘, 大人或小孩, 只要有一個適當的場所, 一台鋼琴, 他們就可以為社區住戶提供免費的音樂會, 只要報以熱烈的掌聲, 就是對演奏者最大的回饋與鼓勵.

社區的環境真的很好, 無奈社區經費有限, 無法常常舉辦活動善用每一個空間, 讓住戶間有正式的社交機會. 除了一些吃吃喝喝的場合外, 是否還能營造一些用耳朵聽, 用眼睛看, 用心體會的活動 , 來活絡社區互動及藝文推廣, 並能從中提供欣賞藝術的機會. (表演者與欣賞者都是需要透過學習及被教育的)

在成本考量上, 無論是整年租用或購買中古直立鋼琴是較符合經濟效益的選擇, 例如單次音樂會的鋼琴租用費+運費+調音費, 加起來近NTD5000~6000 (光是鋼琴部份);若租用一年費用約NTD18000~24000, 一個月平均約NTD2000. 用少少的租琴成本, 社區就可以每二至三個月欣賞ㄧ次音樂會(至少), 而平日亦可租借住戶學習音樂研習課或練琴使用.(使用費視管委會訂定)何樂而不為呢?

為何選擇鋼琴而非其他樂器? 實因只有鋼琴較須花費在運費及調音上的成本, 而他種樂器搬運較易且自備者居多. 另外, 鋼琴的學習者較為普遍.

希拉蕊.柯林頓夫人曾說:“孩子的教育養成, 是整個村莊所教養成的.“ 我認為不只是孩子, 成人亦是如此. 在提案住戶當中, 近半數家中是具備鋼琴的, 我們的提案不單單只是為了少數群眾, 或是少部份人學琴之用 (要學琴,去鋼琴老師家即可), 我們希望的是社區住戶大家都能親身參與音樂, 親近音樂, 欣賞音樂, 共同營造一個音樂生活化的環境 . 是否要學習樂器? 這不是我們的重點.

感謝您們耐心的看完這篇文章. 能否建構一個這樣的環境,我們都在努力當中, 讓決定權交給所有的住戶吧! 敬祝大家 平安喜樂!

回應者:ian      2007-10-06 11:30:12 IP:122.125.67.***
如果社區有空間可供住戶作藝文活動當然甚好!
但前提都應該是對整體住戶有貢獻!

如果需學習者可提供多於社區租琴的費用而有社區基金的挹注!我想大家都不會反對

要學琴的人有地方學!
不學琴的人亦無傷權益!


回應者:mickey      2007-10-03 14:45:02 IP:203.70.211.***
回覆 Leo 於 2007-09-27 23:56:05 的發文內容:
管委會應該看緊大家所繳的基金,不是ㄧ直想名目去把他花掉
(例如母親節外燴,還有每週租影片在電影院放)

鋼琴擺在公共空間,我想小孩或不會彈琴的人給他沒事去敲打一下
我想沒多久又要修理費囉,而且也會製造噪音干擾社區的安寧
住戶要學鋼琴,請在自己家裡學,沒鋼琴,應該是自己買吧∼


電影院放片這我還蠻能接受的
我自己下去看過兩三次
每次都有不少的住戶一起參與
既然公設都有電影院了就該善用
不然只會像交誼廳一樣養在那邊生蚊子...><"
回應者:evonne      2007-10-01 21:35:37 IP:61.224.103.***
我認為用社區公基金租賃鋼琴這項議案實在是很不合理,希望管委會能以問卷調查的方式,調查全體住戶的意見後再做定論。
回應者:Leo      2007-09-27 23:56:05 IP:61.224.236.***
管委會應該看緊大家所繳的基金,不是ㄧ直想名目去把他花掉
(例如母親節外燴,還有每週租影片在電影院放)

鋼琴擺在公共空間,我想小孩或不會彈琴的人給他沒事去敲打一下
我想沒多久又要修理費囉,而且也會製造噪音干擾社區的安寧
住戶要學鋼琴,請在自己家裡學,沒鋼琴,應該是自己買吧∼



回應者:mickey      2007-09-27 10:30:45 IP:203.70.211.***
讚成..!!
收入一直比支出少
這是個警訊
也希望我們的公款都能善用及節約

回應者:Kent      2007-09-27 10:14:10 IP:61.224.96.***
本人完全贊成以上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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