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Ricky
2007-01-22 23:35:17 IP:220.134.110.***
有關社區委員會要求7-11店面的廣告BAR恢復原狀,小弟的意見認為:要求7-11廣告BAR拆除並恢復原狀本為應該,且購屋時也有約定不得變更外牆。但社區有7-11便利商店頗為方便,如果7-11願意提出回饋本社區之方案,並且提供住戶更便利的服務。我想委員會應可以重新討論,我們社區的物業影印機應可以不必再外租,也可省下一些小錢。 |
回應者:91
2007-03-21 00:39:17 IP:218.161.75.***
回覆 mickey 於 2007-02-07 11:26:36 的發文內容: 辛苦大家了
我們該有的權益還是要去爭取一下
如果店家這麼不配合
那多走幾步路我也沒差
反正現在超商路上一堆..沒差那幾步路... | 反對
我們應該要有 7-11, 巷口的那家萊爾富都收起來了
沒有超商有很多不便.. 請大家不要再苛責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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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ourheineke
2007-02-08 09:03:29 IP:210.69.124.***
回覆 ian 於 2007-02-07 23:52:33 的發文內容: 今天下午7-11的開發經理與房東與加盟店股東有來社區提出改善方案,房東有釋出善意如下:
一:澄清∼
之前管委會開會時他曾說有特種行業與其接洽開出租金高行情,但他未予接受,主因是他覺得雖高報酬但不穩定,而超商行情雖低但可長久∼絕非威脅請大家別誤會!!
二:管線美觀∼
接受管委會所提議,將設計鏤空與社區同色鐵柵框,來做美觀修飾,設計圖完成將會送管委會審查後再行施做!
三:室外機聲響∼
將請受影響住戶指正,會找專業人士做改善!
四:窗戶鋁框∼
經理會上簽呈將報請公司,修正顏色配合本社區窗框顏色!
五:方形招牌與牆面招牌部分∼
請體諒其原招牌位置實在易被前面透天厝擋住的苦衷,而與其跟前面透天厝租賃不如將此費用給予社區,如同意就地合法,將給予社區每月共二千元的回饋,屋主並表示其與超商簽約八年,八年的廣告費將一次付清與社區!!
最後房東希望同是厝邊們能不計前嫌,讓超商能與社區共存共榮創造雙贏!
管委會將於下次開會審查此案,大家可再提供意見想法!!
| 不好意思!關於2000元回饋金部分,個人小小的意見還是認為社區的整體外觀應該較為重要,所以,如果前面的社區願意出租讓其懸掛指引招牌,個人建議還是請他們向前面社區承租吧!!!
至於其他則感謝他們的善意回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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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ian
2007-02-07 23:52:33 IP:59.112.219.***
今天下午7-11的開發經理與房東與加盟店股東有來社區提出改善方案,房東有釋出善意如下:
一:澄清∼
之前管委會開會時他曾說有特種行業與其接洽開出租金高行情,但他未予接受,主因是他覺得雖高報酬但不穩定,而超商行情雖低但可長久∼絕非威脅請大家別誤會!!
二:管線美觀∼
接受管委會所提議,將設計鏤空與社區同色鐵柵框,來做美觀修飾,設計圖完成將會送管委會審查後再行施做!
三:室外機聲響∼
將請受影響住戶指正,會找專業人士做改善!
四:窗戶鋁框∼
經理會上簽呈將報請公司,修正顏色配合本社區窗框顏色!
五:方形招牌與牆面招牌部分∼
請體諒其原招牌位置實在易被前面透天厝擋住的苦衷,而與其跟前面透天厝租賃不如將此費用給予社區,如同意就地合法,將給予社區每月共二千元的回饋,屋主並表示其與超商簽約八年,八年的廣告費將一次付清與社區!!
最後房東希望同是厝邊們能不計前嫌,讓超商能與社區共存共榮創造雙贏!
管委會將於下次開會審查此案,大家可再提供意見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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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cpm.andy
2007-02-07 23:18:48 IP:125.232.8.***
目前超商已請房東出面協調,處理,也表示相當誠意,請各位住戶放心,對於超商室外機聲音問題也詢問社區相關人員,請住戶放心.
對於管委會的辛苦表示感謝.也謝謝大家對於超商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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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 JOJO 啾啾
2007-02-07 16:50:11 IP:61.224.232.***
業者應該先拿出誠意出來
把招牌改到我們社區所要求的格式
業者應該要尊重我們這邊管委會的決定吧!!
業者最基本的外觀招牌不配合
門口老是堆著一堆的紙箱 偶爾還會有垃圾袋
完完全全醜化本社區的外觀
一點也不尊重我們住戶∼∼也不尊重管委會∼∼
7-11總公司可以放任外面的加盟業者這樣胡搞嗎??
我們可以打電話去7-11總公司客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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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mickey
2007-02-07 11:26:36 IP:203.70.211.***
辛苦大家了
我們該有的權益還是要去爭取一下
如果店家這麼不配合
那多走幾步路我也沒差
反正現在超商路上一堆..沒差那幾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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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ian
2007-02-07 00:54:29 IP:218.161.75.***
我講白話文好了:
管委會的立場∼
1.歡迎超商進駐(尤其是如7-11),這會增加住戶便利性。
2.無論任一行業進駐都不可變更大樓外觀∼
理由一:房屋契約請業者再審視∼有一條不可變更外觀!
理由二:外觀外牆乃所有區分所有權人所有(即青城之戀住戶所有),沒有人有權力不經管委會同意就任意架設招牌。
如超商變更了,其餘商家也可不必遵守∼大家各出奇招爭奇鬥豔的結果,就是∼招牌奇形怪狀都有∼商家質感會降低∼大樓質感也降低(直接影響各位住戶大大所擁有房地產的現值!!)
有住戶可能會問∼
一:之前管委會不知超商要來嗎?
ANS:知道∼且要求送審圖
二:那沒照圖做嗎?
ANS:還真沒有∼
圖他們是送了,我們也審了,他們卻還照做他們想做的!!
(那次管委會議我不在∼我有看紀錄,只放寬了他們做大門遮雨簷上的ㄇ字形立式長條招牌∼但是他們卻延伸到外牆多一條在牆面部分,還有特長的方形7-11招牌!),
送歸送,審歸審,做照做啦!!
我真不知送圖審有何意義,可能認為管委會成員太閒給點事做吧!∼
況且在他們要釘上招牌之前主委有告知超商經理不可裝,因為這部分管委會是不會同意的∼但是開發經理並不予理會∼照釘耶!!
我真不知在中悅社區他們可以好好配合,在有些統一市招的鄉鎮市如中和市,三峽鎮......他們也可好好配合統一尺寸的招牌,在我們社區卻∼∼
更可愛的是,上禮拜開發經理還拍桌與主委對罵∼威脅要撤走!!
並說業績不好是我們惡意刁難哩!
我們大家都看到傻眼∼∼
還有∼要求管委會發存證信函,開發經理說要以此告房東以解除契約∼∼真當管委會成員秀逗了∼
第一:超商公司應是想把撤點經費轉嫁房東,但房東畢竟社區成員之一,管委會沒必要這麼做!
第二:走上法律程序,就無協商空間!!權益受損的還是房東!因為一切要恢復原狀,包括現有招牌,玻璃,冷氣∼∼
我還是要說∼∼
就這兩個招牌有這麼難改嗎?
就做一下美觀修飾管線有這麼難嗎?
如果說原有招牌不明顯還是可做其他事啊!
1.我們都看過在超商前數公尺,也可豎立招牌附註前幾公尺有7-11啊!
2.社區在最後第四家店家前有大招牌可租啊!
3.如果真的考慮環保好了,想說做都做了拆掉可惜∼那至少要給社區廣告費吧!畢竟是架在大家共有財產的外牆上!有人把房子蓋在別人的土地上還說我是合法的不必付租金嗎?
大家可能會問∼管委會有提供這麼好的IDEA給參考嗎?
ANS:當然有!
那問題在哪?
當然是要額外付租金就不要啊!
唉!如果房東再置之不理,
那∼管委會會了維護大家權益,也只好忍痛報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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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ian
2007-02-06 23:42:12 IP:218.161.75.***
回覆 cpm.andy 於 2007-02-06 21:29:41 的發文內容: 大家還記得舊式冰箱背面黑色散熱排嗎?會產生高溫,所以每一組商用冰箱的散熱原理是雙銅管至戶外室外散熱機做熱交換,其中每一組有一支是高溫銅管,如果有二組就會有二支是高溫銅管.銅管確實會高溫發燙請勿觸摸. | 上次會議已提過,不是要一定要做壓條,
如果真會有高熱當然管委會不會笨到要業者強裝!!
這問題的主軸在美觀!!!
總有一百種以上方法可以解決吧!
做與社區同棕色係的金屬摟空橫格柵不行嗎??
做園藝造景的木格修飾也OK啊!
修飾的方式應該是很多吧!
問題是∼∼有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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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cpm.andy
2007-02-06 21:29:41 IP:125.232.12.***
大家還記得舊式冰箱背面黑色散熱排嗎?會產生高溫,所以每一組商用冰箱的散熱原理是雙銅管至戶外室外散熱機做熱交換,其中每一組有一支是高溫銅管,如果有二組就會有二支是高溫銅管.銅管確實會高溫發燙請勿觸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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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ulia
2007-02-05 13:52:27 IP:210.202.54.***
個人覺得管委會應該無須面對這樣的業者
將問題回歸簡單面
直接依法要求屋主配合社區的整體運作
屋主如果願意配合
自然有權利要求承租的業者作相關的改善
不然這個業者撤了
下個業者依然是會這樣我行我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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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ourheineke
2007-02-05 11:31:51 IP:210.69.124.***
5.方形招牌是超商企業識別無法更改與社區原招牌尺寸相同!??????
怪了,在別的社區就可以更改招牌尺寸,到了我們社區就不行,真是....
7.目前業績慘澹,實乃委員會惡意干預,如要再做招牌更動,則會撤點....
那就請他撤點吧!!!!我也情願多走一點路,OK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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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釘子
2007-02-05 09:22:28 IP:60.250.224.***
冷煤管會發熱...作裝修這麼頭一次聽到...既然這麼沒誠意的話..我想本社區..也不太歡迎..雖然樓下有便利店..真的很方便..但商家我行我素的態度..我想我寧願多走一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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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ian
2007-02-05 02:08:46 IP:59.112.219.***
前日星期五會議我們請了超商的開發部經理過來他的說詞如下:
1.社區的青城之戀四字標誌與住戶陽台做氣密窗,此乃改變外觀,為何住戶可以?商家不行?
2.玻璃鋁框白鐵色是企業識別,且此乃做過強度測試無虞,改色恐影響∼
3.冷氣管線會發熱無法包覆!
4.冷氣噪音實乃必須,此放置位置屬商家用地無從更改!
5.方形招牌是超商企業識別無法更改與社區原招牌尺寸相同!
6.由商家大門雨遮延伸至牆面的廣告招牌須設立才明顯,拆除會影響業績!亦恕難拆改!!
7.目前業績慘澹,實乃委員會惡意干預,如要再做招牌更動,則會撤點,並請委員會給予存證信函將告屋主給予錯誤資訊在社區設點!
~~~~~~可想而知∼∼這位天兵經理的結果∼∼就是讓每一位委員近乎捉狂!!
當然最後我們還是很和氣的請他離開∼
只是我想不透廣告招牌有這麼難配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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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ian
2007-02-01 20:51:16 IP:218.170.230.***
明晚便利商店總公司會派人過來社區,與管委會委員討論此問題!如有住戶有想法意見表達請至大廳二樓圖書室,或請於版上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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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mickey
2007-01-31 08:45:04 IP:203.70.211.***
我已經連續看到好幾天這總情形了
沒辦法要求他們改善嗎?
真的很礙觀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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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 JOJO 啾啾
2007-01-25 20:54:31 IP:61.217.186.***
恩!!~
大家有發現 她們好像都喜歡把空箱子堆在店外面嗎??
好像有礙觀瞻耶~~~
外面的7-11好像都比較乾淨整潔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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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Ricky
2007-01-24 00:57:37 IP:220.134.110.***
既是如此我也支持管委會決議!!謝謝版主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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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ourheineke
2007-01-23 19:33:06 IP:210.69.124.***
關於第一,第二部分,如果當初買賣契約已有明訂不得擅自改變外觀,則即便真要採取法律途徑,屋主也必定敗訴,委員們又何懼之有呢?只要委員們依法徵得法定區分所有權人數之決議同意,該訴訟就訴訟吧!!!否則惡例一開,將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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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ian
2007-01-23 12:25:52 IP:218.170.25.***
第一:關於回饋:
主委有與其談過,他的回應是∼∼不可能。
第二:關於招牌:
之前他們有送審圖片,委員會有放寬玻璃顏色和大門口遮雨簷上立招,但是∼∼我們審歸審他們做照做!!甚至主委在他們裝設前亦有告誡!!還是不理我們!!
現在管委會要求
1. 廣告BAR摘除
2.大門口遮雨簷上立招延續到大樓外牆部分摘除
3.冷氣管做美觀包覆
4.玻璃鋁框改與社區邊框同色(之前就有要求!)
上禮拜五晚上管委會議屋主有到場,第一點與第二點他堅持,第三第四可配合!
屋主已表示不排除和我們走法律程序!
並表示不租便利商店亦可租情色場所!
管委會目前是立場堅定,因為不約束的話另外三家店面我們將無立場要求,況且吉林路中悅的7-11大家可以去參考一下,他們可是中規中矩,給啥招牌就做啥大小尺寸∼∼
我想∼∼∼
便利店對社區原則是加分的,但是∼∼這種態度作法∼∼我不能認同!這問題大家好好討論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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