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QQ
2008-01-14 18:00:01 IP:218.167.98.***
我個人認為既然當初知道直招設在人行道有違法的行為
為什麼管委會要把這樣的議題讓大家投票
若只是方便店家設立直招的問題
而去更改當初建商的設立登記
感覺上不是很好
必竟這個社區是大家的
且人行道是屬於大家公設的
不是店家私人的
所以是否應該考量2樓以上的住戶
放眼望去...
不管是中平路,幸福路上...
沒有一個大樓在人行道設立直招
且我們是住宅區
把人行道設立直招搞得像佳瑪百貨
感覺上很不好
所以我覺得這個直招的問題有待商榷
除此之外...
安全也是一個重要的考量因素
希望管委會三思而後行
免得將來有問題才後悔
以上是我個人的淺見,供社區住戶參考
註:個人並沒反對設立直招只是希望有更完善的作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