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peterfamil
2009-04-09 14:14:06 IP:122.120.99.***
電梯的公告說要更換目前的清潔人員,理由真的很牽強!
原清潔人員的費用說是59000(含清潔用品),新的清潔要委由目前
的保全公司,說是好管理!費用56000(不含清潔用品) 令人質疑!
1.費用有比較低嗎? 只相差3000元,保全公司的清楚要另加清潔用
品費用,應該會超過原有清潔人員的全部費用.不會比較便宜.
2.每天一大早上班時就看見清潔人員在擦拭電梯及打掃,表現並沒
有比較差,有必要如此草率汰換徒增加失業人口?
3.每月數萬元的固定支出並不是幾百元或一兩千元的零用金支出,
若要更換也得要重新招標,不也才合乎公平正義! 哪能說給誰就
給誰承包,做法難以令人苟同.
4.之前的三名舊警衛加一名組長一個月社區支出約10萬元,管委會
說要幫社區省荷包就換了保全公司,現在費用變成13萬,不減反增
簡直拿社區的錢開玩笑;現在清潔又以私相授受的方式進行,社區
可能又要多花冤枉錢而不自知.
社區的運作有一定的章法,尤其是用錢方面要按規定進行...屬於主委,委員會有效決議及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通過的權限各有不同,希望委員會的熱心的住戶朋友能有此基本的認知,否則吃虧的不僅是社區也是身為住戶的我們,必竟付管理費的還是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