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azxq1
2008-12-16 12:43:09 IP:59.124.214.***
選出新的委員和主任委員,等於選出新的決策者
但是如果執行者還是沒變,還是會像以前一樣
決策出來去執行,往往會打折扣,甚至無疾而終
現在的大樓管理通常都是透過物業管理公司和總幹事去執行
只有我們還是請管理員管理,甚至請管理員去執行總幹事需做的事情,為了省小錢,最後還是成效不彰
這樣....感覺好像是換湯不換藥
希望這一屆的管委會真的有魄力
決策者已經換新了
那執行者呢? |
回應者:azxq1
2008-12-29 17:55:41 IP:59.124.214.***
嗯...看到前天第一屆部分委員和建設公司的人發的申明稿
真的很傻眼~~~~讓我搞不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
難道需要法院裁決嗎?交接有這麼困難嗎?
做的好,做不好不是現在就能判定的....
所以請各位住戶也不用再攻擊第一屆委員了
因為他們當中也是有很努力做事的
重點是為什麼不趕快交接呢?
為什麼要質疑第二屆的正當性呢?
到底背後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真的很讓我質疑~~~~
對於第二屆主委的提議我個人是很贊同
就算是花一些小錢我也覺得值得
如果環境能改善...服務能改善....管理能改善...繳費能更便利
無形的價值比起省那些小錢來得重要ㄚ
為什麼不放手讓第二屆的人做做看呢?
這樣才會有比較阿....
這樣才知道哪一屆做的比較好ㄚ....
難道還要我們重選嗎?
大家真的那麼有空喔,真的還要找個時間重選嗎?
饒了我吧!!
電梯已經開始有些故障了....今天真的嚇了一跳
要等到何時....第二屆管委會才能運作
拜託你們.....好嗎?
真的....受害最大的是這棟的住戶.....
請放手讓第二屆運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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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林西北
2008-12-29 17:21:56 IP:115.81.122.***
第二屆管委會,正在申請報備中,如果各位住戶認為第二屆不合法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處理,重新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亦可,第二屆委員與所有住戶一樣,都是希望社區更好,沒人希望怎樣。
電梯保養合約部分,因第二屆管委會尚在核備中,與廠商簽臨時合約,每月每梯保養費用為2000元,10個電梯,共計每月為20000元,每月保養兩次(原為一次),半責保養,事先並應公告保養日期,供住戶參予監督保養過程,(每月應是省一萬,對不對不予置評)。
另請專業保全公司,將現有警衛納入編制,學習社區管理、巡邏方式等技能,提升社區安全度,有說不用他們嗎?只是教育訓練、社區應負部分責任轉為給保全公司負擔而已。
還有請銀行代扣,超商代收管理費,住戶不用跑銀行,不用多花30元會費,更不必至警衛室銷帳,銀行幫我們做好,10元手續費,轉嫁給保全公司負擔,住戶省時、省事,為什麼怕改變,更方便繳管理費方式,這是銀行幫社區對帳,保全公司幫社區對帳,對社區更有保障。
社區自行架設網路,要花設置費用,為什麼現在沒人裝大耳朵,一樣道理,維護費用高,且有人不用網路,社區花一筆錢,不符使用者付費原則,現有中華電信及第四台網路,另找兩家網路業者來,讓住戶選擇,相互競爭,服務及維護費用皆歸廠商,又不用維護費用,哪樣划算。
設置無障礙坡道,讓行動不便住戶使用,如不設置,工務局會通知限期改善,且預算可向民意代表爭取,地方建設配合款來用,為什麼不申請呢。
垃圾放在哪個地方,住戶當然不要(放在一樓電梯前,清潔人員每日清理),資源回收放地下室,每星期請人來收,作為社區ˊ管理基金,清潔人員聘二人,八小時清掃社區,包括倒垃圾,社區應是會很乾淨。各項改變方式,都會公告住戶,來參加討論,再行實行
,以上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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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WR
2008-12-29 15:56:34 IP:60.250.66.***
我們都是單純的住戶,倒不覺得有被第二屆委員的行事風格嚇壞。
實際上,我們只希望第一屆委員能夠盡快進行交接,帳目一切攤在陽光下,自然不會有一堆流言,不是嗎?
好不容易讓社區歸於大部分住戶的自行管理,請給第二屆委員多一點的鼓勵。
也懇請第一屆委員放手,讓社區的管理得以順利推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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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pp
2008-12-28 16:44:08 IP:218.160.214.***
第二屆委員沒有說第一屆污錢若有請說出姓名,又400萬定存沒有公佈在每月支出名細表是事實,目前在那裡也不知道,你怎知道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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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peterfamil
2008-12-27 13:45:38 IP:122.120.99.***
1.社區裡都是住戶也都是區分所有權人更是朝夕相處的好鄰居,合諧最重要,但從第二屆的行事風格看起來卻充滿劍拔弩張的氣氛.動不動就是要告人,真是嚇壞我們這些單純的住戶朋友.
2.再則社區流傳不少不實的謠言,這些言論出自貴會成立籌備會時的工作人員的談話中,經了解並非屬實(如存在銀行定存的400萬元公共基金說成前委員會污走....)雖是自由社會,但仍然需要大家此彼相互尊重. 這點,若貴會對第一屆委有不法的行徑其實可以直接提告,若胡亂放話可能有失口德.
3.基本上您說11月7日是第一次臨時會,邏輯上真的太誇張.說法之前可能還是要先守法,否則如何讓住戶們認同!
4.管委會是要來執行區分所有權人事務的合議組織,為社區福利著想的社區服務單位.基本上都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不管是第一屆或第二屆的委員都很辛苦.還是很感謝大家為社區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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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zxq1
2008-12-25 14:00:46 IP:61.220.96.***
感謝主委回覆,讓我們感受到主委是真的有在做事...
希望以後的公告或會議紀錄能再三確認再貼出
以免會有像以往用詞不當或其他字體錯誤之發生
畢竟貼出來大家都會用放大鏡看哦!!
非常支持主委的政策.....
盼望所有費用支出能更加透明化
加強住戶間交流
也期盼大家能以理性的方式之建言
能給新的管委會一些意見
在此小弟有些公共建議:
1.針對隔壁仁愛國寶大樓天線問題,之前黃組長說因為天線不是設在本棟大樓,所以無權過問,這種說法我不能苟同,應該先去向隔壁大樓管委會建議如果天線租約到期是否可以不要再行續約,或請里長幫忙協調,這是NCC告訴我的方法,希望可以先去執行看看,不行我們再想其他方式,而不是要大家花錢去買防電磁波設備才對ㄚ
2.防止下大雨時所做的汽機車出入口鐵門檔牆,為什麼只做到膝蓋高度左右,我看別棟大樓都做到腰部以上的高度,不知是否之前有Cost down的考量嗎?因為我們這邊的大樓比較低漥,應該要做高一些,免得真的有大雨時,就來不及了!!
以上兩點麻煩第二屆委員幫忙study,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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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pp
2008-12-23 16:57:05 IP:218.160.113.***
請問第一屆委員任期不是到97.11.09嗎?不交接錢會被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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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林西北
2008-12-22 10:53:31 IP:115.81.129.***
社區聘任專業保全來管理等相關事務,請參照社區公告,98.01.05.為遞件截止時間,請住戶推薦相關廠商,供管理委員會參考,會請廠商列席報告。
先審廠商資格、實績,再做比較,不會急就章,廠商進駐,更可立試用期。俟第二屆管理委員會交接後,當有更妥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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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aypao78
2008-12-22 10:01:12 IP:122.116.27.***
回覆 peterfamil 於 2008-12-18 13:38:58 的發文內容: 社區要好,花錢就是了.
請物業管理公司比較好嗎???????
可以是憲警背景的保全人員,只是薪水很高,住戶是否認同!
可以比價請一般的物業公司,但人員素質其次,公司背景才是重點.
可以說羊毛出在羊身上,看住戶需要何重等級的社區保全.
以上在住戶大會上是否曾討論過?這是社區每月最大筆的支出.
且據了解,社區目前的警衛中可能就有具備總幹事執照的成員,
是否另聘其他總幹事值得討論.
另大會已召開數日,但為何不見大會之會議記錄.
1.出席人數為何?....是否逹到法定人數? (若不足則一切變違法)
2.社區寛頻網路...重大議案是否在大會中有所議決?
(大筆支出,依法該經大會通過)
3.大樓數百萬元基金的保管方式,前任委員已交付定存,這屆為何
用印人員為何?必竟要避免相關人員捲款或污錢的事件發生.
4.見電梯裡的公告......為什麼有的棟別集中了3位委員,有些棟
則只有一位委員....和比例原則有蠻大的出入,個人覺得這樣
的委員產生方式有待商榷.
......等等.
請大家要支持新的團隊產生,但該攤在陽光下的仍不可免. | 過去凹那麼久
現在才幾天
你很急嗎
不比較怎知誰比較好誰比較便宜
大家都很瞎嗎
比一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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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林西北
2008-12-19 15:34:27 IP:115.80.14.***
1.委員棟別如有印錯,是我打錯,對不起,會修正,每棟兩名委員不會錯。
2.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人數問題,請參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項,11/17視為第一次。
3.管理費收入,第一屆如何管理,尚未移交,不予置評;第二屆起銀行存摺領錢,至少須有三人蓋章,方可動支。
4.住戶對管理費收支有疑義,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及五十九條相關規定處理。
5.請專業保全公司,整頓社區安全維護,及提升社區清潔度,與是否有事務管理員證照無涉,工作人員素質與熱心比較重要。
12/24委員交接,歡迎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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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peterfamil
2008-12-18 19:04:57 IP:122.120.97.***
下午看到社區第二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公告,終於出來,感謝!
但......
1.邱川豪先生究竟是D棟還是G棟的區分所有權人?兩次公告不一樣!
2.為什麼這次是第二次臨時會?這次該是第一屆委員負責召開的正式大會.怎會是臨時會?大會要成案該是2/3人數出席才符會規定.
有偷渡的嫌疑,並不是很理想!
|
回應者:peterfamil
2008-12-18 13:40:36 IP:122.120.98.***
社區要好,花錢就是了.
請物業管理公司比較好嗎???????
可以是憲警背景的保全人員,只是薪水很高,住戶是否認同!
可以比價請一般的物業公司,但人員素質其次,公司背景才是重點.
可以說羊毛出在羊身上,看住戶需要何重等級的社區保全.
以上在住戶大會上是否曾討論過?這是社區每月最大筆的支出.
且據了解,社區目前的警衛中可能就有具備總幹事執照的成員,
是否另聘其他總幹事值得討論.
另大會已召開數日,但為何不見大會之會議記錄.
1.出席人數為何?....是否逹到法定人數? (若不足則一切變違法)
2.社區寛頻網路...重大議案是否在大會中有所議決?
(大筆支出,依法該經大會通過)
3.大樓數百萬元基金的保管方式,前任委員已交付定存,這屆為何
用印人員為何?必竟要避免相關人員捲款或污錢的事件發生.
4.見電梯裡的公告......為什麼有的棟別集中了3位委員,有些棟
則只有一位委員....和比例原則有蠻大的出入,個人覺得這樣
的委員產生方式有待商榷.
......等等.
請大家要支持新的團隊產生,但該攤在陽光下的仍不可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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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peterfamil
2008-12-18 13:40:30 IP:122.120.98.***
社區要好,花錢就是了.
請物業管理公司比較好嗎???????
可以是憲警背景的保全人員,只是薪水很高,住戶是否認同!
可以比價請一般的物業公司,但人員素質其次,公司背景才是重點.
可以說羊毛出在羊身上,看住戶需要何重等級的社區保全.
以上在住戶大會上是否曾討論過?這是社區每月最大筆的支出.
且據了解,社區目前的警衛中可能就有具備總幹事執照的成員,
是否另聘其他總幹事值得討論.
另大會已召開數日,但為何不見大會之會議記錄.
1.出席人數為何?....是否逹到法定人數? (若不足則一切變違法)
2.社區寛頻網路...重大議案是否在大會中有所議決?
(大筆支出,依法該經大會通過)
3.大樓數百萬元基金的保管方式,前任委員已交付定存,這屆為何
用印人員為何?必竟要避免相關人員捲款或污錢的事件發生.
4.見電梯裡的公告......為什麼有的棟別集中了3位委員,有些棟
則只有一位委員....和比例原則有蠻大的出入,個人覺得這樣
的委員產生方式有待商榷.
......等等.
請大家要支持新的團隊產生,但該攤在陽光下的仍不可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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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peterfamil
2008-12-18 13:40:18 IP:122.120.98.***
社區要好,花錢就是了.
請物業管理公司比較好嗎???????
可以是憲警背景的保全人員,只是薪水很高,住戶是否認同!
可以比價請一般的物業公司,但人員素質其次,公司背景才是重點.
可以說羊毛出在羊身上,看住戶需要何重等級的社區保全.
以上在住戶大會上是否曾討論過?這是社區每月最大筆的支出.
且據了解,社區目前的警衛中可能就有具備總幹事執照的成員,
是否另聘其他總幹事值得討論.
另大會已召開數日,但為何不見大會之會議記錄.
1.出席人數為何?....是否逹到法定人數? (若不足則一切變違法)
2.社區寛頻網路...重大議案是否在大會中有所議決?
(大筆支出,依法該經大會通過)
3.大樓數百萬元基金的保管方式,前任委員已交付定存,這屆為何
用印人員為何?必竟要避免相關人員捲款或污錢的事件發生.
4.見電梯裡的公告......為什麼有的棟別集中了3位委員,有些棟
則只有一位委員....和比例原則有蠻大的出入,個人覺得這樣
的委員產生方式有待商榷.
......等等.
請大家要支持新的團隊產生,但該攤在陽光下的仍不可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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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peterfamil
2008-12-18 13:38:58 IP:122.120.98.***
社區要好,花錢就是了.
請物業管理公司比較好嗎???????
可以是憲警背景的保全人員,只是薪水很高,住戶是否認同!
可以比價請一般的物業公司,但人員素質其次,公司背景才是重點.
可以說羊毛出在羊身上,看住戶需要何重等級的社區保全.
以上在住戶大會上是否曾討論過?這是社區每月最大筆的支出.
且據了解,社區目前的警衛中可能就有具備總幹事執照的成員,
是否另聘其他總幹事值得討論.
另大會已召開數日,但為何不見大會之會議記錄.
1.出席人數為何?....是否逹到法定人數? (若不足則一切變違法)
2.社區寛頻網路...重大議案是否在大會中有所議決?
(大筆支出,依法該經大會通過)
3.大樓數百萬元基金的保管方式,前任委員已交付定存,這屆為何
用印人員為何?必竟要避免相關人員捲款或污錢的事件發生.
4.見電梯裡的公告......為什麼有的棟別集中了3位委員,有些棟
則只有一位委員....和比例原則有蠻大的出入,個人覺得這樣
的委員產生方式有待商榷.
......等等.
請大家要支持新的團隊產生,但該攤在陽光下的仍不可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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