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討論版 》 |
住戶自家門口的公設!!!!可以私用嗎?????? |
發起人 J.C.
2008-11-18 10:57:27 IP:61.56.81.*** 請問~梯廳及各戶門口~是否稱為『公共設施』…??? 再請問~公共設施部份住戶是否可自行裝潢使用…??? E棟9樓~出電梯~右邊那戶~~~直接把自家門口公共設施~裝潢成鞋櫃~~ 更離譜的是..還加上一個拉門~~~整體成為該住戶的私人玄關!!!!!!! 此訊息~不知有無管委會的委員會看到….. 是不是要出面制止!!!!!….如果該住戶這樣可行~ 那每個住戶是不是~都可以把自己住家門口的公設~~大家瓜分~分一分~~~ 圍一圍~~還可多個幾坪咧… 這種佔地為私用的舉動…管委會能~~坐視不管嗎~~????? 如果~有委員看到此訊息~~是否要處理一下啊!!!! 如姑息的話… 也建議~其他住戶~抽空去參觀~~大家來效法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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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aypao78
2008-11-18 18:25:10 IP:122.116.27.***
健身器材那麼大那麼重 那台車....... 別害組長啦 能算就算了吧 若是因這樣害他沒工作 很可憐 過年到了 大家別為難他 要不然"是否敦請"那個"熟女"去協調 她滿腹經綸又高上水準 請大家告訴大家請她去,才對 建議 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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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aypao78
2008-11-18 18:19:33 IP:122.116.27.***
感謝你們辛苦ㄌ 不過,這很難 因為光是擺運動器材那幾家"大戶",你們應該都得罪不起吧 算了吧 若是不影響安全,應該公平吧 若是處理不了他們 其他人怎處理 唉 應該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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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Sonic
2008-11-18 17:08:47 IP:125.225.128.***
西北大大- 那餿水桶旁邊車子和車位那件事,你也能請黃組長拍照後,呈管理委員會決議通過後,以存證信函掛號給住戶,通知於一個月內恢復原狀嗎。 真的麻煩你了。謝謝呢! 因為這件事才真的有違社區住戶全體之利益事項,你說是嗎? 記得要去提醒黃組長去處理喔。感恩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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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林西北
2008-11-18 16:34:48 IP:122.116.102.***
對不起,我不是主委,只能建議工作人員,有違社區住戶全體之利益事項,提醒黃組長去處理而已,委員須提議供委員表決通過,才可處理。以上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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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林西北
2008-11-18 16:34:48 IP:122.116.102.***
對不起,我不是主委,只能建議工作人員,有違社區住戶全體之利益事項,提醒黃組長去處理而已,委員須提議供委員表決通過,才可處理。以上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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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Sonic
2008-11-18 14:58:00 IP:125.225.128.***
西北大大 另外這篇【發起人: J.C 今日(2008.11.14.)上午7:30上班時~特別留意一下~該位置~~還”果真”~有一輛“X懋工程公司”的貨車停放在那裡~且~地上還有白色邊線劃出停車格~!!!!!! 實不知~該地區是否屬於公設????且~所謂”X懋”工程公司的貨車是誰的啊!!!! 是否有人可以說明一下此事???解除我的疑問…謝謝!】 怎沒見你馬上出面請-黃組長調查一下此弊案阿 包青天-西北大大加油-別選擇性的辦案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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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無奇不有
2008-11-18 14:49:29 IP:122.120.97.***
在每個人家門前的那塊小小畸零地,雖然是公設,可是你也不可能到他家門前運動或使用,鄰居美化起來應該也不影響逃生路線,或妨礙到其他人的做息,大家能同住一個社區當成鄰居,就是有緣,以和為貴吧,社區還有很多事需要大家一起努力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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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Sonic
2008-11-18 14:37:21 IP:114.44.144.***
我想你們應該鄰居處的不太好吧!有很人把腳踏車.金桶.拖鞋放外面,那也都是佔用公共空間,很多事是可商量的,你說是嗎? 鄰居應該共同來美化它,讓我們的公共空間舒適,鄰居偶爾交流一下,敦親睦鄰是一定要的. 遠親不如近鄰...好鄰居...當然要由本身做起... 先當個好鄰居...就會擁有很多好鄰居.. 大家共勉囉.. 純個人意見不打嘴炮喔! 若有得罪之處尚請原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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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林西北
2008-11-18 13:43:24 IP:122.116.102.***
由黃組長先拍照存檔,呈管理委員會決議通過後,以存證信函掛號給住戶,通知於一個月內恢復原狀。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五規定及第四十九條規定,向工務局使用管理科行文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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