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要公告時, 請版主到"社區住戶" 的 "設定地址&訊息" 內設定.
社區討論版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 請問你收到會議記錄?
發起人 actbon      2007-11-28 19:43:11 IP:218.160.210.***
第三十四條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作成會議紀錄,載明開會經過及決議事項,由主席簽名,於會後十五日內送達各區分所有權人並公告之。
前項會議紀錄,應與出席區分所有權人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一併保存。

居家情報

材質變化×療癒系豪宅,回家就有... 超實用小宅 吹起流行風 讓人眼睛一亮的「清爽居家」設計

本週熱門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