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model0529
2010-02-23 13:53:33 IP:219.87.69.***
信件編號: 20100126164736
寄件日期: 1264495693
案件主旨: 反應違規停車案
案件內容: 市長您好 本人為板橋市民新站歐洲社區住戶(地址同聯絡處) 有件事想向市長陳情: 此案已由2008年起陸續向您 縣市警察局 林國春議員 里長等相關單位與人士陳情過 (本人有相關電子郵件備份為憑) 但情況一直無法改善 (2年時間不算短啊) 社區居民深受其擾之久... 請市長持續建設板橋市時別遺忘受害市井小民真正的痛苦別漠視2年來因相關單位的無能而造成的過失! 以下再次簡略陳述: 每至夜間時分社區週遭巷內紅線違規停車(大部分為機車)情況嚴重 (甚至清晨水果早市的貨車也是亂停) 曾向縣市府首長信箱等相關單位反應其他住戶與社區保全也多次向110檢舉但歷經2年來違停現象絲毫沒有改善甚至報案也未有處置之情事 本社區為6百多戶的大型社區在南雅東路27號巷整條與南雅西路一段10巷底的嚴重違規停車大大地影響住戶車輛進出與用路人的權益和消防公共安全且來來去去之改裝機車噪音擾人至深夜垃圾也經常遺留一地... 此區段為經常性易違規停車路段是否能請轄區內相關單位主管加以整頓規劃安排勤務持續性 計劃性地宣導取締或主動拖吊或豎立警告標示牌而非 "有檢舉通報 再處理" 的消極被動漠視... 發展觀光夜市的同時公安與違規之情事更不可等閒視之盼能改善整體環境提昇居住環境品質與安全 請市長設身處地為住戶著想 (或於夜間親臨視察) 還望相關單位拿出魄力思考如何根治此違法情事一再發生別讓早出晚歸的我們飽受違規停車與噪音之苦啊希望能得到市長回覆並見到實質成效請勿再以 “已交由警察局….處理…..” 等官樣公文回覆或冷處理我們需要的是改善嚴重違停狀況不是要一直要我們檢舉報案感激不盡 受害市民王柏暉 22225131*676 再次詳述違規地址: 1.南雅東路29巷整條巷子兩側紅線與黃網線 2.南雅西路一段10巷底(有消防栓設施)近南雅東路27號巷子兩側紅線 3.南雅西路一段82至110號靠圍牆紅線違規時段: 每日傍晚約7:00開始至半夜12:00 尤以假日特別嚴重
回覆機關: 板橋市公所
回覆日期: 2010-02-02
處理情形:
親愛的先生您好: 有關您反映違規停車乙事,本所已轉請板橋分局加強取締告發,爾後若有需本所服務,請撥服務專線:29546146,謝謝您的來訊! 環保稽查分隊長許長林聯絡電話:29546146
回覆日期:201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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