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tommy0524a
2008-10-23 08:18:34 IP:61.220.100.***
中庭是否可以騎腳踏車?
看到這個問題,請各位住戶勿陷入二分法的迷思,不要馬上回答是或否。請先想想
1.會在中庭騎腳踏車的年齡層有多大
2.他們騎車的速度很快嗎?如果是,佔多少比例呢?
3.因為他們騎腳踏車,造成社區嚴重的安全顧慮嗎?
4.小孩嬉戲聲是因為騎腳踏車產生的嗎?
針對以上問題,不論您的答案是肯定的或是否定的,請再想想,針對以上問題,有沒有解決之道?有沒有折衷辦法?
我們今天成為鄰居,相信比路上擦肩而過的行人多了一份緣分,請珍惜這份難得的緣分,靜下心來尋求解決之道。
個人拙見,若與您理念不同,請一笑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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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panvsw
2008-10-24 00:09:28 IP:118.169.7.***
這是ㄎ以溝通的.所以我之前就有提過說不認同所謂的#不准.不可以#這種強硬的字眼..之前的一些言論小朋友被說的好像是小惡魔一樣.真是可憐ㄚ.現在最主要就是能夠想出最兩全其美的方法.例如孩子們在中庭活動應由大人陪同及能避開午休時間.車子車鈴需配合卸除降低音量及各方面有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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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it
2008-10-23 23:34:37 IP:218.161.35.***
回覆 maggie 於 2008-10-23 23:10:54 的發文內容: 中庭有好幾台監視器
如果發生公物毀損或人員受傷
可以透過監視器來輔助舉證
中庭騎車可規定應有家長陪同
看到人當然要閃避
在中庭不按鈴(就像在開車時經住宅區不按喇叭一樣)
另給警衛有權制止孩子過分的舉動
| ㄟ........不過真的有小朋友在中庭按腳踏車鈴啊
這點要請家長們再教育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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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oliver0121
2008-10-23 23:15:02 IP:220.135.192.***
對警衛可能不要有過多的期望
看門 代收東西是OK
要來執行類似公權力的項目
很大的機會會被住戶噱一頓
所以他們現在這樣的龜縮
我也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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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maggie
2008-10-23 23:10:54 IP:59.125.101.***
中庭有好幾台監視器
如果發生公物毀損或人員受傷
可以透過監視器來輔助舉證
中庭騎車可規定應有家長陪同
看到人當然要閃避
在中庭不按鈴(就像在開車時經住宅區不按喇叭一樣)
另給警衛有權制止孩子過分的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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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oliver0121
2008-10-23 22:41:37 IP:220.135.192.***
會有大人在中庭騎車嗎?會的話就太沒水準了
小孩子騎小小台的車還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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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maggie
2008-10-23 22:33:27 IP:59.125.101.***
回覆 oliver0121 於 2008-10-23 22:23:51 的發文內容: 現在講的是騎車..... | ”不管是大人或小孩破壞公物,都是要賠償的,不管是大人或小孩騎車撞到人,害人受傷,這也是要賠償的,破壞公物或令人受傷,難道只有小孩才做得出來嗎?親愛的大人們,您未免把自己也看得太高貴了一點”
這樣您看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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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oliver0121
2008-10-23 22:23:51 IP:220.135.192.***
現在講的是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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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maggie
2008-10-23 22:08:59 IP:59.125.101.***
大人長大了以後,常常忘了自己也曾是小孩
忘了當自己是小孩的時候,也會忘情的叫喊
住在都巿中的小孩真的很可憐,連快樂時都得要寂靜無聲
本來因為有中庭,覺得小孩有地方可以去,所以動了置產的念頭
現在居然連中庭小孩都不能在那裡嘻戲
小孩不是人嗎
如果是夜深人靜的時刻,任何人在中庭喧譁當然不對,這包括孩子,但大白天,外面的聲音本來就比較大,我不懂為什麼孩子不能在自己家的庭院裡玩?就一定得帶到公園去?帶到公園去,聲音就會比較小?帶到公園去,就不會發生破壞公物的事?如果某些鄰居真的是這樣想,那我會覺得,住你家附近的公園的人還真是倒楣,你真是有夠自私.
還有,不管是大人或小孩破壞公物,都是要賠償的,不管是大人或小孩騎車撞到人,害人受傷,這也是要賠償的,破壞公物或令人受傷,難道只有小孩才做得出來嗎?親愛的大人們,您未免把自己也看得太高貴了一點
現在人都住的近,生活作息都很容易受影響,有些鄰居只想到自己是夜貓子,希望別人配合他的作息,但自己能不能也體諒別人的處境呢?畢竟,這個社區不是純單身社區,也請體諒一下有孩子的家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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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oliver0121
2008-10-23 18:14:07 IP:61.218.238.***
我想權利跟義務應該是必須相提並論的
小孩在中庭騎車是權利,那義務呢?
萬一在中庭騎車,不幸自己/他人受傷.公設損毀,那該怎麼處理?
我想這個應該要附帶規定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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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it
2008-10-23 17:47:59 IP:218.161.39.***
我在想,如果說制定某些時段可以騎車、其他時間則否
這樣是否可以兩全其美呢?
想騎車的小孩就盡情利用那些時段
怕被撞怕被吵的人也有其他喘息空間
大家覺得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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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pengkuowei
2008-10-23 12:05:30 IP:203.67.241.***
當初管委會決議是開放6歲以下孩童有鑑於附近公園太少且考量6歲以下孩童的安全所以才開放6歲以下的幼童騎乘孩童腳踏車,試問連社區孩童的童年也要剝奪嗎?如果有吸鬧而造成社區安寧可以請住戶通知保全請保全告知並加以勸阻,而不是一味的禁止而是要有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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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nansara
2008-10-23 10:47:03 IP:118.169.25.***
謝謝您幫我們做了這麼詳盡還有理性的釐清
我們或許不善言辭 就是希望有人出來協助我們
把問題客觀的釐清
請您繼續協助大家 至少在會議前 會議中 幫助大家
這些婆婆媽媽 不擅辭令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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