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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討論版
先天不良只能靠後天補救
發起人 洛伊德      2006-03-19 00:48:14 IP:61.30.97.***
一~本社區大門出入口應該列為首要處理目標,最近停車狀況還是沒有改善,嚴重影響車道入口進入,能解決問題就是再做一道門並且人車分道,飯店式的管理只是建商打廣告用對本社區一點幫助也沒有,大家要的是放心式的管理,還有這家便利商店把招牌都已經放到馬路上而且吸引一堆機車亂停,保全公司也看一下吧,沒辦法規勸就請警察來開單

二~本社區保全主任應該是叫總幹事吧,總幹事的稱號不能當假吧,凡有關本社區各項公共事務應該全盤了解,文書處理及緊急狀況處理是最基本的,以目前本社區規模根本無需要請秘書,保全公司有義務輔導新社區上軌道,如果該秘書是本社區負擔費用真的是浪費

三~該保全公司究竟提供哪些服務大部分住戶了解嗎,大家很好奇25萬5千是做了哪些事?每次社區開會紀錄最好能發給每一位分區所有權人讓大家了解社區運作情形,雖然每棟都有公佈欄公佈可是駐足停留卻不多,如果發了紀錄還說不知道就是說不過去了,另外財務報表也應該公佈花了哪些錢什麼用途

四~管理費收多收少都會有人指點,是管委會的責任嗎答案是沒錯,錯再沒有交由全體分區所有權人投票決議,且本社區管理費收到60元真的太高了,收60元是為了多年以後重大修繕,出發點很好,但是管委會的成員每年都一樣嗎,如果不一樣每年存的錢也不一樣,用的錢也不一樣,每樣修繕、每種活動、每個委員看法都不一樣支出費用就會大不相同,也就是說繳40元管理費一年存了100萬跟繳了60元一年存100萬的意思,況且委員應該全體社區所有權人輪著做才是正確的,絕對不能有萬年委員出現,如果是全體分區所有權人決議那還要擔心大家攻擊管委會嗎,其實重大決議事項應該還是要召開分區所有權人大會

五~本社區SPA如果一年維護費要那麼高就不應該存在,因為入不敷出,總不能叫社區居民負債養一個高級設備,在分區所有權人大會應該好好討論,像健身房、圖書室、或電腦室這種使用率高而且維護費遠低於目前的SPA的公設才有意義

六~補充第一點現在保全位置位於大廳對於大門入口狀況根本一無所知,除了加裝一道大門外,真正保全位置應於大門入口旁,也就是要有一小間保全室,而總幹事應在大廳,看到大門出入道目前的狀況真失望,有時後還有外人走進來參觀

七~總而言之,管理費是大家的,應該共同監督管委會及保全公司運作
回應者:apple      2006-03-19 16:48:28 IP:220.229.29.***
回覆 洛伊德 於 2006-03-19 00:48:14 的發文內容:
一~本社區大門出入口應該列為首要處理目標,最近停車狀況還是沒有改善,嚴重影響車道入口進入,能解決問題就是再做一道門並且人車分道,飯店式的管理只是建商打廣告用對本社區一點幫助也沒有,大家要的是放心式的管理,還有這家便利商店把招牌都已經放到馬路上而且吸引一堆機車亂停,保全公司也看一下吧,沒辦法規勸就請警察來開單

二~本社區保全主任應該是叫總幹事吧,總幹事的稱號不能當假吧,凡有關本社區各項公共事務應該全盤了解,文書處理及緊急狀況處理是最基本的,以目前本社區規模根本無需要請秘書,保全公司有義務輔導新社區上軌道,如果該秘書是本社區負擔費用真的是浪費

三~該保全公司究竟提供哪些服務大部分住戶了解嗎,大家很好奇25萬5千是做了哪些事?每次社區開會紀錄最好能發給每一位分區所有權人讓大家了解社區運作情形,雖然每棟都有公佈欄公佈可是駐足停留卻不多,如果發了紀錄還說不知道就是說不過去了,另外財務報表也應該公佈花了哪些錢什麼用途

四~管理費收多收少都會有人指點,是管委會的責任嗎答案是沒錯,錯再沒有交由全體分區所有權人投票決議,且本社區管理費收到60元真的太高了,收60元是為了多年以後重大修繕,出發點很好,但是管委會的成員每年都一樣嗎,如果不一樣每年存的錢也不一樣,用的錢也不一樣,每樣修繕、每種活動、每個委員看法都不一樣支出費用就會大不相同,也就是說繳40元管理費一年存了100萬跟繳了60元一年存100萬的意思,況且委員應該全體社區所有權人輪著做才是正確的,絕對不能有萬年委員出現,如果是全體分區所有權人決議那還要擔心大家攻擊管委會嗎,其實重大決議事項應該還是要召開分區所有權人大會

五~本社區SPA如果一年維護費要那麼高就不應該存在,因為入不敷出,總不能叫社區居民負債養一個高級設備,在分區所有權人大會應該好好討論,像健身房、圖書室、或電腦室這種使用率高而且維護費遠低於目前的SPA的公設才有意義

六~補充第一點現在保全位置位於大廳對於大門入口狀況根本一無所知,除了加裝一道大門外,真正保全位置應於大門入口旁,也就是要有一小間保全室,而總幹事應在大廳,看到大門出入道目前的狀況真失望,有時後還有外人走進來參觀

七~總而言之,管理費是大家的,應該共同監督管委會及保全公司運作
洛伊德大大你好,歡迎你的加入,也謝謝你寶貴的建議。

相關問題大都在版上有很詳盡的討論,我就不再贅述,請利用關鍵字查詢,應該很容易找到相關資料。

為了方便你的了解,我簡單的回答:

1. 社區巷道是市公所道路。相關變更,管委會正在與市公所和縣政府協調。

2. 4月初,國光保全公司會來社區對住戶做簡報。

3. 我們考量社區205戶,影印費用很高、不環保、且效果不彰,所以沒有印開會記錄給大家。

替代方案是:我們正在籌設社區網站,以後會在網路上張貼。

4. 管委會是社團法人,在法律上有其一定的權利與義務,管委會與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間的關係,有興趣的話,可以參考崔媽媽基金會出版的相關書籍,淺顯易懂。

管理費收繳,管委會完全依法律行之,並無違法失職之虞。但是溝通和討論的工作,我們還是一定會繼續做。

請不必擔心我們會胡作非為,因為亂來的話,管委會不只會被罰錢、還會被抓去關。

社區是一個整體,前後屆管委會,有其法律上和實際執行上的存續關係。

5. 這是一個兩難。

6. 同1。

7. 這是一定要的啦。

感恩哪
回應者:愛玩線上遊戲的o苗      2006-03-19 15:44:55 IP:220.132.164.***
這二天發現SPA & 撞球間的燈一直亮著,
打電話問警衛時,警衛先生說合康交代星期六、日要開燈,以便客戶參觀,既然要開放給客戶參觀,
為什麼不等客戶來再開燈,因為目前SPA & 撞球間是不能使用的狀態,非要持續一整天都開著呢? 說實在的參觀的客戶並沒有那麼多,是否這部分合康會全額付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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