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網址:
桃園縣警局於本週五(4月24)日夜間22時至翌日凌晨2時執行全縣性同步取締酒後駕車勤務,。
縣警局表示,桃園縣地檢署要求各警察機關一經查獲駕駛人酒後駕車涉及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部分,完成相關偵訊程序後,人員應即隨案移送地檢署結案,而非採函送方式(犯嫌准予不隨案移送)移送,以生懲戒之效,另對於初次及二次酒後駕車違法之駕駛人原則上仍得以易科罰金,惟三犯以上之駕駛人則考慮以不得易科罰金執行刑罰,故在此特別呼籲所有駕駛人務必遵守開車不喝酒之規定,以保障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
東森物業管理-金東森保全關心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