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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貴重劃區第一屆管理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紀錄
富字第110930號
一、開會事由:
1 社區管理委員會工作進度報告。
2 社區管理委員會財務報告。
3 污水下水道暨污水廠驗收標準程序。
4 其它
二、開會時間:2011年 9 月 30 日 下午 08 時 00 分
三、開會地點:惠友品德會館地下室交誼廳。
四、出席人員:王主委、彭委員、戴委員、曾財委、紀委員。
列席人員:林思銘律師。
五、會議記錄與會議內容:
1 社區網頁:http://myhome.url.com.tw/myhome/home.php?cid=803
已將所有會議記錄公告社區網頁(智邦生活館)。社區住戶須登記為此社區網會員方能全部閱讀。
2 管委會會議時間都會先公布於網站,歡迎重劃區內所有住戶參予。本會財務公開透明,所有費用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所完成審議之社區規範支出。請社區住戶勿惡意中傷所有委員對社區的財務維護。
3 聽聞重劃區內一些建商欲主導任整個社區住戶管委會,在此管委會非常歡迎社區內熱中人士參與,但能須呼籲建商兼有所有權人自律且迴避瓜田李下之嫌,以符大多數社區住戶之觀感,球員兼裁判是不好的。不論誰主導整個社區,請亦遵守社區規約規範勿恣意而為。
4 本社區所有委員產生於本社區規範有明確規定,若住戶對於委員產生方式有意見請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提出更改。正式成立本管委會之過程一路走來十分艱辛,請大家珍惜得來不易的成果,管委會為社區大多數人的權力努力,請勿聽信少數人背後耳語,顛倒是非惡意抹殺。
5 社區住戶管理委員會工作進度報告。
5.1 國稅局已發免稅證明予本會,亦已完成所有免稅程序。
5.2 兒童公園及其他綠帶公園維護;已發文告知竹東鎮公所處理。
5.3 商業區路燈增設;已發文告知竹東鎮公所處理。
5.4 與建商及臨管會主委曾登皇先生之間訴訟進度說明:(請明典律師事務所說明)
5.5 污水廠接管事宜,待設備委員說明。
5.6 建商告知因臨管會已無結餘,要求本管委會出資處理目前污水廠狀態;管委會已拒絕建商此一要求。希望建商能盡速確實執行環境影響說明書相關之規定並遵守建商與新竹縣政府之間協議,備妥相關資料交付富貴重劃社區住戶管理委員會,完成點交程序。本會亦應立即發文告知主管機關此一狀況。(管委會不同意任何單位擅自更換汙水設施管理人,目前本會尚非主管機關認定的污水廠管理單位,故污水廠之所有違規事項,尚不會罰及住戶,特此告知。)
6 財務報告:目前社區財務結餘為新台幣8,257,081元。詳見附件財務報告資料。
目前由皇茂建設曾登皇先生擔任臨管會主委期間所完成建案全均未繳納社區基金,目前訴訟中。(未繳建商名單詳見管委會第十二次會議紀錄)
7 設備報告:污水處理廠檢驗標準程序。各位委員若認為可行,將發函政府各相關單位處理。
顧問公司—中央環保依本社區狀況提供驗收標準程序如下(紀委員、劉委員與主委於9月初已完成初步討論)
7.1 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防治許可文件。
7.2 排放許可相關證件有效日期、許可排放量以及管制編號。
7.3 所有建案社區汙水下水道納管之證明文件。
7.4 污水廠設備及相關設施設計規範及數量清單。
7.5 污水廠設備及相關設施設計圖,包含污水入水口、排放口以及欄污柵。
7.6 污水廠設備及相關設施的運轉、保養、維修記錄之所有歷史資料。
7.7 近期之全區汙水下水道系統暢通檢查證明文件。
7.8 本會要求目前管理單位同意給予試運轉半年之相關同意文件,費用由目前管理負責人負責。自點交完成日起算。
7.9 要求目前管理單位給予合理之保固年限。自點交完成日起算。
7.10 請求目前管理單位盡速申請重劃社區內汙水設施之正常供水供電證明,切勿再使用臨時水電設施。社區住戶已多次反應新竹縣政府機關單位,請速改進。
7.11 各建案社區建商應承擔各自建案社區之污水應納管事項,建商務必遵守與新竹縣政府之間協定,於買賣合約說明清楚。日後各建案建商負責人應自行承擔未告知之所有法律責任。
7.12 富貴重劃社區汙水設施若未經新竹縣政府協同重劃社區住戶管委會完成驗收點交程序,本會不同意任何單位擅自更換汙水設施管理人。
8 下次常務會議時間訂定:2011/12/E,若有臨時狀況再另行通知開會時間。
六、 臨時動議與討論:
富貴重劃區管理委員會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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