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網址:
以下由崔媽媽公寓大廈網站轉載
■社區管理委員會所扮演的角色為?
1 、負有執行所有權人大會之一切決議工作,對於社區公共事務均須規劃執行並完成。
2 、重建鄰里情誼釐清彼此的權利和義務,形成優良的『居家文化』提昇生活品質 。
3 、住戶透過管理委員會以擴大公眾對『公共領域』的參予和管理。
4 、鼓勵住戶自發性的對居家安全監督,並落實保障公共安全的維護。
■管委會的組織架構與職責
管理委員會之職務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管委會之職務如下:
1.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之執行。
2.共有及共用部分之清潔、維護、修繕及一般改良。
3.公寓大廈及其周圍之安全及環境維護事項。
4.住戶共同事務應興革事項之建議。
5.住戶違規事情之制止及相關資料之提供。
6.住戶違反第6條第1項規定之協調。
7.收益、公共費用及其他經費之收支、保管及運用。
8.規約、會議紀錄、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水電、消防、機械設
施、管線圖說、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公共安全檢查及消防
安全設備檢修之申報表、印鑑及有關文件之保管。
9.管理服務人員之委任、僱傭及監督。
10.會計報告、結算報告及其他管理之事項提出及公告。
11.公用部份、約定公用部份及其他附屬應用設施設備之點收及保管。
12.依規規定應由管理委員會申報之公共安全檢查與消防安全設備檢修
之申報及改善之執行。
13.其他依本條例或規約所定事項。
■管委會的組織架構
■委員應有的認知
三大要件:
.首先熟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次要瞭解『民權初步』
.再要清楚『社區制度、規約、辦法』
五大認知:
1.社區財產有哪些?在哪裡?
2.社區財務狀況如何?管理費TOTAL是多少?
3.社區有哪些規定?目前有哪些問題?
4.社區推動工作的優先次序為何?
5.社區未來的規劃如何制定?
委員的職責
.主任委員:對外代表委員會並負有社區所有事務成敗之責。
.副主任委員:負有襄助或代理主任委員處理社區事務與管委會運作之責。
.財務委員:負有掌管社區公基金管理費等之收取、保管及支出等事務。
.監察委員:負有監督稽核管委會所有運作之責。
.設備委員:負有社區公共設施軟硬體操作、修繕與督導保養之責。
.安全委員:負有社區門禁公共設施安全與督導保全工作之責。
.環保委員:負有社區環境清潔綠美化及督導清潔人員工作之責。
.行政委員:負有督導管理中心行政及社區各種活動之責。
.其他委員:負有對各層各棟住戶之一切事務諮詢與管委會運作之責。
■■管理委員會的運作方式
■委員會基本資料的建立
.建築完工竣工圖(含建築圖、水電消防圖、弱電系統圖) 。
.執照(含建築執照、建物使用執照、廢污水處理系統完工執照、
公寓大廈報備證明) 。
.其他資料(含保固書、點接紀錄冊及廠商聯絡名冊、系統操作手冊) 。
以上資料建商乙套,管委會保管乙套,管理中心乙套
.財產登記冊、所有權人及住戶名冊、汽機車登記冊、消防防護計劃書、
社區財務報表、門禁管制卡名冊、各系統檢查紀錄表、年度消防安檢申
報書、歷年委員交接紀錄暨會議記錄。
管委會保管乙套管理中心乙套
■委員之間的協調配合
1.社區整體經營的執行須事前規劃與協調。
2.會議間正反意見的溝通與整合。
3.委員對會議議題須明確優缺點。
4.主席應瞭解『居家憲法』和『民權初步』以利會議之進行。
5.計劃→執行→驗收嚴謹的作業流程。
6.請款暨支出作業流程須規範。
■管委會與社區間的權利及義務
1.管委會為一有法源基礎的民間組織?其對社區所有之公共事務須規劃並執行
2.社區的所有公共設施軟硬體?必須定時保養與維修以達延長其使用壽命。
3.住戶的權利必須要尊重?違反規約事件必須要制止。
4.任何重要決策須經過所有權人大會來制訂。
5.住戶之間的糾紛與反映意見須即時處理。
6.住戶對管委會的決議須支持配合及監督。
7.管委會對決議事項的執行與財務處理須公開且透明化。
8.住戶應展現高度自覺,多參與社區各項運作過程,共同監督管委會之運作
■管委會與社區間的權利及義務
1.管委會為一有法源基礎的民間組織?其對社區所有之公共事務須規劃並執行
2.社區的所有公共設施軟硬體?必須定時保養與維修以達延長其使用壽命
3.住戶的權利必須要尊重?違反規約事件必須要制止。
4.任何重要決策須經過所有權人大會來制訂。
5.住戶之間的糾紛與反映意見須即時處理。
6.住戶對管委會的決議須支持配合及監督。
7.管委會對決議事項的執行與財務處理須公開且透明化。
8.住戶應展現高度自覺,多參與社區各項運作過程,共同監督管委會之運作
■健全管委會的六大原則
1.主委任期應限制,委員職務須輪替。
2.主委、財委、監委三權分立須明確。
3.社區重大決議應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來執行。
4.社區規約有選舉權亦須有罷免權來制衡。
5.社區基金動支流程需控管嚴格,帳目透明並定期公佈。
6.社區管理費繳交應朝向電子化為目標,避免人為收取之弊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