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曼NUSA] 社區@智邦生活館 http://myhome.url.com.tw/myhome/ zh-TW Thu, 18 Apr 2024 22:11:17 CST Thu, 18 Apr 2024 22:11:17 CST http://myhome.url.com.tw/myhome/images/top_logo.gif http://myhome.url.com.tw/myhome/ 社區@智邦生活館 137 35 社區討論版: 不要再亂停車啦∼ http://myhome.url.com.tw/myhome/forum_show.php?cid=513&fno=54堆放雜物... 違反區分所有權人共同利益之行為...開罰引用消防管理條例,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報消防隊舉證暨對該住戶已盡通知請其改善的責任。 Mon, 23 Mar 2015 13:39:46 +0800 社區討論版: 入秋...防蛇~ http://myhome.url.com.tw/myhome/forum_show.php?cid=513&fno=53各消防分隊只要接獲捕蛇勤務,都會出動處理,以臭青母等無害蛇居多,但也有眼鏡蛇及雨傘節等毒蛇。 新竹市府產發處生態保育科表示,若民眾擔憂毒蛇出沒,可用膠帶反面貼在門窗下方及附近,可達防蛇效果。此外,撒生石灰粉在房子四周,若有蛇經過,蛇碰到生石灰會生熱冒煙,蛇的皮膚會因此腐爛,也有防蛇功效。 [IMG]25[/IMG] Mon, 16 Sep 2013 11:37:06 +0800 社區討論版: 犬隻飼主注意:不戴項圈 , 不植晶片 , 不綁繩子 , 不清大便....罰金"五千"起跳! http://myhome.url.com.tw/myhome/forum_show.php?cid=513&fno=52犬隻飼主: 請維護社區環境衛生與生活品質 , 莫做「令人生厭的」惡鄰居 + 狗鄰居! ............................. 法規名稱: 臺北縣犬隻管理自治條例 (民國 97 年 12 月 17 日 公發布) 第 1 條 為落實動物保護法立法目的,加強犬隻管理,維護 環境之安寧 及 安全衛生 ,制定本自治條例。 第 2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臺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管理機關及其權責劃分如下: 一 本府動物疾病防治所(以下簡稱防治所):辦理犬隻登記、生體檢查、狂犬病預防注射、收容管理等事項。 二 本府環境保護局:辦理遊蕩犬隻捕捉及犬隻污染環境取締事項。 三 本府警察局:辦理犬隻傷人、妨害安寧、被虐待案件之處理事項。 四 本府衛生局:發生狂犬病時,會知防治所辦理各類防治事項。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事項,得委辦鄉(鎮、市)公所執行。 第一項第一款犬隻登記、生體檢查、狂犬病預防注射事項,得委託動物醫院辦理;犬隻收容管理事項得委託民間辦理。 第一項第一款收容管理之處所,其管理要點由本府另定之。 第 3 條 飼主應依下列規定,攜帶犬隻至防治所或前條第三項委託之動物醫院辦理犬隻登記及狂犬病預防注射,並核發登記證明書或識別牌: 一 犬隻出生日起四個月內,應辦理登記,並植入晶片,核發登記證明書。 二 犬隻應定期施行狂犬病預防注射,並另核發識別牌。 三 自國外進口之犬隻,於報關進口後一個月內,憑動物檢疫機關或其所屬機構簽發之檢疫證明書申請核發犬隻登記證明書及狂犬病預防注射識別牌,並植入晶片。 前項犬隻登記證明書應載明犬隻特徵、預防注射紀錄及其飼主姓名、住址、電話等事項,並由飼主存執;預防注射識別牌應懸掛於犬隻頸項,其有損壞或遺失者,應即申請換(補)發。 第 4 條 犬隻之狂犬病預防注射,得一併辦理犬隻登記。 飼主應於狂犬病預防注射有效期滿前,攜帶犬隻再接受預防注射。 第 5 條 飼主應負擔費用辦理犬隻登記、生體檢查、狂犬病預防注射及晶片植入等事項。 第 6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飼主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辦理犬隻變更登記: 一 飼主住址變更者。 二 犬隻轉讓者。 三 犬隻死亡者。 犬隻遺失,飼主應自遺失之日起五日內申報遺失。 第 7 條 遊蕩戶外顯係無主犬隻,應捕捉送交公立流浪動物收容所繫留,並依下列規定處置: 一 限飼主於收受合法通知後七日內,憑身分證明文件領回。 二 未辦理登記或逾前款期限未領回之犬隻,經公告逾七日無人認養者,依動物保護法之規定處理。 前項犬隻收容應收取費用,其收費標準由本府另定之。 第 8 條 飼主攜帶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應視犬隻類型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並佩帶預防注射識別牌,如有便溺,飼主應即清除之。 第 9 條 犬隻傷人,飼主應將傷者送醫並即攜帶犬隻至防治所或動物醫院檢查,其檢查費用由飼主負擔。 動物醫院經前項檢查,發現犬隻有罹患或疑患狂犬病者,應即通知防治所,由該所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並副知本府衛生局。 第 10 條 為辦理犬隻晶片植入稽查工作,本府稽查人員得出入犬隻比賽、繁殖、買賣、寄養、訓練、動物科學應用及公眾出入等場所,稽查、取締違反相關 法規規定之有關事項。 對於前項稽查、取締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必要時,得請警察人員協助。 第 11 條 依動物保護法、本自治條例及相關法規規定,負有行為或不行為義務而不履行者,按其情節輕重,依行政執行法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 怠金或代履行。 經依前項處以怠金仍不能達成執行目的,或因情況急迫,如不及時執行,顯難達成執行目的時,得依直接強制方法執行之。 依本自治條例所處罰款、怠金,拒絕繳納者,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第 12 條 本自治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IMG]04[/IMG] Mon, 25 Mar 2013 00:25:51 +0800 社區討論版: 文昌帝君陰騭文 (文昌帝君農曆二月初三生) http://myhome.url.com.tw/myhome/forum_show.php?cid=513&fno=51文昌帝君陰騭文 吾一十七世為士大夫身,未嘗虐民酷吏。 救人之難,濟人之急。 憫人之孤,容人之過。 廣行陰騭,上格蒼穹。 人能如我存心,天必賜汝以福。 於是訓於人曰: 昔於公治獄,大興駟馬之門。 竇氏濟人,高折五枝之桂。 救蟻中狀元之選,埋蛇享宰相之榮。 欲廣福田,須憑心地。 行時時之方便,作種種之陰功。 利物利人,修善修福。 正直代天行化,慈祥為國救民。 忠主孝親,敬兄信友。 或奉真朝斗,或拜佛念經。 報答四恩,廣行三教。 濟急如濟涸轍之魚,救危如救密羅之雀。 矜孤恤寡,敬老憐貧。 措衣食周道路之饑寒,施棺槨免屍骸之暴露。 家富提攜親戚,歲饑賬濟鄰朋。 斗秤須要公平,不可輕出重入。 奴僕待之寬恕,豈宜備責苛求。 印造經文,創修寺院。 捨藥材以拯疾苦,施茶水以解渴煩。 或買物而放生,或持齋而戒殺。 舉步常看蟲蟻,禁火莫燒山林。 點夜燈以照人行,造河船以濟人渡。 勿登山而網禽鳥,勿臨水而毒魚蝦。 勿宰耕牛,勿棄字紙。 勿謀人之財產,勿妒人之技能。 勿淫人之妻女,勿唆人之爭訟。 勿壞人之名節,勿破人之婚姻。 勿因私讎,使人兄弟不和;勿因小利,使人父子不睦。 勿倚權勢而辱善良,勿恃富豪而欺窮困。 善人則親近之,助德行於身心。 惡人則遠避之,杜災殃於眉捷。 常須隱惡揚善,不可口是心非。 翦礙道之荊榛,除當途之瓦石。 修數百年崎嶇之路,造千萬人來往之橋。 垂訓以格人非,捐貲以成人美。 作事須循天理,出言要順人心。 見先哲於羹牆,慎獨知於衿影。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永無惡曜加臨,常有吉神擁護。 近報則在自己,遠報則在兒孫。 百福駢臻,千祥雲集。 豈不從陰騭中得來者哉! ...................................... 文昌帝君本人的口吻來講述其化身與訓示,列舉古代士人行善得福的事例,說明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近報則在自己,遠報則在兒孫」的因果報應,勸人行善積德。 [IMG]04[/IMG] 帝君曰: 【譯文】文昌帝君說: 吾一十七世為士大夫身,未嘗虐民酷吏; 【譯文】我自先世以至末世,共計經過了一十七個世代,均是任職居官,管理眾人之事,做了高階官員。一向愛民如子,從來沒有虐待老百姓;而且待人以寬,未曾以殘暴手段,對付下屬。 救人之難,濟人之急,憫人之孤,容人之過。 【譯文】若遇他人遭遇困苦患難,總是竭盡我力,拯救他們。若是他人有急迫性需要時,定要盡我財力,予以濟助。若是有孤苦伶仃之人,就發同情心,加以憐憫。若逢他人有過失,務要容忍包涵,使他懺悔改過。 廣行陰騭,上格蒼穹。人能如我存心,天必錫汝以福。」 【譯文】除了表面上常常施行的一些善行,暗地裡也做了很多不為人知的功德。以致感動了上蒼,而降福於我。如果人人都能像我這樣懷著慈悲心腸,上天一定會賜給你無邊的福德。 於是訓於人曰: 【譯文】於是文昌帝君就特別再開示一些天經地義的大道理,來教悔世人: 昔于公治獄,大興駟馬之門; 【譯文】從前在漢朝的時候,有一位 于公,做了監獄的典獄官,平常管理監獄事務的時候,非常公正廉明。有一次他家裡的大門壞了,眾人為他修理時,他就說:「大門可蓋高大些,因為我平常處理獄政,從未冤枉過好人,子孫必定興盛發達。這樣的大門,可以方便將來四匹馬拉的大車進出。」後來他的兒子于定國,當了宰相。他的孫子于永侶,做了御史大夫。 竇氏濟人,高折五枝之桂。 【譯文】五代後周時候的燕山(今河南省薊縣)的地方有一位竇禹鈞,救濟窮困之人,不遺餘力,所以他的五個孩子,皆楊名於世,就像月中丹桂,被他折下了五枝。後來竇禹鈞的長子竇儀做了禮部尚書,次子竇儼做了禮部侍郎,三子竇侃做了右補闕,四子竇侢做了右諫議大夫,五子竇僖做了起居郎。當時的宰相馮道,贈以詩曰:「燕山竇十郎,教子有義方,靈椿一株老,丹桂五枝芳。」宋朝王應麟所作的三字經就有一句「竇燕山,有義方,敎五子,名俱揚」也是在稱讚他。 救蟻,中狀元之選; 【譯文】在宋朝仁宗的時候,有一對赴京趕考的兄弟宋郊及宋祁,因為半路上看到螞蟻窩快要被大雨浸蝕了,哥哥宋郊在情急之下,就弄了幾片竹子給螞蟻當橋,幫助螞蟻逃過這一次水難,因此就中了狀元。詳情是宋仁宗天聖二年(西元1024)還沒公佈考試名次時,宋郊、宋祁二人雖然同舉進土,禮部本來把弟弟宋祁列為第一,哥哥宋郊列為第三,但章獻太后認為,弟弟的名字不能排在哥哥前面,於是把宋郊改為第一,而將宋祁降為第十。 埋蛇,享宰相之榮。 【譯文】春秋時代的楚國,傳說看到兩頭蛇的人會死於非命,那時小小年紀的孫叔敖,不小心在路上碰巧看到一條兩頭蛇,於是就打死它,並且恐怕其他人也會因為看到兩頭蛇,而死於非命,就順手把它埋入土中。因為這樣一念之仁,後來掌管楚國大政,為一代賢相。 欲廣福田,須憑心地。 【譯文】要想廣種能生福報的福田,必須憑藉著清淨無邪的心地。 行時時之方便,作種種之陰功。 【譯文】時時刻刻,實行有益於人的善事,在在處處,造作不為人知的功德。 利物利人,修善修福。 【譯文】一言一行,必皆有益於無情的萬物,以及有情的人類。並且勤修善業,以達福慧雙增。 正直代天行化,慈祥為國救民。 【譯文】以正直無邪的胸懷,代天行道,教化眾生,去惡行善。以慈悲祥和的行為,上報國家,下救萬民。 忠主、孝親、敬兄、信友。 【譯文】盡忠領袖,孝順雙親,恭教兄長,取信朋友。 或奉真朝斗,或拜佛念經。 【譯文】或者奉事天仙和朝拜星斗,或者禮拜佛祖、念誦經咒。 報答四恩,廣行三教。 【譯文】心懷感激,常委懷有酬報答謝父母、眾生、國家、三寶、育我教我的重恩,並普遍推行儒、釋、道三教的義理,志行度一切眾生。 濟急如濟涸轍之魚,救危如救密羅之雀。 【譯文】濟助他人的窮困,就像濟助車轍中缺水的魚蝦。拯救他人的危難,就像拯救陷在羅網中的鳥雀。 矜孤恤寡,敬老憐貧, 【譯文】遇有失去父母的兒女,我們要以憐憫的心情,去看待他們;喪失丈夫的婦人,我們要竭盡己力,去撫恤她們;年高德邵的老人,我們要尊敬他們;孤苦無依的窮人,我們要憐惜他們。 措衣食,周道路之饑寒;施棺槨,免屍骸之暴露。 【譯文】籌措衣服和食物,用以濟助在道路上挨餓受凍的行人。施拾內棺和外槨,用以葬埋無法入殮的屍體,以免暴露在荒郊野外。 家富,提攜親戚;歲饑,賑濟鄰朋。 【譯文】家境如果富裕,就要常常扶助和照顧內親和外戚。遇到年歲歉收,饑寒載道,對左鄰右舍,親朋好友,應當竭盡財物,給予救濟。 斗秤須要公平,不可輕出重入; 【譯文】與人交易必須公正、公平,用來計算容量的升斗,以及計算重量的秤具,決不可以發生賣出少給,而買進卻多收的詐巧行為。 奴僕待之寬恕,豈宜備責苛求。 【譯文】奴婢也是人之兒女,對待他們,務須寬宏大量,視如已出。決對不可以吹毛求疵、求全責備。 印造經文,創修寺院。 【譯文】印贈經書和繪製佛像,以弘法利生;創建或修理寺院,以供奉三寶。 捨藥材以拯疾苦;施茶水以解渴煩。 【譯文】疾病為八苦之一,為人人所不能免,若遇有患病痛苦之人,應即施捨醫藥,使他痊癒、恢復使康。渴則思飲,尤以在行旅之中為甚,滴水難求,宜施與清茶淨水,解救他人因乾渴而生的煩惱。 或買物而放生,或持齋而戒殺。 【譯文】世間最寶貴的,莫如生命,眾生又皆具有佛性,想到生物遭宰割的苦痛,就應該儘量出錢、出力,鼓勵放生的行為。五戒以殺為首,應受持齋戒,不食葷腥,以免殺傷生命。 舉步常看蟲蟻,禁火莫燒山林。 【譯文】雖是微小生物,也是性命一條,所以在舉步投足之間,要看清地上有無蟲蟻?免遭踐踏,殺傷生命。山林中是多種生物棲息的地方,若被烈火燃燒,將斷種絕後,永無遺類,故應嚴禁煙火入山。 點夜燈以照人行,造河船以濟人渡。 【譯文】黑夜難行,且易發生災患。若有燈火照明,既方便通行,又可以防患於未然。河川阻隔通行,令旅人徘徊嘆望!若有渡人之舟能載人到達彼岸,該是何等歡欣! 勿登山而網禽鳥,勿臨水而毒魚蝦。 【譯文】山林本是禽鳥生息處所,若網而補之,供人食玩,有失慈悲胸懷!湖沼水澤,是魚蝦的窟宅,若用藥物毒殺,將斬盡殺絕,慘何可言! 勿宰耕牛,勿棄字紙。 【譯文】牛能耕田,是食糧的來源,如此大恩大德,若殺而食之於心何忍!聖言古訓,都賴文字以傳後世,片紙隻字,都不可隨意遺棄,以致蔑視文化。 勿謀人之財產;勿妒人之技能; 【譯文】貨物財產,都是各有其主,若是非我所有,雖一毫亦不可取;何況奸謀詭計,強取強奪,將使天下大亂!學問之道,貴在切磋琢磨,相互研究,才有進步,切不可忌人之長護己之短! 勿淫人之妻女;勿唆人之爭訟; 【譯文】萬惡淫為首,誰無妻女,豈可任意侵犯!居家戒興訟,訟則終凶,何況唆使他人興訟,害已害人,莫此為甚。 勿壞人之名利;勿破人之婚姻。 【譯文】世人所重者,就是名和利,不宜存心破壞!男女婚姻,乃是人生大事,俗話說:姻緣天註定,豈可狹嫌懷恨而使之乖離! 勿因私讎,使人兄弟不和;勿因小利,使人父子不睦。 【譯文】同胞兄弟,就像人之手足,兄友弟恭,亦是人之天性,豈可因私人仇恨而使之反目!父子是人之天倫,父慈子孝,也是人之至樂,豈可因貪圖小利而使之如同水火! 勿倚權勢而辱善良,勿恃富豪而欺窮困。 【譯文】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豈可倚權仗勢,侮辱善良百姓。富貴如浮雲,豈可恃一時的富有,就妄自尊大,欺侮貧困之人。 善人則親近之,助德行於身心;惡人則遠避之,杜災殃於眉睫。 【譯文】與善人居,如入芝蘭之室,身心受它的熏陶和感化,大有助於德行的修養。與惡人居,如入鮑魚之肆,應時生警惕,避而遠之,杜絕迫在眼前的災難。 常須隱惡揚善,不可口是心非。 【譯文】隱人之惡,使人悔而改過;揚人之善,使人樂而精進,如是鄉黨和諧、社會安樂,豈不是人生一大快事!做人要是非分明,心口如一,豈可口蜜腹劍,自欺欺人。 翦礙道之荊榛,除當途之瓦石。 【譯文】荊榛滿道,瓦石當途,翦之、除之,使成為坦途大道,以便利行人。 修數百年崎嶇之路,造千萬人來往之橋。 【譯文】陸地上的道路,若年久失修,必然高低不平,整修之後,使成為康莊大道,以免行旅人的困苦;河川上若無橋樑,怎能到達彼岸?搭建橋樑,可使無數人來往稱便。 垂訓以格人非,捐貲以成人美。 【譯文】著書立說,遺教世人,以矯正一般人的邪知、邪見。捐助財物,濟世利物,以成全他人的修福修慧。 作事須循天理,出言要順人心。 【譯文】做事要循規蹈矩,合乎自然的法則,不可以倒行逆施。說話要真誠信實,順乎人之本性,不可有違心之論。 見先哲於羹牆,慎獨知於衾影。 【譯文】仰慕先賢大德,坐時,好像現在牆壁之間;食時,又好像浮在羹湯之上。在幽思獨處的時候,要戰競惕勵,使見形影而不自慚形穢。對衾席而不有愧我心。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譯文】所有壞事,絲毫不敢造作,一切好事,全力遵守奉行。 永無惡曜加臨,常有吉神擁護。 【譯文】如能信守上說二句,那麼凶惡之煞,將永不降臨;而吉祥之神,必常來加被。 近報則在自己,遠報則在兒孫。 【譯文】善惡報應,是絲毫不差的,不過時間有遠近,近的即現於本身,遠的,將報在子孫。 百福駢臻,千祥雲集,豈不從陰騭中得來者哉?」 【譯文】百種福報,並駕齊來,千類吉祥,峰擁而至,豈不是皆從力行陰德中得來的麼! [IMG]04[/IMG] Tue, 12 Mar 2013 23:53:48 +0800 社區討論版: 住戶的戰爭卅管理費用去哪?「大廈管理條例」修正 http://myhome.url.com.tw/myhome/forum_show.php?cid=513&fno=50記者馮牧群/採訪報導 以後不用擔心大樓的管理費,偷偷地漲價!因為內政部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像是管理費分擔方式或調漲與否,不得由管理委員會說了算,得由住戶共同決定或是分區規劃管理、規約草約制定等重點修正,也已送行政院審議,對民眾的居住權利大有助益。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在即,明確規範了社區管委會的組織運作與管理功能。(圖/馮牧群) 營建署建築管理組指出,在強化移交機制部分,起造人與管委會對共用部分的移交,常因設施設備功能缺陷而起爭議,導致無法移交,未來由起造人與管委會協議共用部分移交的檢測方式,費用由起造人負擔。另外,與社區不相關的人士出席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常會擾亂會議進行,往後將限縮僅能委託配偶、直系血親或其他區分所有權人出席會議。 建管組補充,過去由於透天厝與公寓大廈在同一社區或大小坪數差異過大,常有干擾或紛爭,此次授權起造人在規劃階段,按用途、坪數及類型分區規劃,且放寬現有公寓大廈分別成立管理委員會的門檻,減少住戶間摩擦。 在管理費部分,修法後限制管理費分擔方式及金額不得由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訂定,且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違反規定時,罰鍰不得由公共基金或管理費支付,以改善管理費收取與運用機制。 此外,為遏止屢見不險的二次施工,本次條文增訂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違反建築法規定者,起造人有義務改善或回復原狀,未盡義務則應負擔相關費用。對於新舊管委會交接期間的空窗期,修正草案明定任期屆滿一個月前應選任新管理委員會;為防止非區分所有權人虧空費用,往後也將限制管理負責人、主任委員及負責財務管理或監察業務的管理委員,僅能由區分所有權人擔任。同時,制定不良的規約草約,常衍生日後爭議,中央主管機關未來會公告規約草約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以保障住戶權益。 民眾Gordon表示,社區管委會的素質參差不齊,透過修法強化管委會機能後,住戶每月的管理費才會繳得更有意義。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3232411447.html [IMG]04[/IMG] Tue, 29 Jan 2013 22:18:24 +0800 社區討論版: 前車之鑑! http://myhome.url.com.tw/myhome/forum_show.php?cid=513&fno=49社區還有一個一天到晚喜歡告訴別人.. 說他認識法官. 檢察官.. 還要去見大哥喬事情的...。 下次請記得把他說的錄下來! 這根本就是意圖恐嚇! 社區把持到這種地步!!! [IMG]16[/IMG] Sun, 06 Jan 2013 00:58:37 +0800 社區討論版: 重申本社區「停車場管理辦法」! 非法車輛請注意!!(正確上傳) http://myhome.url.com.tw/myhome/forum_show.php?cid=513&fno=48p.2 Sun, 14 Oct 2012 22:40:06 +0800 社區討論版: 重申本社區「停車場管理辦法」! 非法車輛請注意!! http://myhome.url.com.tw/myhome/forum_show.php?cid=513&fno=47Sun, 14 Oct 2012 22:37:19 +0800 社區討論版: 非法機車不可停入本社區! 涉及「竊佔罪」自行負責! http://myhome.url.com.tw/myhome/forum_show.php?cid=513&fno=46合法機車位189個 領有產權!並依據「管理費收費辦法」收取管理費做為分攤「停車場」公電 與 開啟停車場門禁「弱電設備」之必要負擔。 非法車輛 未取得「產權」並且未依規定 「分攤費用」! 是對社區全體住戶之侵權行為!! 請各住戶謹守規定 以免觸法!! Sun, 14 Oct 2012 22:30:59 +0800 社區討論版: 非法機車不可停入本社區! 涉及「竊佔罪」自行負責! http://myhome.url.com.tw/myhome/forum_show.php?cid=513&fno=45101.8.7 因應社區「消防檢查」提醒住戶不可在車位堆放「雜物」, 違規不僅讓社區消防檢查不能過關! 逾期改善尚有「罰款」問題! 社區停放車輛仍回歸 本社區「停車場管理辦法」! 現在很多違規停放的「機車」車主 請勿 誤以為可以「非法增停機車」! Sun, 14 Oct 2012 22:16:23 +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