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未來市] 社區@智邦生活館 http://myhome.url.com.tw/myhome/ zh-TW Wed, 01 May 2024 16:34:10 CST Wed, 01 May 2024 16:34:10 CST http://myhome.url.com.tw/myhome/images/top_logo.gif http://myhome.url.com.tw/myhome/ 社區@智邦生活館 137 35 社區討論版: 台灣電力公司用電計費方式;謹提供您瞭解http://myhome.url.com.tw/myhome/forum_show.php?cid=365&fno=28台灣電力公司用電計費方式;謹提供您瞭解。 1, 盡量在《 星期一 ~ 星期五 》 晚上10:30後~早上06:00前離峰時間洗衣服 會省下不少電費!! ** 星期日全天還只是「半尖峰時間」電費比離峰時間貴62%左右!! ** 星期六(含晚上)不是洗衣服的最佳時機喲!! 2, 平時白天開冷氣最貴!! 星期六&星期日次之!!!最好去逛百貨公司,捷運地下街或參觀展覽!! 3, ◎尖峰2.35元/度 ◎離峰0.92元/度 ◎半尖峰1.49元/度 一、季節區分: 1.夏天:6/1至9/30日止。 2.非夏天:10/1至5/31日止。 ! ; 二、電費計算時段: 1.尖峰時間:早上7:30~晚上10:30分。 2.離峰時間:晚上10:30分~早上7:30。 3.半尖峰時間: ◎星期六早上7:30~晚上10:30分。 ◎星期日一整天。 三、電費計算:(一度計算) 1. 夏天: ◎尖峰2.35元◎離峰0.92元◎半尖峰1.49元 2非夏天: ◎尖峰2.29元◎離峰0.86元◎半尖峰1.42元 Tue, 21 Apr 2009 10:05:10 +0800 社區討論版: 未來市房屋車位租售專區http://myhome.url.com.tw/myhome/forum_show.php?cid=365&fno=22未來市房屋車位租售請集中於此刊登 物件成交後請主動刪除 Mon, 23 Mar 2009 14:47:34 +0800 社區討論版: 欲加入遠雄未來市的通關密碼http://myhome.url.com.tw/myhome/forum_show.php?cid=365&fno=1申請加入本社區通關密碼:本名.連絡電話.住址.棟別跟樓層.以方便辨識.記的要寫清楚(可以接受同一戶有多人加入).哪一棟哪一樓範例(文化二路一段561號19樓之7要對照填寫棟別戶號G3-19).P.S一定要寫清楚喔 我們必須確認您是本社區住戶方可通過審核加入本社區網 暫不開放遠雄企業相關人員加入 若有不便敬請見諒 其他人員欲知遠雄未來之丘商圈相關訊息請至遠雄未來之丘申請 Sun, 22 Mar 2009 22:07:32 +0800 社區討論版: 欲加入本社區芳鄰請注意http://myhome.url.com.tw/myhome/forum_show.php?cid=365&fno=15目前還有許多住戶還未通知本人住戶代號.(住戶代號有?號的朋友)有些已經先移除住戶功能權限.等到住戶代號更新完成後.才會開放權限.不便之處.請多見諒..... Sun, 22 Mar 2009 22:06:01 +0800 社區討論版: 新聞一則 "申裝天然瓦斯 免繳管線費 "http://myhome.url.com.tw/myhome/forum_show.php?cid=365&fno=8申裝天然瓦斯 免繳管線費 【聯合報╱記者朱婉寧/台北報導】 2008.09.25 02:17 am 經濟部能源局昨天表示,已發函各瓦斯公司,從現在起、最遲十月底前,民眾申裝瓦斯管線,瓦斯公司不得再收取「本支管補助費(管線補助費)」。民眾約可省下五千至一萬元。 官員說,三月十四日以後申請裝設瓦斯管線的民眾,若已繳管線費,可以向消保單位申訴,要求退費。 能源局表示,很多民眾向反映,申請使用天然瓦斯裝置費用過高,很不合理。能源局調查發現,目前瓦斯公司對民眾的各項收費項目,主要有:表內管、表外管工料費、道路修補費及本支管補助費(管線補助費)等,依管線的長短,須繳給瓦斯公司約二萬至五萬元。不過,因為瓦斯公司的高中低壓管線成本已納入氣體售價的計價,因此經濟部發函要求各瓦斯公司停收管線補助費。 不過官員說,當初這項函令沒有強制性,仍有部分瓦斯公司繼續收這個費用。能源局近日再函令各瓦斯公司,必須修改「公司營業規程」的收費細目,拿掉管線補助費這個收費項目,並要求瓦斯公司於十月底前修改完,且呈報主管機關。未來經濟部也將對斯公司實地查核,了解是否有繼續收費情事。 官員表示,民眾在新申裝瓦斯管線時,可以請瓦斯公司提供詳細估價單,如果出現「本支管補助費」或「管線補助費」這個項目,可以拒繳,約可省下五千至一萬元。 【2008/09/25 聯合報】@ http://udn.com/ Tue, 17 Mar 2009 19:55:56 +0800 社區討論版: 公園、社區公設飄菸 禁不禁看公告http://myhome.url.com.tw/myhome/forum_show.php?cid=365&fno=4菸害防制法新法十一日施行之後,大多數的辦公場所聞不到菸味,但走在公園,回到社區大樓,還是可能被「嗆」到。衛生署官員表示,戶外公園是否應禁菸,由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自行認定;同樣的,住商混合大樓、住家大樓的公共設施等空間,例如中庭等場所是否必須全面禁菸,可由住戶管理委員會決定。公園是否能吸菸,最近一直出現不同版本的說法。曾有官員表示,設有兒童遊樂設施的公園,必須禁菸。也有官員認為,應該依照使用性來決定,由里鄰長凝聚共識後公告,例如兒童常去的公園就應該禁菸,吸菸老人聚集的就不必。公園…由主管單位認定依照菸害防制法第十六條規定,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菸。公園是否屬於公眾休閒之室外娛樂場所,國健局副局長趙坤郁表示,可由各縣市政府相關主管機關認定。新竹市衛生局就認定公園屬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除非有設吸菸區,否則在園內吸菸會被依法告發開罰。趙坤郁表示,各縣市的社區公園每座的使用狀況落差很大,各級政府雖然有權公告是否禁菸,但執行上應由里鄰長協助凝聚社區共識,決定哪些公園應該列為無菸公園,並進行管理,這樣做比較恰當。中庭…大樓管委會決定此外,最近有許多民眾向董氏基金會投訴,同大樓有其他住戶在廁所內吸菸,因管路相通,二手菸常空降至鄰居家浴廁,此外,「鄰居在陽台吸菸,二手菸不時飄進我家客廳」,也讓許多民眾很困擾。趙坤郁表示,住商混合大樓、住家大樓的公共設施等空間,例如中庭等場所是否必須全面禁菸,可由住戶管理委員會來決定,只要納入住戶公約來規範,在公共區域的吸菸行為,就可援引菸害防制法來管理。自宅…未列入禁菸場所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表示,若自宅也禁止吸菸,恐有涉及人權的爭議,因此新法規定禁菸的場所,以公共場所為主,自宅並不在強迫禁菸之列,不過,為了方便住戶向管委會表達拒吸二手菸的訴求,董氏基金會提供了相關文字版本,管委會只要填上管委會的名字再蓋上印章,即可張貼公告。 Fri, 16 Jan 2009 14:33:41 +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