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emily
2006-06-09 20:19:34 IP:59.117.160.***
相信各位住戶大都在6月9日晚上7 點多時,都聽到公共廣播系統播出某候選人的宣傳拜票廣播!!!,我真的無法認同,廣播系統應該是在社區火警或緊急事件時才動用的,怎麼可以拿來做私人用途呢?
於是我下樓質詢警衛和秘書,是誰准許\\\候選人可以進入警衛區廣播拜票廣告的?結果警衛說是秘書,我再問秘書,她說:是副主委的媽媽准許\\\的!!!天啊!!真是無法無天了,我當時就說:如果候選人可以公器私用拜票,那我小住戶豈不也可以三不五時用廣播器來賣我公司商品了嗎?我於是留下電話,請秘書給我答案,不管是副主委媽媽還是保全公司主管都可以我答案。
結果...十分鐘後,副主委媽媽來電了,竟然還拿鄰長身份壓我?她說:當時還沒到十點,所以應該不會影響到住戶,(口氣當然很...),我說:不管是幾點,廣播器是公共器具,除社區火警、緊急事故、社區公共事務等,皆不可作私人用途。
她一直認為她沒錯,我重複問他:這算不算公器私用?她竟然還說不算!!,她身為鄰長又是副主委媽媽,請各位住戶評評裡,她這樣做對嗎?講到後面還掛我電話,說我很機車!!,
我順便想問鴻昌保全總經理:秘書和值班保全是否怠忽職守?我們社區要盡職中立的警衛和主任及秘書,不要成為管理委員會(媽媽)的員工,請立即開除懲處失職員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