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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買到違建可求償 |
發起人 Nick Yu
2005-09-03 09:59:30 IP:220.132.184.*** http://egr 不知情買到違建可求償 -------------------------------------------------------------------------------- 新聞來源 行政院消保官 2005/05/07 建商為了增加使用面積,常會要求民眾簽署「二次施工同意書」,行政院消保官吳政學表示,若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買到陽台外推的違建屋,而遭開單處罰或拆除時,可向各縣市消保官進行調解,並向建商請求賠償。 吳政學表示,協調後若發現建商確實有故意導致消費者損害,買主可依《消費者保護法》請求損害額三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若建商因過失導致消費者損害,買主可依同法請求建商損害額一倍以下懲罰性賠償金。 未告知涉詐欺 此外,若消費者購買的是中古屋,而前屋主事後才告知建物違建時,消費者恐面臨罰鍰或拆除違建物,對此,吳政學說,前後買賣屋主屬一般契約關係,因此有糾紛時,除向消保官申訴外,也可經由各鄉鎮市公所先行調解,若不成還可向法院依《民法》請求損害賠償責任。 律師吳信穎也指出,建商若未事先告知違建,恐涉及《刑法》詐欺罪,民眾除可向警方舉報提告外,也可根據《民法》規定,提出撤銷合約請求賠償,另外,建商若以詐欺手段使房屋與裝潢受損害,民眾也可依法請求損害賠償。 |
回應者:Jesse
2005-09-14 16:31:56 IP:61.62.140.***
看了大家的發言. 二次施工的定義是在使用執照發下來後的施工.請問各位大大.\"使用執照\" 是什麼時候發下來? 如果再發下來前就已經二次施工完畢,但是執照還是發下來..是不是有官商勾結的問題? |
回應者:Nick Yu
2005-09-05 22:56:34 IP:61.216.19.***
http://efr 你先看看下面這些文章,大概就可以判斷初一些端倪。 水築館陽台集體外推,501戶開罰501萬,創單筆罰款紀錄 工務局代局長柳宏典說,永和市水族館大樓縣府是接獲檢舉依法處理,陽台外推屬於違章建築,依法須罰並限期恢復原狀,住戶可找出原建商釐清責任,及依照建築法、都市計畫土地分區使用規定,工業區變更做為住宅使用,如經查獲屬實,依法可處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eFrance社區論壇聯盟 首頁 》 閒話家常 》 詳全文 二次施工 Build after moving permit 建築物在領取使用執照後,再行施工以增加室內的使用面積,稱為二次施工,如陽台外推,增加夾層等。這些施工性質都不是屬於原有建築許可核定範圍內,因此二次施工所增加的使用面積屬於實質違建,一旦經檢舉查報後仍必需拆除。消費者於購屋時應注意核對使用執照核准圖說與交屋之現況平面是否相符,以免權益受損。另外,二次施工所增加之面積並不能登記於所有權狀,部分建商以超值空間作為廣告訴求,卻以使用價值來提高單價,對消費者而言,卻是花錢買違建。...eFrance社區論壇聯盟 首頁 》 房市專業用語討論 》 詳全文 [案例]新店知名別墅豪宅「青山鎮」集體違建 台北縣新店市知名別墅豪宅社區「青山鎮」,日前遭檢舉集體違建,四十名住戶裝潢時,將建築原本留空部分,擅自外推作為室內空間。台北縣政府違建拆除隊上周前往會勘,證實確有此事,將開單限期改善,對此建商大陸工程表示,未來會避免預留「可利用」空間,以防情況重演...eFrance社區論壇聯盟 首頁 》 公寓大廈管理 》 詳全文 留意建商坪數灌水: 透天產品經常出現「二次施工面積」,即房屋取得使用執照後再加蓋的面積,如陽台外推、後院加蓋等,二次面積有的原即計入權狀面積中,如陽台外推,但有的並不在權狀建物面積中,如後院加蓋。但部分建商將所有加蓋的二次面積,不管是否列入權狀,全列為「使用面積」銷售,疑有灌水之嫌,議價要注意。 ...eFrance |
回應者:Nick Yu
2005-09-05 22:55:17 IP:61.216.19.***
http://efr [新聞]拆違建 明年7月起收費 2005/08/11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報 記者/雷鳴 台北縣違建多達11萬5800件,每年新增9000至1萬件,縣府拆除隊人力每年拆除約5000件,致違建愈拆愈多,縣務會議昨天通過「台北縣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草案,緩衝期一年,預定明年7月起施行。 新訂的違建拆除收費自治條例草案,法源依據建築法第96條之1規定:「依本法規定強制拆除的建築物均不予補償,其拆除費用由建築物有人負擔」,縣府將送縣議會審議,若審議通過函報內政部備查,預定明年7月1日實施,讓違建的民眾有充裕時間自行拆除。 縣府認為通過違建拆除收費條例後,有助於遏阻違建遭拆除後又重建的動機,自治條例施行後,原本拆除違建的程序不變,除通知限期拆除外,並將告知民眾預估的拆除收費金額,讓民眾評估所需費用,逾期仍不自行拆除者,由縣府代為強制拆除。 因違建大多位在屋頂平台、防火間隔,重型機具不容易進駐拆除,須賴人力完成,由拆除隊代勞執行拆除者,拆除工資以一人一天2000元計算,例如拆除隊動員3個人,一天收費6000元,以此類推。 另外再依據建築構造的類別,以每平方公尺單價核計收費,收費標準是鋼骨造1200元、鋼筋混凝土造930元、加強磚造670元、磚造250 元、竹、木造160元、漿砌卵石150元、鋼鐵棚架100元,其他材料則由違章建築拆除隊核實計算。 拆除後的廢棄物,民眾若不自行清理,委由清潔隊處理,也將收取費用。 代理縣長林錫耀任期只到12月,他希望縣府屆時要徹底做好各單位的整合、執行,對於正興建中的違建優先拆除,其餘違建依照安全性、公共性的考量,依序執行拆除。 |
回應者:Nick Yu
2005-09-03 10:08:50 IP:220.132.184.***
http://egr 麗源建設 天星花園違法拓建 -------------------------------------------------------------------------------- 新聞來源 蘋果日報 2004/08/15 繼續麗源建設販賣違建屋後,再度發現該公司在北市由藝人天心所代言的「天星花園」,竟同樣是違建屋;該公司在販售過程中不斷強調陽台外推「是違法,不過沒問題!」並誘導買家簽訂《二次施工同意書》。消保官痛罵業者此舉根本是「知法犯法!」 麗源建設販賣違建屋 替「天星花園」代言的藝人天心獲知此事後,透過經紀人表示:「與建商合作前看過對方的證照,也都很小心,不知道他們竟賣違建屋。」 銷售員:拓建沒問題 而麗寶機構副總何昭宏雖承認違法,但他說:「將陽台拓成屋宅只是增加室內使用空間,並未影響到坪數價格及結構,只是在陽台處加個窗戶而已。」麗源建設協理許耀銘則說,住戶都知道陽台外拓成住屋一事,「也簽了二次施工同意書。」 對此,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施工管理課長黃俊凱提醒,建商常會要求住戶簽下二次施工同意書來規避法律責任,消費者應特別小心。消保官指出,就算消費者與業者簽訂合約,但建商的作法「一樣違法」! 實地走訪發現,屋外陽台已遭建商違規外拓成住屋,而銷售員還大言不慚地說:「我們客廳這麼大,就是因為陽台外拓改建的,不過不會影響房屋的主結構,而且已經取得執照,沒問題。」 改變結構地震易塌 位在士林區的「天星花園」在藝人天心加持下大出風頭,幾乎熱賣一空,目前只剩三戶空屋。當記者告知「天星花園」現住戶違建情況時,住戶反應不一。一名劉姓住戶驚訝地說:「這怎麼可能是違建,我不相信。」另名鄭姓住戶則表示:「反正已經買了,有問題以後再說。」 建築師黃文生也指出,建商陽台外推,已違反《建築法》違規變更的規定,且很可能會導致建築物結構改變,未來若遇到地震災害,牆面坍塌、?礸鶞漸i能性大增。 違建未告知屬詐欺 台北縣消保管梁明圳指出,建商違規將陽台外推,有義務明白告知買方,否則就屬詐欺行為。他並提醒,部分不肖建商還會在買賣契約加上有關二度施工的排他條款,試圖推卸責任,民眾簽約時要看清合約內容,並在交屋時逐項驗收,才不會受騙。 可撤銷合約求償 梁明圳表示,消費者購屋簽訂契約時,要特別注意合約中是否有類似「建物若違反政府相關法律須變更時,買方不得向公司索賠」的二度施工條文,一發現即應請建商說明清楚。 吳鴻奎律師也指出,建商若未事先告知違建,即涉及《刑法》詐欺罪,民眾除可向警方舉報提告,而依《民法》規定,消費者被欺騙或脅迫者,得以撤銷合約請求賠償。而建商若以詐欺手段使房屋與裝潢受損害,民眾也可依法請求損害賠償。 購買房屋注意事項: ◎每月付貸款不超過薪資三分之一 ◎付定金前先看清契約 ◎雨天時觀察房子有無漏水 ◎確認實際坪數及建商執照 ◎向原子能委員會查詢是否為輻射屋 ◎請業者提出防火、防震檢測報告、空調、化糞池管線防污染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