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ihchen
2014-08-19 09:25:09 IP:61.231.114.***
今天經過機車停車場,發現有幾輛腳踏車停在公共區域,有些機車位旁有些垃圾(袋裝的),之前也發現過,觀察一星期垃圾還在,忍不住反映後,是林先生去處理,我想物業公司雖有監督責任但也不至於需要幫助戶丟垃圾,至於公共公間是屬於全體住戶,請不要再放置私人東西,請總幹事發現類似情況要處理,不要怕得罪住戶,其實社區住戶都很理性,也好溝通可能是一時疏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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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ihchen
2014-08-20 11:20:38 IP:61.231.114.***
我很納悶,管理中心應該是要解決問題,避免住戶感情摩擦,而不是我去反映了才去告知該住戶要處理,(所以我一直在當壞人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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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ihchen
2014-08-20 11:12:05 IP:1.34.222.***
今早遇到林先生,反映此事,他也盡責馬上去查看,違停在公共區域的住戶是因為家中車位不夠,此事管理中心早就知情,但卻遲未處理,到住戶反映才要處理,其實這種狀況不只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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