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社區總幹事
2011-05-02 19:47:08 IP:114.32.208.***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表示,為加強桃園縣內交通安全維護工作,訂於本(2)日執行全縣性擴大同步取締酒後駕車勤務。
縣警局表示,99年桃園縣轄內死亡交通事故情形,駕駛人涉及酒後駕車者計有55件,占交通死亡事故總數之百分比為42%,高居所有肇因之首,顯見本轄部分駕駛人對酒駕違規之危險性仍缺乏正確觀念,故警察局將持續加強取締酒後駕車行為。
依據交通法令規定,駕駛人經查獲有酒後駕車情形,且酒精測試標準值超過0.25毫克以上,將處以新台幣1萬5,000至6萬元不等罰鍰,並處以吊扣駕照1年及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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